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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医院急危重症病人处理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第二医院急危重症病人处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为病人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提高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成功率。对危重病人的处理,制定规范的应急措施。

二、要求

1、门诊、急诊、病房须很好地配合,充分利用医院资源,有问题及时向医务科及院领导汇报,及时会诊或进行各项检查,做到快速有效,协调有序。

2、确保各种医疗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3、各项检查及时落实结果,妥善保存,认真分析。

4、上级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认真记录。病历及时反映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妥善保管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

5、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不良反应,应用贵重或自费药品前,应告知家属。

6、注意与病人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病人抢救治疗。

三、逐级报告程序

1、各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危重病人后,要迅速到达病人身边询问病史和查体,做出初步诊断,快速完成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医师迅速开出医嘱交护士执行,病情紧急可先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后执行,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在紧急处理后尽快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并向病人家属详细告知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程度等,听取病人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意见,取得其合作。

2、严重外伤、大出血、休克或心肺功能不全等,如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应在立即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如上级医师处理仍有困难,要迅速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要立即调动本科人员,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参与抢救,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在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会诊记录。

3、遇2人以上严重外伤,中毒等突发事件时,白班值班医师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夜班要向总值班报告,由科主任或总值班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参加抢救。科主任或总值班处理有困难时要向医务科报告,特别严重事件值班医师可直接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请求支援。医务科在处理严重医疗事件,突发危急事件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在发生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前兆时,值班医师要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到场处理,做好病历记录等文书工作,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写出书面意见向医务科汇报。

四、流程

1、急诊出诊:凡接120指令或呼救,要求5分钟内出发,在给予必要初步治疗同时,通知急诊科或病区值班医师。病人急诊留观不超过72小时。门、急诊病历要求书写规范,值班医师根据病人病情可决定是否入院。如病人无足够经济能力,为抢救生命,可予抢救性治疗,包括入院、手术。

2、转入病人,应从来源科室获得充分医疗资料,了解病情及诊治经过,并明确病人账目情况,留意家属心态,警惕已经潜在的医疗纠纷。

3、病人入院或转入新科室后应马上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即到场查看病人下达医嘱,立即完成首次病程志,转入志,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做好监护,住院医师随时查看巡视病人,出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当日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时查房,组织治疗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必要时行全科讨论或全院会诊,认真做好记录。

4、白班经治医师向夜班医师书面和床旁交班,并做好交班记录。值班医师应认真查看病人,掌握病情。

5、病情稳定后,住院医师每日至少2次查房,每天至少1次病程记录。主治医师每日查房,3天内有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病历应及时反应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如上级医师查房、会诊等内容,并妥善安全保存病历。

6、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院领导,以便调配医疗设备,组织全院会诊,院外专家会诊。对潜在医疗纠纷,严重欠费等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汇报,并呈交书面材料。

7、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若需其他部门、科室间合作,必要时应请医务科协调,应避免患方在场时发生分歧。

8、及时追踪重要化验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9、若需手术则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性手术除外),由科主任主持,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做详细记录。严格把握手术适应症,14岁以下患儿的术前应有儿科会诊。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术者需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名。

10、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药物不良反应,应用贵重药,自费药应向病人或家属告知。

11、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向病人、家属或其委托人交代病情(不能行使委托行为者,向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人或家属下列情况:

(1)诊断、拟行检查、预后、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治疗矛盾,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

(2)诊治可能引起的医源性不良后果及可能采取的矫正措施。

(3)植入物。

(4)需使用的贵重药品和其它需患方承担的费用。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

(7)切除术前未交代的脏器。

(8)搬动病人可能造成危险。

(9)有创操作需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以示确定。

(10)向病人及家属交代病情时,应注意内容始终连贯一致,如产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以做好病情解释等各项工作。

(11)因病情需要转科时,应与转入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准备再行转科,并于当天完成转科记录。

12、强化制度保障

(1)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接诊危重病人后首诊医师要迅速到达病人身边,询问病史,检查病人并做出初步诊断,开出抢救治疗医嘱,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时机。需要紧急手术治疗的病人,术前手术医师要完成必要的病例资料的记录。紧急情况确无时间的可以在术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和病历,但是记录应以病人实际开始接受治疗时间为准,而不是从手术后开始。

(2)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做出初步诊断后,首诊医师要立即向病人,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并请其签字备查。对需要外出进行的检查或治疗,要明确告知其并发症和危险程度,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必要时派人陪同病人进行检查。凡是应该告知未告知,告知不详细,应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应陪同未陪同,应会诊未会诊或会诊不及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后果由主管或值班医师负主要责任,由科主任负次要责任。

(3)强化医师的主导地位:经治医师在开出医嘱后有责任督促、检查护士的执行情况,有权利要求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以便于医师掌握病人病情,及时向病人家属通报。

(4)强化科主任领导和医师分级负责制度,任何医师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凡下级医师应报告不报告,发生问题由下级医师负主要责任。凡下级医师已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不到场或未及时到达者,发生问题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主要责任。

(5)强化院内会诊管理:在紧急情况下,首诊医师可以电话或口头邀请相关科室急会诊,凡应请会诊不请会诊,由首诊科室负主要责任。凡已请会诊而会诊科室不到场或未及时到场,影响抢救者,会诊医师负主要责任。(普通会诊24小时内到位,紧急会诊和抢救病人会诊15分钟到位)

(6)加强转科病人管理:入院后病人因诊断有变紧急转入其他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开出入院后医嘱,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转科记录等,并负责追踪到相关科室据实补记完成入院记录等转科前资料,并在记录时间一栏后加括号注明“补记”字样。上述记录时间以病人实际开始治疗为准,不以办理住院时间为准。科室之间对病历资料的书写要从实际出发协商解决,有争议及时向各自科主任报告,凡因扯皮而不及时完成病历资料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科室分担。

(7)病人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要向病人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如病人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向医务科报告经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病人。

篇2:N医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理预案

第二医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理预案

为了及早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加强预警监控,防止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概念

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病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无论不良后果是否发生以及病人是否投诉,均属预警监控范围。

二、原则

医疗技术安全预警工作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找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达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三、要求

医院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医疗技术风险处理工作。

四、技术风险预警分级

根据工作和医疗活动中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技术风险预警分为三级。

(一)一级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但尚未给病人或医院造成损害或招致病人投诉等不良后果的情形。

1、违反工作纪律

(1)上班或值班时间擅自离岗、脱岗,班前班中饮酒影响正常工作;

(2)为病人进行诊疗服务过程中,不遵守职业礼仪,聊天、打手机;

(3)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保护原则,不负责任地透露或散布有关病人的情况;

(4)不负责任地任意解释医院规定和其他科室、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方误会或不满;

(5)诊疗工作中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6)违反医德规范,以医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红包。

2、违反诊疗规范

(1)违反首诊负责制有关规定;

(2)危重病人来诊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3)门(急)诊医师对3次就诊未能确诊的病人未安排会诊或请上级医师复诊;

(4)门诊、急诊或住院医师会诊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或未诊查病人,只看病历进行“书面会诊”或“电话会诊”;

(5)门(急)医师不见病人即开具“住院通知单”;

(6)病房医师不查病人即开具医嘱;

(7)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不认真,记录、签名、审签不规范、不及时;

(8)住院病人病情恶化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指导;

(9)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或院外会诊;

(10)对需要立即执行的医嘱,医师未通知护理人员从而导致执行延迟;

(11)对危重病人未进行床头交接班,或未按规定书写交班记录;

(12)临床医师迟报、漏报法定传染病,或发现疑似病例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未转入传染病科、隔离病室;

(13)麻醉医师对手术病人术前未查房,或术后24小时内未随访;

(14)手术科室对重大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15)手术医师在手术后未及时诊查病人,病人手术后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

(16)错发、漏发药品,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尚未引起病人投诉;

(17)因医方对择期手术准备不足,延误手术进行;

(18)供应或使用过期失效的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尚未造成良后果;

(19)护理环节未正确执行医嘱;

(20)错采标本,错贴标签,错用抗凝剂等导致不能正常检验;

(21)违反处方管理规定,药物适应证、禁忌证、剂量、用法、配伍等方面出现错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2)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事故、成批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事件时,未及时上报;

(23)病人转科治疗过程中,转出科室未提前联系妥当或转入科室借故拒绝或拖延转入。

3、医疗保障缺陷

(1)抢救药品器材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供应、补充、更换不及时,账物不符;

(2)设备、器材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

(3)医技科室对仪器设备疏于维护,违规操作,导致结果失真;

(4)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项目或检查部位;

(5)遗失检查检验标本;

(6)特殊标本、病理标本保存时间不符合上级规定;

(7)检查检验结果出现可疑、矛盾资料或意外阳性结果时,未进行复核、主动报告或未通知临床科室及时重查;

(8)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用药不当、用法错误、配伍禁忌、违规超量等风险;

(9)调配中药处方时,对需要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处理的药物未单包注明;

(10)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

(11)营养餐内有异物或质量、卫生达不到规定要求;

(12)划价收费错误,导致患方投诉;

(13)计算机网络疏于维修和管理,导致运行障碍,影响正常工作。

4、诊疗记录缺陷

(1)门(急)诊医师未及时、规范书写门(急)诊病历;

(2)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未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病人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及规定应当记录的其他资料;

(4)对转科转院病人,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5)对意外死亡病例,当日未进行讨论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

(6)三、四级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术前讨论并完成讨论记录;

(7)未认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并及时、规范、严密地签订知情同意文书;

(8)诊疗资料记录不真实、不完善、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安全隐患;

(9)出具各种虚假诊断证明,或超越专业权限出具医学证明;

(10)各种诊疗记录和资料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签名不正规、越权签名或未进行审签;

(11)以刮、涂、擦等违规方式修改病历资料;

(12)诊疗科室、病案室保管不周,造成病历丢失、损坏或被违规复制。

(二)二级预警项目

1、因发生一级风险预警引起患方投诉;

2、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风险预警;

3、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

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低于2000元人民币。

(三)三级预警项目

1、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二级风险预警;

2、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超过2000元人民币;

3、出现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者过失严重,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医院声誉;

4、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五、医疗技术风险预警信息来源

(一)各级各类查房: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医德医风查房等;

(二)职能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反馈;

(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积累;

(四)义务监督员提供;

(五)职代会代表提案;

(六)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查提示或通报;

(七)患方反映、投诉、举报;

(八)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启示等。

六、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置程序

(―)立案

1、自查立案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预警项目内容,均有权利和义务立案处理。

2、投诉立案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风险预警内容时,应在24小时内立案。

(二)处理程序

1、属于自查立案的,应当立即责令科室负责人或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反馈。

2、属于投诉立案的,应在受理投诉后72小时内调查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3、被二、三级医疗技术风险预警警示的当事科室或当事人,必须主动作出检讨或说明,根据情节、后果、态度和整改结果,10日内作出处理。

4、经依法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件,按照处理医疗事故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处罚

1、根据警示等级、情节轻重与后果,参照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额度。

2、做出处罚决定时,要区别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合理地确定责任者在综合原因中应负的责任比重。

3、对于受到风险警示的部门和个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风险、努力补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篇3:N医院紧急用血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紧急用血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射洪县采供血机构工作规范》等精神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病人用血安全。我院一直坚持合理、科学用血的基础上,坚持既不浪费血源又不影响临床常规用血的原则,医院制定了储备血源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现针对我院远离市血液中心,对发生紧急医疗意外又需大量用血情况下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保障医疗安全,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输血科在遇临床急需用血时及时与遂宁市中心血站联系,以示其提前作好发血的准备工作。

二、输血科一定要按医院制定的储血计划储备各种血液制品,否则将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

三、输血科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输血科的一切工作,应优先保证临床急诊用血、输血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急诊用血、输血。输血科负责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随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随时听从调配。

四、血液科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医院制定储备血液计划和实施方案,血液科所储备的血液一旦用完必须立即与市中心血站联系备用血液,保证全院用血需要和病人的安全。

五、医院“120”值班车司机必须随时保证“120”救护车的车况良好,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向总值班(医务科)报告,并留有联系方式,保证随叫随到。

六、医院救护车队随时备车辆取血,车辆因工作需要(接、送病人等)均外出时,医院可随时和司机联系取回所需血液。

七、拿血人员必须跟车取血,以便交通堵塞时采用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将血液及时、安全的取回医院,以保证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确保全院医疗安全。

八、决定急诊输血,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家属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病人紧急输血,应有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九、病人在急诊输血前应检查输血全套(包括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艾滋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临床输血申请单》可以先输血后补填。

篇4:N医院突发群体性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突发群体性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

一、流程

1、急诊科接“120”突发群集性意外伤害事件急救电话后,在紧急出动的同时,应立即向院办及医务科汇报。

2、医务科

(1)向业务院长汇报、请示。

(2)与上级行政部门及抢救现场取得联系,根据情况启动医院应急预案。

(3)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专业的医务人员和医疗物品,扩大急救队伍。

(4)协调院内各方面的工作,做好接待大批伤病人的准备。

(5)根据需要安排休班的医务人员参加抢救。

(6)指挥院内现场抢救工作,增加夜间辅助科室人员,做好应急血源的准备。

(7)根据需要通知并组织第二批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到位。

3、院内接待大批伤病人场所安排。

4、根据应急规模,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调动一、二、三梯队人员。(具体见突发群体性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二、检诊、分诊体现优先服务原则

1、外科系统:指定高年资医师负责。

2、内科系统:指定急诊科高年资医师负责。

3、验伤标志:要求一律置于伤病人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黑色→死亡,红色→危重,黄色→中度,绿色→轻度

(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

三、急救用品主要负责供应单位

1、总务科:病床、布类、氧气、仪器、治疗车等

2、供应科:一次性医疗用品

3、药剂科:各种急救药品

4、检验科:负责通知中心血站,组织血源,必要时申请血站送血到院。

四、实施要求

1、首诊科室必须了解病人全面状况,遇有新情况给予及时处理,报告医务科必要时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在未经其他科室接管之前,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全面负责。

2、遇有各科抢救组长不在时,由在场最高行政领导或最高职称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3、遇有涉及多科抢救的病人协调困难时,由医务科指定科室抢救并接收病人。

4、遇有超过20位伤病者,由医务科决定成立临时病房。所需设备、物资由设备科、总务科负责提供。医师、护士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在全院进行调遣。

5、夜间派遣医疗队,由各科听班或二线人员组成,院内工作由三线或科主任另行安排人员接替。

6、被叫人员接到呼叫后,10分钟内必须赶到指定岗位参加抢救。

篇5:N医院关于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关于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此预案:

一、火灾发生时,首先发现灾情的人员应立即向“119”报警,并报告院总值班。

二、医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救灾,防止火势扩大,同时派人引导“119”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投入灭火战斗。

三、消防队员和科室人员应及时疏散病人,不能行走的病人,采用抬或中单布拉等方式转移。

四、若氧气站易燃易爆品发生火灾或泄漏,应立即疏散人群,用水冷却氧气瓶,开展灭火战斗。

五、扑灭火灾过程中,保卫人员应维护火灾现场秩序,防止病人财务及医院物品丢失。

六、火灾发生后,保卫人员应立即向医院领导及分管安全负责人报告。

七、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调查,并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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