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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紧急处理原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初级中学(学校)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紧急处理原则

不同程度的各种意外损伤、学生突发高热、晕厥、抽搐以及各种剧烈的疼痛、突发哮喘、休克、重要脏器的疾病,如不及时治疗,将诱发严重的学生意外疾病伤害,甚至还会影响学生的生命。所以,紧急有效地处理学校中发生的各类急症和危重疾病,对于维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故学校医务室特制定了《学生意外损伤紧急处理原则》和《学生急症及危重疾病紧急处理原则》。

zz初级中学学生意外损伤紧急处理原则

为了使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治疗,医务室制定学生意外损伤紧急处理原则:

1、开展健康教育,使学生能在同学发生意外损伤后的最短时间内将病人送到医务室,或通知校医,使校医能及时赶到出事地点对学生进行紧急救护;

2、一般闭合性损伤给予立即冰敷、制动,肿胀明显的给予硫酸镁热敷,24小时后给予理疗、擦药酒等治疗使学生的肌体损伤减轻到最小;

3、如果有骨折或严重的韧带、肌腱撕裂、颅脑外伤等严重损伤,或大面积的开放性损伤,在做到冷敷、固定、包扎的情况之下,立即通知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立即护送到医院,等学生病情平稳家长到来后才离开;

4、对于小面积的开放性损伤,做到立即清创处理、包扎,对于可以在医务室进行换药的伤口,建议学生在医务室换药,方便学生治疗;

5、一般擦伤免费为学生消毒擦药;

6、面部伤口注意送学生到专科进行美容缝合,尽可能使学生的损伤不留后遗症;

7、保留学生的医疗档案,以帮助学校调查事故原因;

8、对于非正常上班时间内(如晚修、补课、住宿学生的夜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按《zz初级中学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紧急处理原则》,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zz初级中学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紧急处理原则

为了使学生的急症和危重疾病得到紧急处理,医务室特制定了“学生急症及危重疾病紧急处理原则”:

1、学生的突发的晕厥、发热、原因明确的腹痛、女学生的痛经等急症,医务室做到立即给予对症处理、对因治疗,预防并发症出现;并做好观察和护理工作,通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必要时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待学生病情平稳家长到来后才离开;

2、治疗效果不好的急症和危症疾病(如哮喘等疾病),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拨打“120”急救电话,紧急护送学生到医院,等学生病情平稳家长到来后才离开;

3、向学生和班主任老师进行安全健康知识宣传,使有病的学生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妥善的治疗,无论发生任何意外损伤,或学生出现任何的急症或危重疾病,班主任教师可以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紧急护送学生到医院,等学生病情平稳家长到来后才离开。

篇2:N医院急危重症病人处理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急危重症病人处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为病人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提高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成功率。对危重病人的处理,制定规范的应急措施。

二、要求

1、门诊、急诊、病房须很好地配合,充分利用医院资源,有问题及时向医务科及院领导汇报,及时会诊或进行各项检查,做到快速有效,协调有序。

2、确保各种医疗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3、各项检查及时落实结果,妥善保存,认真分析。

4、上级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认真记录。病历及时反映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妥善保管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

5、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不良反应,应用贵重或自费药品前,应告知家属。

6、注意与病人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病人抢救治疗。

三、逐级报告程序

1、各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危重病人后,要迅速到达病人身边询问病史和查体,做出初步诊断,快速完成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医师迅速开出医嘱交护士执行,病情紧急可先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后执行,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在紧急处理后尽快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并向病人家属详细告知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程度等,听取病人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意见,取得其合作。

2、严重外伤、大出血、休克或心肺功能不全等,如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应在立即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如上级医师处理仍有困难,要迅速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要立即调动本科人员,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参与抢救,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在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会诊记录。

3、遇2人以上严重外伤,中毒等突发事件时,白班值班医师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夜班要向总值班报告,由科主任或总值班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参加抢救。科主任或总值班处理有困难时要向医务科报告,特别严重事件值班医师可直接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请求支援。医务科在处理严重医疗事件,突发危急事件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在发生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前兆时,值班医师要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到场处理,做好病历记录等文书工作,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写出书面意见向医务科汇报。

四、流程

1、急诊出诊:凡接120指令或呼救,要求5分钟内出发,在给予必要初步治疗同时,通知急诊科或病区值班医师。病人急诊留观不超过72小时。门、急诊病历要求书写规范,值班医师根据病人病情可决定是否入院。如病人无足够经济能力,为抢救生命,可予抢救性治疗,包括入院、手术。

2、转入病人,应从来源科室获得充分医疗资料,了解病情及诊治经过,并明确病人账目情况,留意家属心态,警惕已经潜在的医疗纠纷。

3、病人入院或转入新科室后应马上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即到场查看病人下达医嘱,立即完成首次病程志,转入志,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做好监护,住院医师随时查看巡视病人,出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当日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时查房,组织治疗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必要时行全科讨论或全院会诊,认真做好记录。

4、白班经治医师向夜班医师书面和床旁交班,并做好交班记录。值班医师应认真查看病人,掌握病情。

5、病情稳定后,住院医师每日至少2次查房,每天至少1次病程记录。主治医师每日查房,3天内有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病历应及时反应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如上级医师查房、会诊等内容,并妥善安全保存病历。

6、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院领导,以便调配医疗设备,组织全院会诊,院外专家会诊。对潜在医疗纠纷,严重欠费等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汇报,并呈交书面材料。

7、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若需其他部门、科室间合作,必要时应请医务科协调,应避免患方在场时发生分歧。

8、及时追踪重要化验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9、若需手术则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性手术除外),由科主任主持,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做详细记录。严格把握手术适应症,14岁以下患儿的术前应有儿科会诊。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术者需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名。

10、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药物不良反应,应用贵重药,自费药应向病人或家属告知。

11、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向病人、家属或其委托人交代病情(不能行使委托行为者,向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人或家属下列情况:

(1)诊断、拟行检查、预后、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治疗矛盾,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

(2)诊治可能引起的医源性不良后果及可能采取的矫正措施。

(3)植入物。

(4)需使用的贵重药品和其它需患方承担的费用。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

(7)切除术前未交代的脏器。

(8)搬动病人可能造成危险。

(9)有创操作需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以示确定。

(10)向病人及家属交代病情时,应注意内容始终连贯一致,如产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以做好病情解释等各项工作。

(11)因病情需要转科时,应与转入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准备再行转科,并于当天完成转科记录。

12、强化制度保障

(1)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接诊危重病人后首诊医师要迅速到达病人身边,询问病史,检查病人并做出初步诊断,开出抢救治疗医嘱,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时机。需要紧急手术治疗的病人,术前手术医师要完成必要的病例资料的记录。紧急情况确无时间的可以在术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和病历,但是记录应以病人实际开始接受治疗时间为准,而不是从手术后开始。

(2)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做出初步诊断后,首诊医师要立即向病人,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并请其签字备查。对需要外出进行的检查或治疗,要明确告知其并发症和危险程度,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必要时派人陪同病人进行检查。凡是应该告知未告知,告知不详细,应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应陪同未陪同,应会诊未会诊或会诊不及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后果由主管或值班医师负主要责任,由科主任负次要责任。

(3)强化医师的主导地位:经治医师在开出医嘱后有责任督促、检查护士的执行情况,有权利要求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以便于医师掌握病人病情,及时向病人家属通报。

(4)强化科主任领导和医师分级负责制度,任何医师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凡下级医师应报告不报告,发生问题由下级医师负主要责任。凡下级医师已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不到场或未及时到达者,发生问题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主要责任。

(5)强化院内会诊管理:在紧急情况下,首诊医师可以电话或口头邀请相关科室急会诊,凡应请会诊不请会诊,由首诊科室负主要责任。凡已请会诊而会诊科室不到场或未及时到场,影响抢救者,会诊医师负主要责任。(普通会诊24小时内到位,紧急会诊和抢救病人会诊15分钟到位)

(6)加强转科病人管理:入院后病人因诊断有变紧急转入其他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开出入院后医嘱,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转科记录等,并负责追踪到相关科室据实补记完成入院记录等转科前资料,并在记录时间一栏后加括号注明“补记”字样。上述记录时间以病人实际开始治疗为准,不以办理住院时间为准。科室之间对病历资料的书写要从实际出发协商解决,有争议及时向各自科主任报告,凡因扯皮而不及时完成病历资料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科室分担。

(7)病人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要向病人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如病人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向医务科报告经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病人。

篇3:急性铀中毒处理原则规范

急性铀中毒处理原则:

1.事故后尽快撤离现场,尽早收集24h尿样以便估算肾内铀含量。

2.尽早开始药物促排治疗,根据尿内含铀量及其变化决定治疗持续时间。重度中毒开始进入极期时(中毒2日后)应慎用或不用能增加肾脏损害的铀促排药物。

3.合并铀或其它放射性核素体表污染时应尽早清洗去污,监测体表污染水平,必要时局部清创切痂和植皮。

4.重度铀中毒时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例如补液利尿、改善肾脏灌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碱性药物纠正酸中毒,以阻断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发展,必要时早期开始透析治疗。

5.对症治疗,保肝治疗,防止发生合并症。

6.合并严重皮肤烧伤或肺水肿时应及早进行必要的治疗,假如其治疗措施与急性铀中毒的治疗原则相矛盾,应该综合权衡把抢救可能危及生命的损害放在主要位置。

篇4:Z大厦火灾处理原则

大厦火灾处理原则

一.参加火场扑救的全体人员必须服从火场最高指挥的指示命令,非经请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扑救方案。

二.一但发生火灾,要尽快汇报上级和报警援助,报警愈早损失越小,牢记火警电话"119"。

三.在救援人员和消防队没有来到前,应集中全力抢救初期火灾,把燃烧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扑救人员必须保持冷静,坚持先救人后救火、先救火后救物、严禁疏散人员乘坐电梯。

五.疏散组严禁人员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以免造成自相践踏,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六.属电器火灾必须先断电后灭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七.高压电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发生火灾一定由专业人员操作自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特殊情况必须由火场总指命令具体执行方案。

八.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疏散人员乘坐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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