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技术办公室主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学校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办公室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处理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事件,配合教育局信息中心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安全监督;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师机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三)安全操作制度,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权限和程序;

(四)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已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需更改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的配置信息,如IP地址,联网接口等,必须在网络中心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八条提供学生上机服务的场所,要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延长开放时间.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断网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本办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

(四)接到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要求改进安全状况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任何老师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其他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十条各办公室有管理好本室公共联网机房的责任,对发现有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现象的,予以警告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切断其与校园网的连接.

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对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以停机整顿和停止联网的,由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作为信息技术办公室执行机构的网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失职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业经校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2:某中学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用餐,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的控制学校食源性疾病及其他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红桥区教育局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经营过程中不符和卫生和规定的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从而从事食品卫生经营的,或者对患者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

3、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者使用不符和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使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4、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者的刑事责任。

篇3: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学校工作是我们全体师生共同的责任,我们大家要对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红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八十中学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的种类

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甲肝、乙肝、伤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麻疹、风疹、流行性脑脊灰膜炎、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膜炎、血吸虫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感染性腹泻、猩红热、水痘、输血性乙型肝炎。

二、学生中最为常见的传染病

麻疹、风疹、甲肝、乙肝、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感染性腹泻、水痘。

三、传染病预防措施及上报程序

1、各年级做好教室、责任区、保洁区的卫生,不留死角,坚持一日三扫和周五卫生大扫除的落实。

2、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做好卫生保洁,不乱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教室要保持空气流通,课间休息学生要坚持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上好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

4、各班要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对每天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学生家长联系,问清原因。若发现有以上传染病要马上向医务室报告,要求家长开出诊断证明书。校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患病期间不得到校上课,痊愈后必须有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书方可上课,并将证明书交医务室登记备案。

5、各班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要做好班内的卫生监督,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若发现各班有传染病不报或玩忽职守造成疫情蔓延者,将逐级追究责任。

7、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篇4:中学学校物品赔偿处罚制度

中学学校物品赔偿与处罚制度

1、凡借出物品,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丢失的要赔偿;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并酌情加收折旧费,修后不能继续使用者应赔偿。

2、凡在试验或操作中违反规程,以及在保管中违反规定而造成财产的损坏或丢失,不论个人或集体,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修复或赔偿。

3、托管给教室的财产,因无视纪律和制度,保管使用不当而损坏丢失者,由责任者或班集体赔偿。

4、可维修的损坏物,以自装自修为主,并经检验合格方可结案;无力自修者,由责任者或班集体赔偿。

5、无法维修的损坏物,要赔偿实物,无法赔偿实物者,须经财管人员批准可折收现金,并入账。

6、赔偿手续要限期办理,不得无故拖延。

7、损坏公物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经教育仍无认识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8、因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坏,又证实纯属质量、安装、过于陈旧等财产本身的问题,视为正常损坏,不予赔偿。

9、赔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各级负责人,教职工要以身作则,模范履行制度,财产人员要秉公执行。

篇5:某中学学校借物制度

中学学校借物制度

1、单位公物,原则上一律不借给私人和外单位。特殊情况,固定资产(工具除外)须经主管校长批准,低值易耗品须经主管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借用。其他人员无权自行外借或借与私人。

2、外单位借物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注明归还日期,并由总务主任签注意见,财管员保存借据并负责按期催还,过期不还者,由总务主任负责催还。

3、本校各处室或个人因公向学校借用物品、固定资产须经总务主任批准,低耗品须经财管员同意,物品只借给正式教职工,其他人员因公借物,须由正式教职工代办借还手续。

4、办理借物手续时,双方应检查物品新旧完整状况,并有书面记载;归还时如有损坏,应按赔偿制度执行;发现原物更换,以旧抵新,以次抵好,要追还原物,追不回原物的,或照价赔偿,或以更换物加合理赔偿。

5、要设置《借物登记簿》

(1)要求分户立卡,一户一页,户头写正式教职工姓名或部门姓名,户头排列要规律有序,登记簿首页要有目录。

(2)一人以上共用物品,可记入有关部门户头卡内,由主要借用人或部门负责人签领,离开该部门工作人员和部门撤销,要及时办理物品归还手续。

6、借物登记要求,借物者要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楚;除外单位介绍信借物外,不得使用借条借物。

7、教职工或部门所借之物,不得再转借给他人,否则造成公物损坏和流失,由原借人负责。

8、专职托管部门,如:图书馆、各仪器室、专用教室等,其托管物品记入托管账卡表内,参照上述规定,制定借物制度,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实施。

9、凡公物出校,必须事先履行借物手续,否则,传达室人员有权过问,并及时交主管部门处理。

10、工作调动、退休、离休、退职人员必须先归还公物,方办理其他离校手续。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