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生活区住户安全文明公约
学校生活区住户安全文明公约
为确保校园安全和良好秩序及学生身心健康,经学校党支部、校委会和学校住户代表研究,特制定以下公约:
一、爱护公共设施
1、安全用电:不得私接乱搭,若改变原有线路或添置超大功率电器,需报经学校审批。
2、节约用水:爱护水暖设施,要防火,防碰、砸、刻、划;保护水路畅通,不得将易堵塞物品放入下水道,不得向下水道倾倒垃圾及油污水;严禁长流水,住户每季度用水十方以内不收费,每超一方收费一元。
3、爱护用房:住房原各类设施不得私自更改,楼梯间属公共空间,不准乱写乱画和存放任何物品。
二、讲究公共文明
1、保持楼内清洁、整齐。不得向门外、窗外和阳台外扔弃任何杂物,不得在楼梯间疯狂喧哗,不得在楼板上蹦跳敲砸。禁止在家属楼上燃放烟花爆竹。
2、居家环境温馨和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杜绝吵闹打骂现象;娱乐、休闲活动不得影响邻里他人的工作和休息。
3、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家属在学生活区晾晒衣物、打场晒粮。禁止校园内乱垦乱种和砍折花木树枝。
4、自查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三、遵守规章制度
1、爱护校园绿化和公共设施。
2、禁止各住户私自摆摊设点。
3、积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盘查可疑来人,共保校园平安。
4、学校不承担各住户设施维修任务,家属楼公共设施维修由各住户共同商议解决,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5、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教师家属到教学区活动。
四、处罚措施
1、对违犯上述条款者,一经查出,轻则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处以一定罚款。
2、严重影响学校安全及扰乱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者,报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一中学
2013年8月31日
篇2:某学生宿舍管理员文明公约
学生宿舍管理员文明公约
一、仪表端庄、行为规范、举止文雅、自觉抵制不健康的思想侵蚀。
二、热爱本职工作,珍惜时间,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以良好的服务意识维护宿舍管理员形象。
三、遵纪守法,自觉带头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禁止在管理区内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维护本责任区内的整洁,用具、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周围无污染杂物。
五、关心集体、关爱学生、待人和蔼、主动团结同学,为同学排忧解难;
六、实事求是,讲老实话,干老实事,做老实人。
七、爱护公物,珍惜本管理区内的一草一木,节约水电。
主动巡视,严格门卫制度,不得在上班时间擅自留外来人员闲谈,确保无事故隐患。
篇3:中学学校假期安全公约
中学(学校)假期安全公约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加强学生假期安全防范措施,使全体学生高高兴兴回家去,平平安安返校来,愉快、平安地度过假期,特订以下公约,望遵守执行。
1、全体学生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家庭、社会的各项安全。
2、学生不得随意玩火、玩电、燃放烟花爆竹,不搞带有危险性的活动。
3、不得到有危险的危房、危墙、危井、河流等附近玩耍。
4、不得在交通要道追撵打闹,违反交规。在公路行驶要靠右行,横穿公路、铁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5、在商场、影院、*、农贸市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要讲文明礼貌,不得拥挤,以免发生挤伤、踩伤事故。
6、不得打杂斗殴,偷窃财物,损坏公共设施等,以免给本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7、离家外出时,要向家长打招呼。外出不能按时回家,也要向大人通知说明情况,以免家人担心。
8、发现坏人坏事、不安全因素等要积极汇报,敢于斗争,打歪风、树正气。
9、除了注意本人安全外,还要向家人、邻居、亲戚宣传安全公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防方面面。
10、家长要督促学生遵守以上公约,培养子女的安全意识,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篇4:某大学文明就餐公约
大学文明就餐公约
一、自觉排队、文明就餐;
二、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聚众酗酒、抽烟,违者按照《**校园文明监督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者送院有关部门处理;
三、就餐后请自觉把器具拿到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四、禁止将器具拿出餐厅外,情节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并根据《校园文明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篇5:某实验小学爱护公共财物公约
实验小学爱护公共财物公约
公共财物是学校财产,爱护公共财物是每位教师、同学应尽的责任,大家要互相检查督促,公约如下:
1.不许站在桌椅上踩踏,移动时只能抬,不能拖,不许摇晃推倒桌椅。
2.严禁用小刀或其它硬物利器,在桌椅上刻、划、写、画、扎,如果不小心弄脏应及时擦洗干净。
3.不准将桌椅靠近墙壁,以免对墙壁造成损伤。不准用手捶、脚踢墙壁、栏杆,特别是不锈钢栏杆。
4.教室、厕所、书橱的门、窗要小心开关,不要弄出大声响;每天离校时,教室的日光灯、电风扇、门窗要关好。
5.不准踩踏花草,不在树上刻划。
6.到专用室上课,未经教师允许,不准使用专用室内的器具、设施。允许使用时,要学会使用方法,正确使用。
7.卫生用具排列整齐,学会正确使用方法,不拿卫生用具追跑打闹。
8.爱护学校一切设施用器,不拿利器、棍子等刻划、击打。
9.违反以上规定者,要扣所在班“文明班级评比”分数;损坏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接受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