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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范本(1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十三)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公司客户的资料;

5、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6、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篇2:矿山工程公司保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篇3:P中医院保密制度

中医院保密制度

一、涉及秘密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二、凡保密事项及不该知道的机密,要做到不说、不问、不看,不在公共场合谈论涉及秘密的工作。

三、不准擅自翻印、复制、传抄、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四、党和国家的“三密”文件,要坚持严格收发、传阅、保管。

五、凡医院召开的各种会议需要保密的议题,讨论情况及会议决定未公布之前不得泄露。

六、医院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医疗文件、科研档案、设备档案、基建图表档案等)、统计报表、预决算报告及各种涉密记录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传递或丢失。

七、组织工作,干部考察提拔,人事调配,职工晋职晋级,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及其它涉密工作,必须遵循组织原则,不准在保密期间内向局外人透露。

八、计算机、直拨电话、传真机等现代办公用品及介绍信和各科室印章,应有专人管理,并建立相应使用登记制度。

篇4:SS医院保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深化保密意识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全面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保密技术防范水平。

二、处理好基础与重点;使用与管理;防内与防外;有形与无形的关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提高警惕。做到即方便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守国家军事机密条例》第十条执行: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事项。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事项。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

不带机密材料浏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机密事项。

四、保密信息的接收、处理、保管、销毁等程序,严格按规

范要求执行。

五、信息处、档案室等重点部门针对本科室工作特点制订详

细保密制度和管理程序并严格执行。

篇5:Z医院档案利用保密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利用保密制度

1.凡利用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编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出档案室,查阅档案在阅档案室进行,对保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专人查阅。

3.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不得超过十天;外单位借阅档案须凭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档案部门领导批准后在阅档室查阅。

4.凡是档案抄录、复制、复印的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加盖“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予以证明。

5.借阅人员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保密,查阅时严禁吸烟,不得抽换、污损,不得自行转借、翻印,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6.借阅人员因公出差、请假、休假、探亲,应立即归还所借档案,调动工作及退休人员应持有档案部门归还档案证明单,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手续。借阅档案要按期催还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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