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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业学院网络中心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院网络中心职责

1、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开发、维护、管理及校园网资源的合理调配;负责拟定校园网发展规划,拟定网络管理等技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做好学校对外形象塑造与宣传工作。

3、积极完善和提高校园网络的技术功能,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4、负责收集各种信息数据,并及时准确地在校园网上发布各类必要的信息;负责审核、验证进入校园网络中心的各类信息的合法性与准确性,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负责开发网上信息资源,丰富网上服务内容,为教学、科研、生产、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与保障。负责网络教学和远程网络教育的技术保障与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域名、提供域名注册与解析、即分配IP地址以及电子邮件;进行网络流量统计分析和计费。

7、负责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上网信息控密保密工作。

8、负责在学院所有学生公寓网络点,通过优化手段为校园网用户提供一个稳定的网络环境,校园实行一卡通政策,为学生的提供一个便捷的校园生活。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2:某职业学院党政办工作职责

职业学院党政办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是在院党委和院长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下设人力资源部、院党委、网络中心等部门。党政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拟定并定期修订学院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材料。

2、负责起草学院综合性行政工作计划、规划、总结、报告和决定等文件,负责起草院领导的讲话文稿等。

3、审核以学院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公文、报告和其他文件材料,做好文字把关工作。

4、负责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来文、来函及学院各部门的行政公文的审核、印刷、收发、批办、传阅、催办等工作。

5、制定学院一周院级党政会议活动安排,根据会议需要收集有关议题,安排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6、负责院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大会等其他全院性的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并形成会议纪要。

7、将会议纪要传达有关部门,并检查会议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反馈。

8、负责接待和配合上级部门、兄弟院校、媒体及社会各界在学院举办的各类会议及活动。

9、负责学院行政印章和办公室公章管理。

10、负责文印、复印工作、节约耗材,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

11、负责地方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文件的收、转,及时递交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完成学院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党务工作。

12、了解学院全面工作情况,收集信息,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做好学院网页管理、网络监管,校报及对外宣传工作。

13、会同有关单位及时掌握学院的工作动态,向学院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处理学院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14、协调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和各系、部行政管理事务。

15、负责对学院重大决议、决定、制度、规定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结果反馈给领导和相关部门。

16、负责全院综合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各部门档案的立案、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7、接待来我院检查指导的领导、专家等接待工作,安排好餐饮、住宿和交通等相关事宜,严格执行接待制度。

18、学院对外关系发展与联络、对外合作办学及国际合作。

19、建设节约型校园,有效降低办公成本,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定额指标及分配,入库验收建账和发放。

20、车辆派遣和日常管理、单车成本指标及车辆维修。

21、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篇3:某职业学院教学楼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教学楼使用管理制度

为创建学院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学楼正常的教学秩序与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进入教学楼时,服从门卫值班员的管理,未经门卫允许的非本校人员不准进入教学楼内。

2、门卫值班人员有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不听劝阻者,报校综合办处理。

3、教室内的吊扇和投影仪与电脑等设施,不得私自拆卸。如有故障,由教务处通知总务处安排维修。

4、除教学实验外,在教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二、作息制度

1、教学楼实行统一熄灯制度。作息时间为:6:30~22:30。晚上23:00准时熄灯。

2、上、下课时间由网络中心通过电脑设置,时间控制仪自动控制打铃。晚上关门前十分钟打预备铃(短铃声),关门时打长铃声。

三、教学楼秩序管理

1、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或调换教室。

2、教学楼是教学场所,务必保持安静,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3、不得在教学楼内或周邻举办舞会及影响教学自习的其他活动。

4、全校师生要维护好教学楼内外墙壁的整洁美观,保持教室内桌椅的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及杂物,不准乱堆、乱倒垃圾。

5、进入教学楼必须衣着整齐,凡穿背心、裤衩、拖鞋者不得进入教学楼。

6、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在上课时不准接听手机。

7、全校师生应爱护教学楼内一切公共设备设施,损坏公物要按市场价赔偿。

8、上课结束,教务科要检查多媒体关闭、锁门等情况。

四、门卫服务

1、劝阻闲杂人员进入教学楼,来办事人员需登记进入。

2、及时做好教学楼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设施报修事宜。

3、配合邮政局工作人员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4、做好楼内每天安全巡视和维护教学楼的公共秩序工作。

5、对学生遗留物品要做好登记、保管和认领工作。

6、严格遵守考勤和值班制度,按时送电和断电,每晚熄灯前检查教室门窗关闭情况。

五、保洁服务与要求

1、保洁要求:使用过的教室每天需清除桌内废纸并清扫地面。楼道、大厅、楼梯、卫生间每天清扫拖擦一次。

2、保洁标准:地面及楼梯无积灰、无积水、无污渍;楼梯扶手无积尘;墙面无污迹;墙角无蛛网;公共部位的窗户整洁明亮;卫生间内无污物、无异味;垃圾箱每日清理。

3.不准私拿或私自处理学生遗弃的物品和楼内公物;拾到学生的物品要上交,不可自行处理。

4、教务处每周对教学楼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一周卫生情况以及设备情况,并填写检查情况表。

六、教室钥匙管理

1.教务科保管一套教室钥匙,用于安排教室上课,开关多媒体设备。

2.门卫保管一套教室钥匙,用于开锁教室门(开锁教室门时间,

上午:7:30―12:00;下午:1:30―5:30)及卫生保洁。

3.各班固定用教室的钥匙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职业学院

篇4:某职业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职业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等作用,是全院教学工作的指挥中心和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审核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二、协助各系(部)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好教师专业进修和师资队伍建设。

三、审核各系(部)提供的教材选用计划,办理订购与供应。

四、编制校历、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教学方面的统计报表。

五、审批各系(部)课程安排和专、兼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汇总课时酬金。

六、负责学院教学检查及教学质量管理,督促检查专业教学计划、实践教学方案和教师授课计划的落实。

七、协同各系(部)做好教师质量考核工作,参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并为教师职称评定提供教学有关的原始资料。

八、负责与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并开展工作。

九、负责各类考试课程的考务工作。

十、协助主管院长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和教学专题工作研讨会,协调、处理教学计划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各系(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一、负责起草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并组织推动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

十二、负责检查各系(部)实训课、毕业环节的前期准备工作。

十三、协助各专业系(部)做好毕业答辩组织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并协助学工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宏观管理职业技能和岗位资格取证培训并负责全院毕业生取证率统计。

十六、承担语言文字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篇5:某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提高教学质量,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制卷与保管、监考、考场管理、阅卷与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学校的考试工作在分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全面负责,制订有关规定,做出具体安排。

第四条期末考试前,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主持召开考试动员大会,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强调考试纪律,落实考试要求。学工处组织召开学生迎考主题班会,进行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动员学生认真复习迎考。

第五条学院成立总监考组,对考场进行巡视,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命题

第六条由基础部及各系确定课程的考核方式与命题教师。试卷分A、B卷,命题教师在命题时,每份试卷均需附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交分管教学院长审查签字后,将纸质与对应的电子文档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制卷。命题工作应在考试前2周完成。

第七条命题范围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教学进度计划表》的要求进行,要体现课程的教学目标。

第八条试题难易适度,题型结构合理、多样,试卷题型不少于三种;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试题一般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即基础知识部分和应用技能部分,着重考核学生对专业技能掌握的程度。

第九条教师在命制试题时要做到卷面规范、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使用统一的试卷模板。

第十条对同一年级开设的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试卷要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卷。

十一条各科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题分为整数。一般情况下考试时间应为2个小时。

第四章制卷与保管

第十二条要严守试题秘密。命题、审题、印制和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违者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教务处要成立制卷小组,负责全校试卷的装订和分装工作。制卷小组要有严格的岗位职责和保密纪律,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试题。

第十四条试卷实行定点印刷和封装,整个过程由专人负责。印刷试卷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印刷完毕,必须将底版以及涉及试卷内容的废纸当场销毁。要按照考试时间、印制份数的要求,在考试前完成印刷及装订任务。制卷完成后,将试卷及相关材料装袋送保密室存放。

第十五条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签收、印刷、装订、保管、发出。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如发生试卷流失、试题内容泄露,将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考试周结束后,由教务处将该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的样卷连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汇总整理装订成册后存档。

第五章考试的组织

第十七条监考教师选派

1、全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均有监考的责任与义务,被安排的监考人员不得无故拒绝。

2、监考教师不能随意顶替,需调换者由本人提前1天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批准后,教务处负责调换。

第十八条监考规定

1.监考老师应准确核实所监考的课程名称、时间、地点。

2、监考教师在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袋。仔细核对试卷袋封面的科目名称、考试班级,核对无误后持试卷直达考场。

3、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组织考生有序进场对号入座,宣讲《考场规则》,提示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4、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0分钟,当众启封试卷袋,并核对袋内试卷与当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清点试卷份数、页数,如有差错,立即报告考务办公室。考试开始前5分钟将试卷分发给考生,提醒并检查考生是否准确填写姓名、学号。考试信号发出后学生方可答题。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开考30分钟后提前交卷的考生签到后,经监考教师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6、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本场考试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及缺考生学号。

7、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定,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应提出口警告,及时批评教育,发现考生作弊,监考教师应立即共同认定其作弊事实,其中一名监考教师带作弊考生到考务办公室;交卷时,用红笔在作弊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将实际情况记载在《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作弊情况记录表》上。

8、位监考人员应严肃认真监考。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谈笑,不准使用通讯工具,不准阅读与本堂考试无关的读物(如看书、看报),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9、监考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自行变更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10、监考教师按顺序整理好答卷(含答题卡)、试卷送考务办公室装订密封。

第六章考核成绩评定

第十九条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第二十条课程考核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等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的三天内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同时向教务处上交学生成绩登记表、考试试卷、试卷评分标准和试卷分析表。

第二十二条学生成绩一经主考教师确定签名并交教务处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改动成绩者,应由原评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改动。

第二十三条学生个人一般不得查卷,如对试卷评分有疑问时,可在每学期开学第1-3周内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负责人批准后,由教务处通知相关单位委派教师和教学秘书一道复查试卷。第3周后,不再复查试卷。

第二十四条各系对课程阅卷情况(包括评分标准)要进行抽样调查,以利于改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章试卷存档

第二十五条各开课系和主讲教师要对试卷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试卷命题、送印、领取、保管、考前分发和考后批阅)负责,考试结束后,学生试卷及相关材料一律由教务处存档,至少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第二十六条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材料均应存档,存档应以教学班级为单位。存档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学生成绩单(成绩登记册应使用教务处统一制定的成绩册封面);

(2)试卷样卷和评分标准;

(3)试卷分析表或课程教学总结;

(4)学生试卷。

第二十七条教务处组织

相关人员对各科试卷进行抽查,对试卷评阅、试卷管理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并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之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学生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安徽长江职业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CJ-2011-8-1)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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