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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值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值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学生会成员的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树立校学生会优良的形象,特制定《学生会值班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均有值班义务和职责。

第二章值班内容

第三条值班期间主要工作是协助老师整理文件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值班过程中接待来客,做好接待记录。

第五条闲暇时间应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或阅读课外读物。

第三章值班注意事项

第六条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第七条值班途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带无关人员一起值班。

第八条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请假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请假,经批准后记录考勤。

第九条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言行举止,穿戴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在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喝酒、吃饭,禁止从事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第十条值班过程中接待来客要文明礼貌,接听电话要礼貌用语,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并在“校学生会值班登记簿”上做好记录;若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主席团、团委老师或学工处。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地点的清洁卫生,物品整齐,临走时必须打扫值班地点的卫生并关闭关灯,关好门窗。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值班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和“学工处”。

第十三条值班情况有办公室成员不定期抽查,对违反值班制度的成员有权进行值班教育,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值班情况将作为学生会成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本制度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会办公室。

附:学生会第一学期值班表

z职业学院

校团委学生会

篇2:某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供用水,加强对收费服务过程中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违规、违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稽查工作内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内部及广大市民宣传贯彻执行供水行业有关法规和制度。

2、对公司营销等部门内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公司的内部职工采取不正当手段同用户联手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等贪污现象进行稽查处理。

4、会同各收费部门对各类违章用水进行查办、追缴、处罚,包括对公司内部违章用水的查处。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私自进行水表装、改、换、移、落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外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进行监督、检查。

2、稽查人员对违章用水点要控制好现场,摄影取证,证实违章用水事实,同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违章用水通知。

3、对不履行处罚义务的用水户,稽查人员要请示稽查保卫处长,采取停水措施。处罚金额以《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为准,并开据税务局下发统一发票。

4、违章用户对处罚提出异议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对内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内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收费部门的收费质量及服务质量,内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对所查出问题稽查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被稽查部门领导反馈,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复核、进一步稽核,对已确认问题要及时处理。

篇3: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目的: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着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嘉奖一次:加发$元奖金。

二、小功一次:加发$元奖金。

三、大功一次:加发$元奖金。

四、警告一次:减发$元奖金。

五、申诫一次:减发$元奖金。

六、小过一次:减发$元奖金。(年终奖减半**元)

七、大过一次:减发$元奖金。(年终奖全扣除**元)

篇4:公司员工保密制度(范例)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提纲)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篇5:某某公司分厂夜班值班管理规定

某公司(分厂)夜班值班管理规定

公司各分厂、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夜班门卫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夜班值班工作行为,确保公司平安、确保值班工作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对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夜班值班制度。

一、夜班值班的主要职责:

1、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2、负责解答员工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3、负责处理公司各部门、分厂内突发事件;

4、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夜班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晚不能值班者经公司行政人事部批准可提前或推后调换。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公司员工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言语过激。

四、值班人员对来访员工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整理后转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

五、夜班值班人员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六、夜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4时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夜班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夜班值班人员负责对门卫值班人员工作进行检查。

九、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值班人员时间统一管理,对无故不到岗人员,扣除当月考核奖和职务工资50%,一个季度内累计达到两次或出现重大玩忽职守者,撤销值班资格,并纳入年终奖考核。

十、夜班值班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时间:当日19:00-至次日7:00,值班地址设公司行政人事部。

十一、本规定自20**年*月1日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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