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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煤矿分类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一、矿井分类我矿为一类矿井,属灾害不严重或有能力管控灾害的煤炭生产企业。二、隐患的分类标准和程序(一)按隐患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水害、顶板、机电、提升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二)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A级隐患:整改难度大,矿方解决不了,需上报县煤管办帮助组织整改;B级隐患:整改难度一般,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井统一组织整改;C级隐患:整改难度较小,需由区队组织整改。(三)安全隐患分类表分类分级A级B级C级一通三防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2、主扇风机性能达不到要求3、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1、采区通风系统不完善2、采区防尘系统不健全或供水达不到要求3、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4、采、掘面风量达不到要求5、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吸循环风的6、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7、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栅栏提示警标的2、采掘工作面煤尘超标3、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4、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压边5、盲巷停风不按规定及时密闭的防治水1、奥灰水侵入2、采区(复杂)老空积水3、雨季洪水溃入井下4、矿井供电线路、设备老化1、三灰水的影响2、钻空封闭不良3、采区泵房排水能力不足4、中央泵房水仓淤积严重5、防水闸门失灵6、迎头顶水掘进及上覆积水回采1、不按规定对本矿的老空积水情况及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定期核查的2、采掘工作面出现出水征兆未及时回报而又不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的顶板特除高应力区的开采1、工作面初次放顶撤面,缺支柱严重2、主要巷道严重变形(失修)3、工作面悬顶超过规定4、严重的软底与复合顶板工作面1、采掘工作面过变化带2、超前支护、端头支护不按规定支设或支设不合格,断层处、顶板破碎处控制不力的3、工作面两巷折梁断柱4、空顶作业5、工作面支柱初撑力低6、机头机尾未打压柱的机电运输1、主副井提升设备有严重缺陷2、矿井主排水设备失修或管路能力不足3、矿井单回路供电4、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5、矿井供电线路、设备老化1、采区泵房供电能力不足2、罐道磨损严重3、采区上、下山管理4、主提升绞车绳老化5、主要运输大巷轨道老化6、采区提升设备老化或保护不齐全7、主提升地点无候车室8、副井安全保护不齐全9、主要运输大巷高度不符合要求1、主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试验失效,各种保护不起作用2、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使用时间超过规程规定未更换或未按规定检验和检查的3、压风机(包括风包)安全阀断水、断电、超温、超压、保护装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4、井上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5、井下三大保护及照明信号等不按规定使用或保护不起作用的,电动机综保及过流短路保护人为甩掉不用的综合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采1、悬移支架工作面管理2、悬移支架工作面安装、回撤其它1、井筒严重变形2、矿井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1、放炮透老巷2、大煤仓施工3、井下通讯设施不符合要求1、采煤工作面出口不畅通2、炮眼封泥不符合要求3、瞎炮处理三、管理措施矿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3级管理,即班组、区队和矿井。班组实行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区队实行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矿井实行周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矿井重大、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一)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矿井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各作业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隐患排查卡,矿安检科编制全矿隐患排查整改通知表。1、岗位人员每班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排查,班组长对本班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持班组隐患排查卡对班组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时方准人员作业。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账。2、安全生产系统管理科室、区队,对照本系统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卡反馈至安全监控调度中心。同时,由科室、区队值班干部收集整理后,形成科室、区队隐患排查台账,并由专人负责。3、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根据全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每周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全面隐患排查分析会,对当月矿井隐患进行梳理分析,由安全检查部门统一建立全矿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经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矿安全检查部门每月参照备案的安全检查表,重点排查重大、较大隐患、一般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实施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二)隐患整改及上报矿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矿长必须亲自安排本单位的日常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每班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指派专人负责隐患的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坚持“五定”原则,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要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验收记录,指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C级隐患由区队负责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区队负责人签字后报矿安检部门。B级隐患由矿安检部门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隐患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对资金投入较大或需要多单位共同整改的隐患,应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A级隐患由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县煤炭管理办公室,经县煤炭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积极组织整改。各级各单位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各类的隐患,按照“五定”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纳入隐患整改档案,实行闭合管理。(三)隐患整改验收及销号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C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包片领导复查验收;B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组织安全检查部门验收;A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组织预验收,报县煤管办复查验收。(四)重大隐患整改重大隐患的整改由矿长负责,组成重大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在主管业务部门指导下,做出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备设施的决定,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告知。矿安检部门对全矿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档管理,节点控制,逐项验收,做到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保存期至少一年。存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评估定级材料,矿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报告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四、奖惩规定(一)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生产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区队长对本工作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矿安检科对全矿范围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责任。(二)建立“前追后究”制度。“前追”:矿安全检查部门按分管业务范围,在生产区域发现了重大、较大隐患,而下一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作业区域、同一班次没有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后究”:所有工作区域因为隐患没有被排查发现且没有及时进行治理而发生事故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追究责任这样,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环环相扣,形成了自上而下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工作体系,使安全管理的压力得到了层层传递。(三)矿井每季度对各各单位隐患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评比第一名奖2000元,最后一名罚2000元。本制度自二〇一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篇2:源头分类制度

1、目的

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和产生量,确保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过程中不发生

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汇通化工特制定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涉及

危险废物的车间和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汇通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的源头分类的管理。

3、管理要求

第一条

在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工作时,一定要采取防泄漏防扩散措施,并让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

第二条根据本厂自身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废电解银、活性炭、过滤快、催化剂,特在厂区内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同类废物不同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

第三条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或储存场所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牌,标识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专业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看守管理。

本规章制度从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和实施。

篇3:危险废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识。

4、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

19、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6、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7、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8、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篇4: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4内容与要求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4.1.2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4.1.3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4.2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废弃物的分类序号废弃物的名称处置方式处置部门可回收废弃物1废零件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生技科2废铁3废罐4废包装物(不含危废)5办公废纸行政办6天然纤维制品7木制品无毒有害不可回收废弃物1建筑垃圾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生技科2生活垃圾3废包装膜4废笔芯行政办5剩饭菜危险固体废弃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1废墨盒、硒鼓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安环部2废电池3废日光灯管4含危废的废包装物5含危废的棉纱、手套6含油固体废物7过期的废化学品8水处理污泥9废机油4.3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4.4废弃物的暂存、收集4.4.1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4.4.2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4.4.3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4.4.4各车间、部门可根据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情况设置相应的分类存放装置。4.4.5废弃物存放处要保持清洁,废弃物存放应采取防雨、围栏等措施,尽量提高物资利用率,将废弃物产生量减至最小。4.5固体废弃物的处置4.5.1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经过类别、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存放后及时的送交行政办公室或生技科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处,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统一处理,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4.5.2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经过分类存放后需及时的送交环保站暂存,并做好相关记录。4.5.3环保站负责接收各车间、部门上交的危险固废,然后统一由安全环保部联系有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固废在环保站或其它部门的暂存时间不能超过一年。4.6废弃物的记录4.6.1各部门若产生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环保站则需填写《危险废弃物转移记录》。4.6.2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由安环部交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办理五联单,并在《危险废弃物转移计划申报表》中做出处置记录。五联单至少需保存五年,备查。4.6.3安环部对废弃物的分类存放、标识、存放、危险废弃物的记录与处置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出记录。4.7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4.7.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存储设施必须粘贴“危险”、“易燃”、“有毒”等安全警示标志。4.7.2易燃、易爆的危险废弃物存储设施的设置必须远离明火和易产生火花等有火源的场所。4.7.3危险废弃物存储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篇5:市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所受聘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医疗机构手术权限

三级医院:在设备及技术条件允许、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可施行所有级别手术。三级甲等医院可申请开展各种其他类型的手术。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任何级别的资格准入手术均由手术医院院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四)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五)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必要时由市卫生局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省卫生厅批复。

(六)其他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执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

2、被手术者系中央、省保健对象或普洱市一级保健对象的。

3、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

5、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6、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外出会诊手术

本市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市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八)外籍医师在本市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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