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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服务中心员工手册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劳动服务中心员工手册(意见稿)

第一章工作守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宗旨,促进员工团结奋进,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优质、高效、和谐”的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员工应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尊重他人,钻研业务。

第三条:忠于职守,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各中心主管人员指挥,用心做好每一项服务,不得敷衍塞责。

第四条:保持仪容整洁,按规定着装,佩带证件标识。

第五条:对内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对外师生至上,优质服务,真诚热情,礼让三先。

第六条:在工作中要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化解、妥善处理;一旦发生问题,必须立即向直接领导汇报,不得作虚假报告或借故拖延。

第七条: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接见亲友,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听收音机、录音机,不得看电视或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得利用电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干私活。

第八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不得接受馈赠、收受回扣或谋取其他不法利益。

第九条:在服务场所拾到他人物品,应尽快归还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条:自觉维护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卫生、整洁,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意外发生。

第十一条: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时,应服从调动,不得拒绝。

第二章招聘、辞职和辞退

第十三条:公司长期合同工制职工,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如需续订,须经双方同意。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制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上重大损害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领导,或对学校安定造成威胁,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者;

5.公司依法宣告破产、依法被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力者;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处于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者;

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者;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所在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

3.公司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第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尽相应义务,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员工因故自行辞职,须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在明确离职之前,及时到所在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及物品归还等手续。如员工不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员工自负。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

第二十一条:员工工资按员工所在公司工资系统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与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所在部门的经济效益挂钩。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员工加班时间,经领导批准的必要的超时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或在营业淡季安排调休。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

第四章考勤与请假

第二十六条:考勤

(一)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坐班制的部门,每日按八小时进行考勤。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作旷工一天计算。实行其它工作制的部门,由各部门制定实施办法,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办法:

1、坐班员工要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坐班员工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兼职考勤员,具体负责本部门考勤统计上报工作。

3、各部门考勤员要认真将本部门当月考勤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二日前报送公司办公室。

(三)、奖惩制度:

考勤是员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的量化,也是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负责人在考勤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准确地上报本部门的考勤情况,对考勤工作好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七条:请假

(一)、事假:凡请事假的员工根据规定扣发工资及有关待遇。

1、员工因私事请事假,需如实说明事因,事假一般每月不超过3天。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当月工资扣减加班后按实(月工资总额―事假天数*月工资/21.75天)计算。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需持指定医院诊断书,方可请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病假在一个月以内发给本人工资的80%。(基本工资与综合补贴之和的比例,以下相同)

2.员工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60%。

(三)旷工:

对未办理请假手续及请假未被批准就擅自不上班或请假逾期不归而未办理续假及未被批准者,按旷工对待。旷工在二天(含二天)以下扣发半月工资及有关待遇;旷工二天以上五天以下,扣发当月工资及有关待遇,并待岗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的,予以辞退。对虽办理请假手续,但经核实,属弄虚作假者仍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理。

(四)、请假程序

公司员工请假,本人必须填写《泰州师专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对待。

(五)、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一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请婚假、丧假、产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公司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审批,上报总经理。

第五章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公司重视员工素质、能力的培养提高,鼓励员工努力学习,完善自我。

第二十九条:积极参加所在公司计划组织的在职培训。

第三十条:对有利于公司生产、服务、经营批准的员工培训,公司应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接受培训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情况可根据培训内容、时间长短,签订不同的培训协议书。员工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培训费用及其他损失。

第六章劳动争议

第三十一条:因工作原因需要投诉,应逐级上诉。

第三十二条: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对公司采取的处罚行为等有关劳动问题有异议,可于公司作出决定六十天内向各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手册的有关条文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劳动服务中心

20**年10月8日

篇2:员工娱乐室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娱乐室管理制度

娱乐室是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而设置的活动场所,供员工娱乐、交流等活动之用,服务对象是全体公司在职员工。为合理利用有限资源,更好的为员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开放时间,自2007年12月27日起,开放时间如下:

中中午12:00~13:30下午17:30~22:30

二、娱乐项目有(球、乒乓球、电视、卡拉ok)

三、管理规定

1、娱乐室只面向公司在职员工开放,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入内。

2、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活动室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负责活动室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秩序维持工作。同时,严格控制活动室的开放和关闭时间,并做好相应记录。

3、任何使用活动室的集体或个人,在使用当天必须保证活动室的一切物品不丢失、不损坏,如有丢失或是损坏,则视具体情况由相应的集体或负责人按购价进行赔偿,决不允许将活动室娱乐设施带出活动室,一经查出按照情节严重给予100-300元罚款。

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涂抹乱画,不在室内吸烟、酗酒,不在活动室内进行赌博、结社等违法活动等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以后使用活动室的权利,并根据情节严重给予100-300元罚款。

5、台球及乒乓球器材非常昂贵,希望大家能够自觉保护娱乐设施,在台球娱乐时,

不准打“跳球”、“扎枪”或其它有损器材设备的举动,严禁对台球桌、乒乓球案磕碰,保持台球桌、乒乓球案、台球杆、台球、台泥的完好无损。凡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6、任何集体(各部门或分厂)借用活动室举办各种活动,须提前一周向行政人事部提申请,经批准并与其活动日的负责人协调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准擅自占用,违反规定者不准再申请使用活动室,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7、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

8、本规定解释权归总裁办公室。

9、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裁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裁批复。

篇3:工厂员工宿舍管理条例范文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为维护厂规厂纪,加强宿舍管理,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员工必须讲文明、讲礼貌、讲究卫生、讲法纪。

2、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随地吐谈、乱丢东西。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20元罚款。

3、宿舍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洗刷,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各宿舍由宿舍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5元的罚款。

4、员工宿舍楼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每个员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5、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6、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若有私物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7、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违者一经发现警告,再犯罚款20~100元,如造成重大事故交到司法有关处理。。

8、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门请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9、严禁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回宿舍,以免发生事故。违者记过或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罚。

10、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开除处理。

11、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开除处理。

12、严禁男女混住及非法同居(结婚除外),晚上11:30后不得在异性房间停留或访友串宿等等。12点以前停止一切活动,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13、员工要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不准吵架、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14、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15、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是以员工在本公司服务为前提。倘若员工离职,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员工应于离职当日,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6、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裁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裁批复。

17、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立制人:审批人:审批人:

篇4:公司员工就餐制度范文

公司员工就餐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管理,为员工制造更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请各位就餐员工遵照执行。

1、就餐时间:早上7:30~7:55、中午12:00~12:30、下午17:30~18:00。

2、员工在食堂就餐应该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维护食堂的秩序和公共卫生,文明就餐。就餐时一律用饭卡,饭卡应妥善保管好,遗失补办10元/张。

3、员工应自觉在规定的窗口排队打饭、打菜,不得插队或叫他人插队代打。

4、员工就餐时应在食堂用餐,不得随意带回宿舍或其他场所。

5、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不得在就餐时大声喧哗,互相追逐嬉闹。

6、员工要维持食堂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泼污水。饭后应将剩余的饭、菜、汤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7、员工要爱惜粮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适量打饭、菜、汤,杜绝一切浪费现象。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罚50元。

8、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食堂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9、员工不经过同意,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10、尊重炊事人员,服从炊事人员的管理。不得与炊事人员吵架、顶嘴,有事统一反映到行政人事部处。

11、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裁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裁批复。

12、本规定解释权归总裁办公室。

13、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5:食堂员工总则范文

食堂员工总则

一、工作职责

⑴每天饭堂工作人员必须对每一种食品认真细致的清洗,方可切配,烹制,对质量不合格的任何一种食品,不是饭堂人员有权制止进入饭堂。

⑵对饭堂食品清洗干净后,加工制作时,必须认真切配和烹制,保质、保量的做好公司一日三餐及夜霄的正常供应。

⑶认真细致的清洗饭堂内所有设备,器具以及饭堂内墙、壁、地面等场所卫生。

⑷员工就餐完毕,饭堂人员必须对饭厅内桌面、地面擦洗干净、搞好卫生。

(5)虚心接受员工及他人意见,提高员工饭菜的品质。

(6)爱护厨房设备和一切用具及物品,节约水电、燃料,不得随意浪费财物。

(7)到饭堂就餐员工凭公司饭卡就餐,饭堂工作人员应准确记录饭卡,严禁询私舞弊,发现者视情节轻重给于一次罚款伍拾元或无偿解雇。

(8)一切按章操作,杜绝中毒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9)维护公司形象,一切从“四个”第一为宗旨,即卫生第一、服务第一、品质第一、员工第一为原则,工作尽力。

二、仪表⑴凡属饭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衣、鞋、帽、口罩等。注意个人卫生,工衣、口罩、工帽需每天清洗。

⑵饭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饮食卫生管理条例,做到饭堂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在操作间大声喧哗、不能随地吐痰、不能在饭堂内吸烟。

⑶饭堂工作人员不能留长发、长指甲,常洗澡、洗头、勤剪指甲。不得涂指甲油、穿拖鞋、短裤。

⑷售卖饭菜时,饭堂工作人员必须面带微笑,讲文明、讲礼貌。

三、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裁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裁批复。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总裁办公室。

五、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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