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队长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本矿的各项规定,对本队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认真贯彻三大规程,无三违现象。
三、坚持跟班作业,负责监督管理本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本队的不安全隐患。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队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瓦斯检查情况,顶板及综合防尘情况。
五、按时参加本矿安全例会,汇报本队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的培训教育,贯彻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
篇2:综采安全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章、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二、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检查本队执行“三大规程”和区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本对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三、负责监督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本队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
四、深入现场,作风扎实,休班提前向队长请示,每月下井不少于20个,其中夜班每月不少于7个;抓“三违”不少于3人/月。
五、对全队班组长、特殊工种人员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六、要尊重当班安监处的工作意见,教育全队员工,支持安监工作。
七、掌握采煤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专业知识,具有指挥安全生产和处理现场事故的能力,熟悉所用机电设备的性能,且有使用与维修知识,具有一定的操作技术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