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L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有章可循,强化成本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之国内员工(注:含临时工、特聘员工,香港籍职员按香港公司规定执行)。

3.出差可分为当日出差、远途出差和国外出差三种。

3.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3.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4.当日出差

4.1员工当日出差时填写《外出单》由部门经理核准。

4.2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广东地区20元/餐,内地12元/餐或由各分公司根据所在地区另行制定标准,每餐标准不得超出15元为上限。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4.3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4.4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4.5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

5.远途出差

5.1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由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副总裁)核准后,方可出差。

5.2远途出差之员工须在《出差申请书》差旅费预支栏填写预支金额,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向财务部预借旅费。

5.3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未按程序办理出差手续的,须请人代办或事后回所属单位补办出差手续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4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灾祸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回厂需以书面报告并附相关性证据,经调查确实无误的可报销差旅费。

5.5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公司后五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和《出差报告单》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

5.6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乘坐火车、公交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总经理(副总裁)人员核准,可乘坐空运交通工具。

5.7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核准后可实数报销。

5.8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5.9各分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报销差旅费。

6.国外出差

6.1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呈由总裁或董事长核准。

6.2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6.3出国期间有关膳宿、交通、杂费等费用依公司之规定办理。

6.4受国内外机构补助之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它机构支给者,不得再支领任何有关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不足支付时,可支领其差额。

6.5出国人员在国外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等费用须由总裁核准始得申报。

6.6公司长期派驻国外之人员,在派驻地期间之待遇,由高级副总裁视其派驻地区之生活水准及公司提供之其它设施等拟订标准后实施。

6.7出国人员公司应给予投保旅行平安保险,其投保金额标准与有关事项另行制订。

7.交通

7.1至出差地点不超出600公里的原则上不得搭乘飞机,应尽量乘火车或汽车出行,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超过600公里可搭乘飞机,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以搭乘火车或汽车为原则,特殊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副总裁)签呈核准。

7.2一般情况下,机票及火车票由行政部负责代购,乘坐火车的标准如下。

级别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一、集团总部总裁、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总经理、省区营运总监

一、集团总部总监、高级经理、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副总经理

一、集团总部副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属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员

注:1.副主管级以上人员乘车时间必须超过6小时可乘座卧铺。

7.2副主管级以下人员乘车时间必须超过12小时可乘座卧铺。

7.3使用公司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车办法申请,经行政部核准,不得另报支交通费。

7.4业务人员由派驻地点出差到外地拓展业务者,其市内交通费用实行固定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已享受补助的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用,但城市之间的交通费可以附票据报销。

7.5与经理级以上人员随行,其交通费参照同行人员最高级别人员标准报销。

8.住宿

8.1住宿费报销标准(必须附正式发票报支):

单位:人民币,元/日

级别一级城市二级城市三级城市

总裁四星级或以上标准

一、集团总部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总经理、省区营运总监

三星级或以下标准三星级或以下标准三星级或以下标准

一、集团总部总监、高级经理、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副总经理

单人间上限350元实报实销

单人间上限300元实报实销

单人间上限250元实报实销

一、集团总部副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属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上限200元实报实销

上限180元实报实销

上限150元实报实销

如超过2人以上同行,同一性别的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住一间,应选择双人间或3人间客房。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员

上限150元实报实销

上限120元实报实销

上限100元实报实销

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深圳。

二级城市:特区城市(深圳除外)、各省(自治区)省会城市及有国家经济开发区之城市。

三级城市:除以上地区城市以外的城市。

8.2员工外派到其它公司工作的,当地公司有宿舍或租屋者,除非客满,否则出差人员不得住宿酒店,应以住宿公司宿舍为优先,出差住宿原则由出差地公司安排。

8.3出差人员在火车、轮船、客运车中歇夜或由出差处所免费招待住宿者,不得再报销。

8.4若因广交会、展览会、旅游城市旺季房价等原因超出住宿标准的,事先应向直属上级报告,事后书面说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住宿费用可按实际费用报销。

8.5出差期间洗衣费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9.膳杂费

9.1在出差地如无提供餐食,从出发至返回之餐费以下列上限标准报支,各公司可另行制定餐费报销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日

职别一级城市二级城市三级城市

9.2以定额方式报支餐费,不需附餐费凭证,但如接受招待用餐及宴请客人,不得再报支餐费。

9.3核实报支之费用,如与出差同行人共餐,应予账单上加注共餐人姓名。

9.4员工与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一起去出差,短期出差(一周内)可参照一同出差最高级别人员餐费标准报销,超出一周以上的,按以上标准或各单位标准报销。

10.0差旅费预支

10.1出差前于申请出差时同时申请差旅费预支款,其预支费用额度需经分管领导及会计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领取。

10.2预支款应予返回一周内结清,未予限期内结清者,公司有权自薪资中扣回。

10.3出差至各分公司处,其食宿可由分公司代为处理。

11.差旅费报销

11.1差旅费报销凭《出差旅费申报表》申请,附相关凭证及已核准之《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副总裁)核准后,向出纳结清预支或支领垫付款。

11.2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而花费的业务公关费用,另以费用申请单分别报销,不能并入差旅费申请。

11.3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冲销所有款项。

11.4为便于审核,实报实销费用尽量自己结账,避免代他人付款。

11.5出差人员如到家住地点出差,如在同一城市不予报销住宿费用,伙食费、交通费用可按公司标准报销;如家住在同一城市农村的人员可参照此办法标准报销。

11.6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事先应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份由个人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11.7出差期间与工作有关的长途电话费用由公司报销,非业务人员若因出差原因手机话费超出补助标准,可申请适当增加话费补助,但必须提供话费清单和客户公司名称。

11.8出差期间患病,如买药或医疗费用,社保不能报时,由公司按照社保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出差期间若患重大疾病或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费用报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呈请公司由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12.因参加炎夏户外体力等特殊性工作,如山上林木调查等,特殊出差津贴补助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公司总裁后执行。

13.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遵循先请示后宴请的原则,招待费用应严格控制,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14.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释。

15.本规定由总裁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2:投资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出差类型

(一)当日出差:出差当日能往返者。

1.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2.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权责单位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3.短途出差原则上只允许乘坐汽车、火车硬座交通工具。

(二)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8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四条出差审批流程

(一)个人申请出差

1.主管级以下人员出差应提前1-3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按审批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报行政部备案。

2.主管级以上的出差须提前1-3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差,报行政部备案。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总经理、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门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被指派人按出差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后均需到行政部和所部员考勤执行员办理外出考勤登记和核实。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规定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如下表: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交通费用住宿标准出差补贴

重点城市一级城市二级城市县级以下城市远途出差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实支350元/日250元/日200元/日150元/日80元/天4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实支250元/日180元/日150元/日100元/日50元/天2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

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3、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4、对于需报住宿人员,出差期间本着节约的原则,住宿费用标准原则上实报实销,上限不得超过该表所核定的住宿标准,如超出该住宿标准,则超出部份自理;

5、所有报销项目需持相关票据,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

六条、出差费用的预借支、核销流程

(一)出差费用预借支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由财务部按出差地点及差期时间核定。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3.预借支:

(1)所有预借支都需报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批,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出差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5)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总经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审批。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1.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实报销,最高不得超过本制度所订标准,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后予以报销。

(5)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6)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行政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2.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向本部门负责人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2)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部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并按财务报销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4)经相关人核准后,方可到财务领取报销费用。

(5)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所报销金额的6折

支付。

第七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限归公司所有。

篇3: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1、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备注

区域间区域内(市或县内)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35元/人•日补贴按25元/人•日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8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相关推荐:

烟草专卖局灭火减灾预案

汽车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新公司员工守则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4:员工出差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篇5: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1、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备注

区域间区域内(市或县内)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天津珠海其它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35元/人/日补贴按25元/人/日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8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行政管理部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