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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X小学离退休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镇小学离退休工作职责

(1)学校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离退休干部方针及有关规定,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凡离退休干部询问以及要求办理的事情,尽可能给予回答和办理,不得拖延和推诿,确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3)离退休教职工中的党组织关系保留在本校的,参加所在学校(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单位),经所在学校(单位)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方便离退休党员学习,由离退休党员本人申请,要求参加居住地社区党支部,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社区党支部。

(4)成立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离退休干部活动小组,落实一名热心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的同志具体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活动小组设组长一名,20人以上的可设副组长一名。组长在离退休干部中民主推荐产生,选举有较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热心为离退休干部服务,身体条件允许的老同志担任组长,组长原则上每届任期二年,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小组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

zz镇小学

篇2:Z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为提高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爱岗敬业的服务意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从本处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根据学校要求,一般情况下每单周五下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由处领导及各校区离退休办领导、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学习形式可多样化,以集中学习、集体研讨为主,自学为辅。

二、政治业务学习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方面的理论书籍;

2、每个时期国家和党中央的时事政治及有关会议文件;

3、新时期离退休工作的要求和各方面规定、制度;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历史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等;

5、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研讨;

6、离退休工作热点、难点工作的探讨。

三、全处干部职工要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学习表现和学习效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指标。

四、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如与学校、本处的相关活动、会议相冲突,应事先告知相关人员,学习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每次政治、业务学习应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案。

篇3:Z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提高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制定离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离休党工委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在每学期初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学期末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结工作。

二、离休党工委书记负责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的实施工作。

三、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学期安排1-2次,学习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每个时期国家和党中央的时事政治以及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的有关学习内容。

四、每次学习确定1-2个主题内容,确定人员中心发言;也可聘请专家、学者做辅导报告。

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要求。

六、班子成员平时要抽出一定时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作好读书笔记。

七、无特殊情况,应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

八、每次中心组学习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篇4:Z大学离退休工作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为及时落实学校党政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参照《浙江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施行)》(党委发〔2008〕42号)及《浙江大学离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离休党工委〔2010〕5号),制定离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一、离休党工委和离退休工作处议事制度,是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议事,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必须进行正确集中,主要领导要做到果断而不武断,善断而不独断。

二、凡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由分管领导事先征求党工委书记(处长)同意并做好准备,在会议上提出。对所提事项,分管领导要根据部门实际,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和准备不充分的决策方案,一般不予讨论。

三、议事的基本程序:(1)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所议事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2)与会者就所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3)主持会议的同志根据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4)如与会者对所议事项意见不统一,则进行表决;(5)重大事项及广大职工关心的问题,议事通过后须再交处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作最后决定。

四、参加议事的成员:离休党工委正、副书记、离退休工作处正、副处长,必要时处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五、未经会议批准公开的事项,不准向外泄露,对违反者要追究责任。

篇5:Z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综合治理责任条例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综合治理责任条例

为加强我处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学校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有关内容,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办公、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条例:

(一)处主要负责人为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处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处与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相应的工作机构,层层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根据本处工作实际,与各校区办公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视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工作,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管理工作之中,做到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灾害措施;办公室、活动室等老同志集中活动场所要有完备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老同志集体活动及旅游、参观要有安全措施,并定期在内部进行安全检查,有效防止斗殴、盗窃、赌博、涉黄、涉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认真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切实做好涉及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化解和稳妥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事件,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信息和事件,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学校。

(四)认真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及聘用人员的法制、纪律和消防、治安安全防范、交通安全、卫生安全、保密等教育。在开展离退休活动中注意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适时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严格落实各办公室、活动室中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人。

(六)严格按照有关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本部门网站的安全管理,保证网络安全。

(七)严格财物、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部门文档、贵重物品、现金、票据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贵重物品落实保管责任人。加强对本单位物资、设备、重点防范部位的管理。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渎职,发生公共财物被盗的,参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八)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按照《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电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和改变用途,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九)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好危险、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使用、处置工作,落实责任人,保证工作到位,严防发生事故。对各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运输、存放、保管、使用,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严格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的各项集体活动(如旅游、参观等社会活动),严格按照集体活动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方案),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十一)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平时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维护国家安全、外事纪律和保密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从事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法*”和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及成员在校园内从事非法活动。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本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十三)严格遵守外来人员的用工制度,及时办理有关登记、办证等手续,坚持“谁用人,谁主管”的原则,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四)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对拥有机动车辆的人员要及时敦促其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十五)根据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定期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建好每两周一次检查的台帐,对有关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领导。

(十六)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对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等情况要及时记录归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十七)及时报告制度。各办公室发现安全保卫工作的问题和事件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处办和处的负责人。

(十八)本条例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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