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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业学院保卫部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院保卫部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外来人口遵章守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离开户口所在地来我校探亲、访友等在院居住的人员均为外来流动人口。

外来流动人口在到达学院三日内,应向学院总务处保卫部申请登记,办理《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出入证》,十五日内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暂住证》,并与其签订《安全防范协议书》。

第三条外来流动人口在我院应遵纪守法,爱护学校院一切公共设施,讲究环境卫生,并随身携带好《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院出入证以便检查。

第四条学院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外来流动人口进出校门,并协助外来流动人口到总务处保卫部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学校暂住人口出入证》、《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出入证》)。

第五条外来流动人口没有办理、出示相关证件,学院各部门不得聘任其在校从事务工、经商、居住、基建施工。

第六条总务处保卫部要督促检查外来人口用工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全院的外来人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第七条总务处保卫部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流动人员,一经查实,将劝其离学院,并不得在学院从事任何劳务工作。

第八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我院的外来人口进行排查工作,注意发现网上追逃人员。

篇2:某职业学院保卫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保卫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学院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和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均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院对消防安全实行“包保责任制”并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学院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学院总务处保卫部是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学院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院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院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总务处保卫部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总务处保卫部检查、巡查人员应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学院应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学院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篇3:某职业学院保卫部工作职责

职业学院保卫部工作职责

⑴主要职责

1、保障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生的人身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

2、制定保卫消防、户籍管理等制度和流程;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3、负责门卫值班的督责和管理校园巡逻的检查

4、组织协调查处在校园内的各类治安民事纠纷事件

5、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

6、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

7、学生和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演练

8、负责学生及教职工的户籍管理

9、完成院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⑵规章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3、户籍管理制度

篇4:某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值班制度

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值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学生会成员的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树立校学生会优良的形象,特制定《学生会值班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均有值班义务和职责。

第二章值班内容

第三条值班期间主要工作是协助老师整理文件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值班过程中接待来客,做好接待记录。

第五条闲暇时间应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或阅读课外读物。

第三章值班注意事项

第六条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第七条值班途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带无关人员一起值班。

第八条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请假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请假,经批准后记录考勤。

第九条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言行举止,穿戴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在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喝酒、吃饭,禁止从事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第十条值班过程中接待来客要文明礼貌,接听电话要礼貌用语,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并在“校学生会值班登记簿”上做好记录;若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主席团、团委老师或学工处。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地点的清洁卫生,物品整齐,临走时必须打扫值班地点的卫生并关闭关灯,关好门窗。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值班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和“学工处”。

第十三条值班情况有办公室成员不定期抽查,对违反值班制度的成员有权进行值班教育,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值班情况将作为学生会成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本制度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会办公室。

附:学生会第一学期值班表

z职业学院

校团委学生会

篇5:某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供用水,加强对收费服务过程中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违规、违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稽查工作内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内部及广大市民宣传贯彻执行供水行业有关法规和制度。

2、对公司营销等部门内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公司的内部职工采取不正当手段同用户联手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等贪污现象进行稽查处理。

4、会同各收费部门对各类违章用水进行查办、追缴、处罚,包括对公司内部违章用水的查处。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私自进行水表装、改、换、移、落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外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进行监督、检查。

2、稽查人员对违章用水点要控制好现场,摄影取证,证实违章用水事实,同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违章用水通知。

3、对不履行处罚义务的用水户,稽查人员要请示稽查保卫处长,采取停水措施。处罚金额以《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为准,并开据税务局下发统一发票。

4、违章用户对处罚提出异议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对内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内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收费部门的收费质量及服务质量,内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对所查出问题稽查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被稽查部门领导反馈,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复核、进一步稽核,对已确认问题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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