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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干带班制度4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小学教干带班制度(4)

1、每日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24小时负责学校安全和各项事务的处理,带班领导要分配好值周教师的工作,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2、在两操及各项*、放学、午休时,带班领导,值周教师应提前到岗,在校门口。班主任负责在楼梯口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上下楼梯。严防学生三餐时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3、做好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检查学校大门和后门是否及时上锁。

4、学生放学后及时检查教室、办公室及功能教室是否关好门窗。

5、每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严防精神病人和酒疯子及流浪人员入内。

6、每日督促打扫卫生,确保室内外整洁,重点巡查库房、食堂、厕所、清洁区、教室的清洁卫生。

7、准确填写值班记录。

篇2:W职教中心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职教中心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及时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的平安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值班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法定节假日、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汛期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安排领导带班,教师值班。

二、带班领导职责

(一)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突发事件,检查值班情况,督促落实值班责任制。

(二)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须将去向及联络方式告知值班人员。

(三)随时检查和抽查值班人员、门卫、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在岗情况,认真填写行政值班记录。

(四)带班领导保持通讯畅通,与值班人员要随时互通信息,掌握工作情况。

三、值班人员职责

(一)在日常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安排,在重要区域完成好值班任务。学生集中离校和返校时段,主动劝阻家长在校门以外接送,监督学生排队离校,维持好校门口秩序。

(二)值班期间,保证有一名教职工在传达室值班或在校园巡视,认真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及时应对解决突发事件。

(三)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值班岗位。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回音。

(四)遇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逐级向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安全保密。

(五)掌握学校各部门联系电话和领导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纪律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出现饮酒、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现象。

(二)坚持流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不定时巡查学校要害部位。

(三)不得随意调班。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调班,须由本人提前与他人做好值班岗位调换,及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以保证值班工作顺利进行。

(四)突出重点,强化防范。夜间和节假日容易发生突出事件,值班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随时监控可能发生的意外紧急情况,做到防范关口前移,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五)值班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得延报、误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zz职教中心

篇3:镇干部日常考勤请销假带班值班规定(范文)

镇干部日常考勤和请销假及带班值班规定

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现就规范镇干部职工(含大学生村干部和协理员)日常考勤和请销假及带班值班制度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一)上下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严格执行,不得迟到早退;值班按照《2013年镇干部带班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做到上班有人受理、有人办事,值班有人接待、有人告知;提倡良好的会风和会场秩序,参加会议应当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会前按通知时间准时点名、开会。

(二)各类请假不得影响各线口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内部不能调剂的,由书记或镇长安排顶岗人员。各类请假必须书面申请,报镇长审批,并及时送党政办备案。

(三)党政办负责考勤管理,做好日常考勤和请销假记录,每月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

二、日常考勤

(一)日常考勤内容包括:工作日考勤,值班考勤,会议考勤,集中应急处突考勤。

(二)工作日考勤实行书面签到制度,在岗职工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上午8:30―8:50、下午14:30―14:50视为正常考勤,否则视为迟到;上午11:40―12:00、下午17:10―17:30视为正常考勤,否则视为早退。

(三)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当日上班时间至次日上班时间,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纪律,准时到岗到位,做好有关交接工作,做到无脱岗,不离人。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会同处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带班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同时向书记、镇长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不报。

(四)会议考勤实行点名制度,会议提前5分钟点名,做到准时点名,按时开会。无任何理由和点名5分钟后不到会场的即为迟到,会议未结束未经批准离开的即为早退。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和负责值班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即为旷工。

(六)集中应急处突根据应急任务,通知出勤而无故不出勤的即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销假制度

请假一般应提前,事后应销假,如遇急事应先口头或电话告知主要领导,事后补办相关手续。请假1天(含)以上均要填写书面请假条,并经党务书记或镇长审批,请假条必须交党政办存档备查。具体规定如下:

(一)因私请假:凡因私请假1天以内的,由党务书记审批,1天(不含)以上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镇长审批(下同)。一年内病休累计超过45天,病假、事假相加达40天或事假达本人休假天数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

(二)因病请假:凭书面请假条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送党政办存档备查(请假条后必须附乡镇(含)以上医院正规诊断证明书或住院证明),并事前办理请假手续(急病者可过后补办)。

(三)婚假:干部职工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可按规定享受婚假7天,晚婚的可延长到15天,本人应事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条,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送党政办存档备查。

(四)产假:凡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第一胎或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生育者,凭乡镇(含)以上医院正规证明顺产假期为4个半月,剖腹产为6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送党政办存档备查。

(五)年休假:干部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内。请年休假,本人必须事前提出申请并填写年休假申请表,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报镇长审批,送党政办存档备查。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年休假分上、下半年两次均衡安排。

(六)因公告假:凡是因公事当天到同级或上级机关开会或联系公务工作,必须告知有关领导:工作员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告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告知书记和镇长,以上均需同时告知党政办登记备查。

(七)值班请假:值班期间原则上不请假,值班人员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告知去向,并做好换班交接工作;带班领导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向书记和镇长请假,告知去向,并做好换班交接工作。

(八)到期销假:所有请假到期,均要在应该上班第一天到党政办报到销假,由党政办主任在《请假条》上注明到假回单位上班日期,党务书记监督按时销假;请假时间结束未归,又无任何理由和领导批准的,从假期结束时间起执行考勤相关规定。

四、结果运用

全体镇干部(含大学生村干部和协理员)考勤和请销假的所有结果纳入镇干部绩效考核,按照镇党委、政府《2013年度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参照上下班、请销假、值班、会议在绩效考核中所占比值,与镇干部绩效考核工资和评先评优挂钩。

另外,考勤和请销假的结果除党政办的日常考勤和请销假记录外,还包括书记、镇长和党务书记、纪委书记日常督查和抽查的结果。

z镇人民政府

篇4:市行政中心窗口单位领导带班制度(范文)

市行政中心窗口单位领导带班制度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黄办发[2005]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范围

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窗口单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定期到中心窗口轮值带班,实行现场办公。

二、带班次数

根据各部门服务窗口工作量,对中心窗口单位领导带班次数作如下安排:

1、每周带班不少于二个半天的部门:公安局、建管委、工商局、人事局。

2、每周带班不少于一个半天的部门:商务局(招商局)、国土局、发改委、经委、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交通局、卫生局、药监局、技术监督局、财政局。

3、每月带班不少二个半天的部门:安监局、国资委、市政设施管理局、文化局、环保局、林业局、房产局、人防办、物价局。

4、每月带班不少于一个半天的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档案局、园林局、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农业局、司法局。

5、综合窗口值班单位领导在值班季度每月带班不少于一个半天。

三、考勤办法

带班领导到中心带班实行本人签到制度,每次进入中心和离开中心均实行签到,签到地点设在中心一楼大厅咨询服务台。领导带班工作纳入单位和窗口考核并按月通报。

四、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1、现场指导、协调、办理、签批本部门窗口的审批业务;

2、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窗口的工作情况;

3、帮助解决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接待办事群众的现场咨询和来访;

5、与中心加强沟通,参加有关联席会议。

篇5:行政中心窗口单位领导带班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领导带班制度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黄办发[2005]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范围

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窗口单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定期到中心窗口轮值带班,实行现场办公。

二、带班次数

根据各部门服务窗口工作量,对中心窗口单位领导带班次数作如下安排:

1、每周带班不少于二个半天的部门:公安局、建管委、工商局、人事局。

2、每周带班不少于一个半天的部门:商务局(招商局)、国土局、发改委、经委、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交通局、卫生局、药监局、技术监督局、财政局。

3、每月带班不少二个半天的部门:安监局、国资委、市政设施管理局、文化局、环保局、林业局、房产局、人防办、物价局。

4、每月带班不少于一个半天的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档案局、园林局、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农业局、司法局。

5、综合窗口值班单位领导在值班季度每月带班不少于一个半天。

三、考勤办法

带班领导到中心带班实行本人签到制度,每次进入中心和离开中心均实行签到,签到地点设在中心一楼大厅咨询服务台。领导带班工作纳入单位和窗口考核并按月通报。

四、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1、现场指导、协调、办理、签批本部门窗口的审批业务;

2、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窗口的工作情况;

3、帮助解决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接待办事群众的现场咨询和来访;

5、与中心加强沟通,参加有关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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