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资供应科工作职能
物资供应科工作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学校有关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规定办事,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二、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其它使用方向设备的招标、采购、提运以及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的协调与督促工作。
三、组织大型设备及批量采购的市场调查和招标、评标工作。
四、负责办理进口科教用品报关等工作。
五、负责各类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设备购后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六、参与对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其它使用方向设备的使用率及完好率的检查、评估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劳保、办公用品等材料的供应、保管、发放工作。
八、负责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入帐、领用、发放及绘图设备的租、借管理工作。
九、负责填报有关请购、消耗的数据统计和仓库的帐、物核对工作。
十、负责全校化学试剂、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的供应、保管、发放工作。
十一、完成处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2:某医院物资领用网络化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物资领用网络化管理制度
(一)终端划分
按照职能科室统归到院办、下属班组统归到各职能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归到社区卫生科、药剂科、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康复科、门诊部,以及各病区各为一个终端的划分原则,分别实施领用、发放和统计。
(二)方法程序
按照终端的划分,规定专人,设置专人密码,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物资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将物资下送到所领科室进行签字交接。
(三)常规物品下送时间
1、卫生材料: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前一天下午输入)。
2、消耗品:每周二下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周一输入)。
3、办公用品:每月25号下送(领用单位在24日前输入)。
4、急用物资:如仓库无法安排人员下送时,使用单位派人领取。
(四)其他规定
1、水、电、木、五金等修理物资,经修理人员现场勘察确定用料后,使用科室输入,修理人员从仓库领出,待修理结束,使用科室确认签字,修理人员将领料单交仓库。
2、工作服报领或新领手续
(1)报领或新领工作服时,本人首先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病区、门诊向护士长,其余科室向科长、主任申请,并填写《工作服报领(新领)审批表》。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服装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本人持《审批表》按原规定时间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
(3)仓库保管员接到领用单位输入的领用信息和《审批表》后,若无疑义,办理相关手续;若有疑义,报请后勤管理科进行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办理。
(4)本人直接从仓库领取签字。
(5)工作服报领时间:每月的10号、20号、30号。
3、如领用单位从终端输入的物资名称、数量超出库存而无法输入时,要及时同仓库电话联系,待购进入库后再输入领取。
4、新领、报领的物资,实行先审批或鉴定签字后,再行办理领出手续。
篇3:医院设备物资管理委员会职责3
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职责3
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设管会)应开展经常性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仪器设备与物资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本着加快医院建设,满足临床需求,提高医疗质量,兼顾“两个效益”的原则,拟订医院仪器设备与物资远期和近期装备规划。
(二)审查年度仪器设备与物资购置计划,经院长审批后确定下年度的仪器设备与物资购置计划。
(三)对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和金额较大的物资进行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
(四)针对在医疗仪器设备与物资的购置、使用、报废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总结,向院长办汇报。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应根据仪器设备与物资在购置、使用、报废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举行不定期的会议。
篇4: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能
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能
(一)街道党工委的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的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社区文化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8、组织发挥辖区单位各级党组织的优势,实现共驻共建,在党建协调委员会中起核心作用。
9、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的登记、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的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单位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
2、负责街道直属企业、集体股份公司的协调、服务、监督和辖区经济统计工作,抓好安全生产,促进办事处经济发展。
3、负责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搞好上情下达,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负责本街道的市政建设、街道改造、物业管理;协调街道土地报建、征用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环保、绿化、爱卫、“三防”、森防、排洪、排污、环卫监督等及其它城市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司法、来信来访、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辖区内优置安抚、社会救济、残疾人就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对台事务、宗教事务等各项社区服务工作。
8、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区群众性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
9、检查、督促驻辖区内单位,协调解决有关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方面的问题,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有关工作。
10、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公司对物资出厂物资违规出厂行为处罚规定
公司关于对物资出厂及物资违规出厂行为处罚的有关规定
为严格厂纪厂规,规范物资出厂管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经20**年12月7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物资出厂及违规出厂行为的处罚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定义
厂区内产权属于公司的各种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设备(运输车辆除外)、附件、工位器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包装物等有价物品。
二、物资出厂手续的办理
1、任何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盖有出具部门及财务专用章的“物资出门证”及经生产、保卫部门签发的“自带物资进厂单”,无“出门证”及“自带物资进厂单”的物资,门卫不得放行。
2、物资出厂由经办人填写“物资出门证”;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如品种较多,须另附明细,并由经办部门、经办人签章;车辆进厂时带有需随车进出厂的物品时应填写“自带物资进厂单”,由当班门卫核对签名后“自带物资进厂单”方有效。
3、特殊情况下的物资出厂,由经办单位出具临时出门手续,经部门领导签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厂(过后应及时补办正式手续)。
三、物资出厂的验证
1、物资出厂时需将“物资出门证”、“自带物资进厂单”交门卫验证。
2、门卫应对照“物资出门证”等对出厂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做好记录并保存好“物资出门证”。
3、品种、规格较多,装载混乱,造成查验困难的,经办人应协助查验。
四、物资违规出厂的处罚
1、凡未按“物资出门证”所列名称、规格、数量出厂,被查验出多装物资的,除多装物资予以退还外,并处以罚款;否则,车辆不准出厂。
2、对于物资违规出厂,一经查出,即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由保卫部门开具“违规处罚单”,经公司主管领导签批,罚没款项交清后方可放行。
3、对于物资违规出厂罚款,保卫部门执行后应及时将罚款上交财务部,提留罚款的50%作为公司对保卫部门的奖励。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