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幼儿园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1、领导班子除开好各种例会外,要针对随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2、领导班子成员各负一个部门的工作责任,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每半月对自己管辖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制定下步工作计划。
3、凡幼儿园的大事、难事、群众关心的热点事要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办理。
4、上级机关安排的重要工作和幼儿园的大事要齐抓共管,统一协调好各方面力量,形成步调一致的局面。
5、各个部门领导都要树立为保教工作服务的思想,推进保教质量的提高。
6、领导成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关心员工,服务员工,热情为员工排忧解难。
7、行政值日上午7:50在门口迎接幼儿入园,与保健员一同对幼儿进行晨检工作;下午4:40在园门口值勤,与门卫一同把关,严防幼儿从门口走失。
8、行政总值日应处理好园内当天临时性事务及突发事件。应认真记录各项检查结果。
篇2:区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区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一、幼儿园内凡有以下事项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商量决定:
1、办学方针和发展规划;
2、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机构增设或撤并;
4、中层干部推荐;
5、教职工调动、考核、奖惩、福利、聘任方案和职务评审推荐;
6、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较大数额经费开支;
7、基本建设项目;
8、大宗物资的采购;
9、新出台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10、组织较大集体活动;
11、招生及其收费政策的确定;
12、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
二、参加集体议事的领导范围,应视议事内容决定。一般事项由校级领导集体商议,人员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校长助理、工会负责人组成。以上人员如果不足三人,视议事内容可扩大至中层领导。讨论特别事项可在校级领导的基础上扩大至中层领导。
三、集体议事活动由园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园长不在校时可委托其他领导召集。集体议事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如遇意见严重分歧,应暂缓决定,并把情况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
四、集体议事的议题应由园长征求其他校级领导意见后事先拟定,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动议。议定的事项由园长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保证顺利实施。议事的内容都必须在《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记录本》中及时、准确记录,每学年结束后,《记录本》必须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