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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社会实践队员工作守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师范学院社会实践队员守则

为了同学们能够顺利的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守则:

1、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对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意义,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2、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在危险地点、时间开展实践调研活动,坚决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发生;

3、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4、强化时间观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社会实践任务;

5、强化团队意识,培养集体观念,相互支持,相互照顾;

6、时刻保持警惕,有意外情况应向家长汇报,并及时与学院团委(团委电话:0*****7)取得联系,紧急匪情、火情、疫情可拨打110、119、120;

7、坚持做好实践宣传,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学院团委报告。活动结束后要写出个人总结;

8、注意个人形象,维护学校声誉,言谈举止得体,仪容仪表整洁,绝不做任何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的事情;

9、树立环保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不乱扔垃圾和废品,积极宣传环保知识,倡树文明新风。

篇2:师范学院保卫处防火科长岗位职责

师范学院保卫处防火科长岗位职责

1、防火科科长在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实施本年度、阶段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学院消防档案资料。领导全科同志履行防火科职责。

3、组织全科同志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全科同志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遵守处内各项规章制度。

4、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政府安全防火有关法规,负责落实三级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防火责任书。

5、负责向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培训兼职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普及防火、灭火知识,使其具有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6、负责校园防火安全检查,临时用火、用电的审批工作。及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7、掌握全校消防设施的布局,消防栓的位置、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准确的组织防火灭火。

8、定期组织进行消防防火检查,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存放、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防火灾隐患。

9、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全院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掌握学院各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器材的发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发、维修、保养和管理。

10、组织制定防火方案和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带领职工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追查火险、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11、掌握全院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热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储存方面的情况。

12、积极参加维护校内重大活动的治安秩序。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师范学院保卫处

篇3:后勤机关大院消防安全守则

机关大院消防安全守则

机关大院为消防重点单位,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请机关办公人员做到以下事项:

一、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掌握报警、灭火、逃生等知识技能。

二、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等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更换、挪用、拆除消防设施。

三、办公楼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煤气灶、电炉。严禁将易爆、易燃物品带入办公楼,不得私自拉设电线,增用200W以上电器要请示相关负责人,以备掌握用电负荷。

四、离开办公室请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自觉维护办公楼道通畅,提倡不吸烟。

五、晚办公人员请在22:00前结束,确因需要延长须提前与保安联系,以便及时切断总电源,或进行安全巡查。

六、人人关心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保安或单位分管负责人。一旦发生事故,务必听从现场指挥。

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4:某政法学院实训室管理人员守则

政法学院实训室管理人员守则(公安系各实训室通用)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实训室,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院实训室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主动配合任课教师,为上好实训课创造条件。

二、监督实验室安全、卫生、规范整洁工作。

三、负责实训室软硬件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保证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四、上课时间内若出现设备故障而影响学生的使用,应及时现场处理和排除故障;若不影响学生使用,可事后处理;

五、一般故障的排除时间不超过48小时;对因硬件设备原因不能自行修复的,应联系有关公司人员,尽快修复故障。

六、做好所管辖实训室各种设备及相关物品的管理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所有维护情况都应认真登记在《仪器设备检查使用登记本》上,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七、上班期间,应巡视机房的使用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经常检查学生遵守《实训室使用规定》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查处。

八、对任课教师为满足教学需要而临时提出的软件安装要求,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安装。

九、发现上机者丢失的财物,应及时交与任课教师。

十、应注意加强新技术学习与研究,自觉提高维护与管理水平。

十一、有其他问题及时和实训室专业老师和系领导联系解决。

篇5:某政法职业学院模拟法庭管理守则

政法职业学院模拟法庭管理守则

一、实训室卫生管理

1.保持一个良好的实训室环境是实训室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实训室人员都应积极主动搞好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和遵守卫生制度。

2.实训室为无烟区,禁止吸烟。

3.注重个人卫生,严禁带食品进入实训室。

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训室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2.使用实训室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实训室规则和设备的正确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对不遵守相关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3.禁止将危险品带入实训室内。

4.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电线、插座、开关,不得超负荷用电。

5.实训室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应做到关电、关窗、关门。一切正常后才可离开。

6.如若发生事故,应即时处理和上报,凡是违反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个人,按规章制度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三、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使仪器保持最佳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仪器设备发生较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提出损坏及维修报告,严禁擅自拆卸仪器设备

2.实验操作应严格按照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遇有仪器运转异常应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事故。

3.每次在实训室上完实验后首先整理实训室,实验完成后每个小组成员都应该对自己组所用的实验器材进行检查,凡有丢失与损坏的实训室器材由实训室管理者上报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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