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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矿长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一、安全副矿长对矿井采掘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该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参加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领导,对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每旬组织1次回采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每月召开2次专业例会,总结月度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专业工作作出安排。

五、落实下井跟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掌握情况,排查隐患,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现场生产所需各种支护材料满足规程要求。

六、抓好采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对该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七、每月6、16、26日下午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平?、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八、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九、对所辖范围内的检修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对采掘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把好采煤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关,严格通防设施验收标准,确保设施齐全可靠。负责工作面初采、初次放顶及撤除期间的通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一、负责采掘爆破作业中“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三保险”等制度的实施,推广应用先进的爆破技术,确保爆破安全。

十二、对巷道贯通工作负责,组织地测、通风及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巷道贯通安全措施。

十三、检查督促各工队安全监测系统及通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矿长

一、生产副矿长对全矿井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全矿井的全生产工作。对提升运输、生产准备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生产副矿长是事故处理直接指挥者,对事故现场处理及事故分析负责。

三、每月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每月召开1次生产例会和专业例会,总结当月全矿的安全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工作作出安排。

五、每月召开1次班组长、爆破工会议,总结安排月度安全生产工作。

六、每天下午听取生产班组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七、每季度对矿井的各配电所、煤仓、炸药库、泵房、大绞车房、带式输送机头硐室等覆盖检查一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每周二、四、六下午主持生产调度会,安排、平衡、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生产场所支护材料满足规程要求。

九、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十、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区队长、特殊工种及新工人入矿进行定期培训。

十一、落实下井跟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掌握情况,排查隐患,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

十二、负责建立健全矿井爆破管理体系,每月主持召开1次爆破器材和井下爆破管理会议,研究爆破器材和井下爆破管理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督促有关部门按分工抓好落实兑现。

十三、负责组织爆破器材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落实兑现,每年同爆破工签订安全爆破合同,定期召开爆破工例会,并抓好合同兑现。

十四、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的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技措工程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负责“通防一票否决”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五、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负责分析、落实和处理。

十六、负责解决通防工程、通防质量标准化建设所需的资金、材料、设备。

十七、生产副矿长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矿长

一、机电矿长对全矿机电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机电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参加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领导,对机电专业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每旬组织1次机电专业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每月召开1次机电专业例会,总结月度机电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业务保安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机电工作作出安排。

五、抓好机电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对该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六、每周一、三、五下午主持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会,平?、解决专业内部的安全生产问题。

七、落实下井跟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井下供电条件的变化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八、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九、是所辖范围内的检修工作直接责任者,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合理,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确保矿井正常供风,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十一、负责各种机电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及安全监测系统的机电管理工作,确保采掘供电分开。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助理

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行使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三、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技术管理,并保证具体实施。

四、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技术革新,及时推广先进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五、落实下井跟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通风系统、瓦斯检查等工作。针对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消除和解决问题,提高矿井抗灾能力,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六、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和业务培训,实现通防人员素质整体提高。

七、具体组织分管范围内安全质量自检和参加全矿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隐患“三定”及落实排查工作。

八、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篇5:H矿矿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职责

1、对全矿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党、市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3、组织安委会成员研究制定全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全矿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全矿的安全环保形势,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6、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组织好我矿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8、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并做到有效合理使用。

9、按规定参加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或活动,及时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10、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及授予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员(值班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的通知》要求,履行下井带班职责。

(二)目标

1、年度内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2、全矿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现象,安全环保证照、手续合格率100%;

3、新、改、扩工程“三同时”手续齐全率100%

4、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三废一噪”达标排放;

6、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无失误;

7、下井带班执行率达到100%。

8、按计划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9、按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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