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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z镇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一、教代会在党支部、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代表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二、教代会代表按职工总人数的25%―30%比例民主推选。主席团成员有5-7人组成,经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教代会每年召开1-2次,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四、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学校重大的问题和事件,必须经教代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决定。

五、教代会代表必须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z镇中心小学教代会提案和意见的处理细则

一、提案意见由代表提出,代表可事前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提案应由3人以上正式代表签名。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审议:由提案审查小组审议。提案审议标准: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该立案,并告知提案人。对本校不能解决的问题或不到2名代表提出的提案只能作为意见书,转给学校行政。

四、立案提案进行登记,然后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处理。

五、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七、对没有设立立案的提案(意见和建议),提案小组或工会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z镇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实行民主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原则,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根据学校实际实行校务公开,保证校长正确地行使职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利于学校发展。

二、组织制度

1、成立校务领导小组。

2、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3、成立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改革方案;

2、学校内部管理;

3、财务收支情况;

4、食堂收支情况;

5、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活动成果;

6、公务接待费用;

7、教职工聘任方案及结果;

8、教师的月考评及年终考评情况、奖励方案及有关的福利分配等;

9、职称评审情况;

10、教职工集资购房、评优等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11、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支情况;

12、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和设备的添置及更换项目的方案或招标情况;

13、招生情况;计划招生数、招生办学、跨学区入学收费标准及招生结果;

14、其他需要和应该公开的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校园布置和校园网络设立专门校务公开栏,分内外两块。

2、设置意见箱,在公开栏边设置意见箱。

3、会议公开:在教代会、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上公开。

五、公开程序

公开的内容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签字,再由学校民主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公布。

六、建档与监督

凡校务公开的内容一份公开,一份学校存档备查。

教职工、家长等对校务公开内容有疑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疑议,学校民主监督小组根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将校务情况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家长等。

篇2:中学学校民主评议制度

中学(学校)民主评议制度

1、每年底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指导下,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民主评议分党小组和党员两个层次进行。

3、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作出答复。

4、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估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篇3:某中学团员民主评议制度

中学团员民主评议制度

团员民主评议制度是团组织为了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教育团员成为合格共青团员的一种经常性的组织措施。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一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思想教育工作,思想性强,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循序渐进,按步骤进行。评议活动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

一、评议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首先要摸清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主要总是以便针对性地开展评议活动;其次要制定评议工作计划;第三要组织团员学好评议的文件,统一团员思想,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

二、学习教育阶段

学习教育阶段要通过讲团课和自学两种形式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党、团的基本知识,并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团员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实施教育。

三、总结评议阶段

总结评议阶段要求每个团员都要对照团章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个人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在支部大会或团小组评议会上宣读个人总结,讲完一个评议一个。评议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对确定表现不好的团员要暂缓注册。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团支部要对其做出综合评价,并负责填写“团员民主评议考评表”,此表与个人总结一起由团委存入团员个人档案。

四、表彰处理阶段

“表彰”是指通过评议要表彰一批优秀团员,为广大团员树立榜样,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处理”是指把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合起来,对经民主评议,确认为暂不合格的团员,给予暂缓团籍注册的处理。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对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应给予除名或开除团籍的处理。

篇4:食品公司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范本

食品公司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章程、*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四、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章程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劝党员*,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霞兜匙橹肌H巴耸嵌缘吃苯凶橹χ玫囊恢址绞剑皇堑车募吐纱Ψ郑荒艽娴车募吐纱Ψ郑晕シ傅车募吐桑Φ备杩臣Ψ值模荒芤匀巴死创妗?br>3、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章程规定处理。

4、限期整改。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应当劝其*,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尊重党员的*权利,允许党员有*的自由。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党组织应予批准。②党员要求*,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③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事后又主动撤回*申请的,可以不做*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应当及时作出批准*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开除党藉的,尽管本人提出*,也不能按*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藉。④党员要求*,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⑤对要求*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岐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五、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①对

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②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委审批。④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⑤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的界限

①注意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履行、执行同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区别开来。②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③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④注意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七、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篇5:食品公司民主推荐制度范本

食品公司民主推荐制度

(一)党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二)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已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较长时间培养、比较成熟的拟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的发展对象必须是经党组织培养一年以上、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中应注重突出生产一线人员和优秀青年、妇女等重点。

(三)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每年年底或年初举行一次。可采用党员推荐、党小组推荐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最后由党委会(不设党委会的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推荐发展对象时,党支部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年度考察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同时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民主推荐票数较高和民主测评情况较好的对象方可提交党委会(不设党委会的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推荐28周岁以下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一般应从团员中产生;确定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必须经团组织推荐。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时,必须形成书面推荐材料。

(六)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七)经民主推荐并经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需报上级党委集体研究同意,方可列入年度发展计划进行培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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