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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住房安排租金收取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学校教师住房安排及租金收取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学校住房的合理配置,按照“有偿住房”的原则,并结合学校住房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特制定《学校住房租金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教师校内住房为出发点,着力化解学校住房配置矛盾,积极促进学校“有序、平稳、和谐”地发展。

二、租房原则

1、优先原则。根据学校有限的少量住房实际情况,优先解决未参加房改而需要安排住房的在职教职工。

2、普惠原则。针对教职工经济收入现状,学校对租房教职工的租房面积实行普惠政策。其租房面积计算公式:双职工(或长期住校教师)租房面积=实有房屋面积―20平方米;其余单职工租房面积=实有房屋面积―10平方米。

3、有偿原则。学校推行以收取房租为主要方式的有偿住房配置制度。学校每半年(即6个月)按教职工租房面积,进行核算并一次性收取房租。

4、平等原则。无论是学校管理干部、班主任、老教师及任课教师等,均一视同仁,无条件地按规定标准缴纳房租。

三、租金标准

1、按租房面积每月2.00元/平方米收取。

2、调离本校教师应退还所租房屋。若情况特殊仍需继续租房,则房租金额按实有房屋面积每月10.00元/平方米收取。

3、教师退休时,应向学校退还所租房屋。若情况特殊仍需继续租房,则房租金额按实有房屋面积每月2.00元/平方米收取。

4、任何租房教师,严禁将学校住房转租他人。否则,房租金额按实有房屋面积每月15.00元/平方米收取。

四、租房要求

1、租房教师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增加附属设施等。

2、学校对教师所租房屋的门锁、线路、管道等,一次性安装到位。若有损坏或丢失,概由租房教师负责维修与赔偿。

篇2: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第一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学校为了加强公物保管,维护集体财产,特拟定《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和评估工作。

二、赔偿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2、学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教学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3、师生对领用的学校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对本班领用的公物负责;各年级主任、办公室主任为该年级、办公室的责任人,对本年级、办公室部领用的公物负责。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丢失现象,将由班、级、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三、赔偿原则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2、各年级、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电话、电脑等一切公物由级主任、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3、对于楼道、楼梯、花台、花带等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被有意损坏,应从严处理,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损坏防盗设施、消防设施按实价赔偿。

2、损坏木窗玻璃5―10元/块,铝合金窗玻璃50―80元/块,黑板1200元/块。

3、损坏铝合金窗锁扣15元/只。

4、刻画课桌凳赔30―50元/处,损坏凳子50元/只,损坏课桌赔80元/只。

5、损坏门板的赔偿30―500元/块。

6、损坏水龙头根据大小赔偿8―15元/只。

7、损坏闸阀根据大小赔偿20―200元/只。

8、损坏水管的,按实价赔偿。

9、损坏电器开关赔偿10元/只,插座10元/只,调速器25元/只,镇流器20元/只。

10、损坏节能灯泡赔偿10元/只,普通灯泡2元/只;损坏壁灯、吸顶灯、路灯等,按实价赔偿。

11、损坏球类、图书等物品按实价赔偿。

12、损坏贵重物品如照像机、电视机、录像机、计算机、收录机、乐器等,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损失时,由班主任(或责任人)赔偿。

13、损坏花草树木赔偿30元,名贵花木按实价赔偿。

14、玷污或毁坏墙壁、雕塑、亭台、水榭、灯箱、广告、宣传牌等设施者,视其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15、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等,按实价赔偿。

16、学校采购回的物资,经各验收人员检验查明,应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的(如残、次、废品,短斤少两的等),在货款未付的情况下,由采购员负责追赔。本校自行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押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赔偿。校外运输机构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采购员向运输方索赔。采购物资经查明应由保险机构负责赔偿的,由财务室协助采购员向保险机构索赔。

17、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若当天赔偿有困难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师生担保)。以实物赔偿或维修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员验收合格方算赔偿完毕。

18、其它损坏公物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赔偿。

五、赔偿方式

以“现金赔偿、实物(或维修)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赔偿处理应在损坏事故鉴定作出一周内,完善赔偿、维修等一切程序。

六、奖惩办法

学校依据公物保管制度,每学期定期组织公物清查,如发现公物损坏没有及时报修的,用适当提高赔偿标准的办法进行惩处。对公物保管较好,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理赔工作的教职工,每学年奖励100.00元。

篇3:F中学校园环卫管理制度标准办法

第一中学校园环卫管理制度、标准办法

为加大学校环卫工作力度,改善校园面貌,积极推进校风建设,特制定《学校环卫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管理制度

1、公区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校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2、检查评比制。学校值周领导、教师及学生,对学生个人及各室、公区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公布,促进各班、各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到位。

3、环卫奖惩制。学校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教职工考核的一部分,作为评先、评优和晋级等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管理标准

A、个人卫生

1、衣着整洁,经常洗澡、洗头发,勤剪指甲,早晚要刷牙,饭前便后要勤洗手。

2、每星期清洗一到两次红领巾,做到红领巾上无污点。晚上临睡前把红领巾叠好。

3、学习用品要干净整洁,经常清理书包、文具盒。

4、班级及校园内,杜绝出现乱扔零食袋等杂物现象。

B、教室卫生

1、地面:无废纸;无杂物;无积尘。

2、桌凳:学生桌凳摆放有序,不零乱;教师讲桌洁净,无杂物及粉末;讲台下无杂物。

3、黑板:板框清洁;黑板用完后擦净,无滥涂画。

4、门窗:门窗板见本色,窗帘洁净;无乱贴挂、无随意挡纸;玻璃无污痕,窗台等处无乱堆放。

5、四壁及顶:无随意张贴、涂写;无乱钉挂、无蜘蛛网、痰迹、无脚印、球印等污痕。

6、电扇及日光灯:无灰尘

7、清扫用具:摆放整齐、有序;水桶内不存放污水;纸篓外无垃圾。

8、走廊:地面标准同教室地面要求一致;瓷砖无涂写、无污痕积尘,保持光亮。

9、雨篷:无废纸、无杂物。

C、公共卫生

1、公区内地面应全天整洁干净,无纸屑、果壳及其他废弃物(雨天不例外)。

2、公区内花坛、草坪等应保证无杂物,基本无杂草,以及四周应无明显污迹。

3、公区内宣传栏、橱窗每天擦拭,应干净无灰尘。

4、公区内瓷砖无涂写、无污痕积尘,保持光亮。

5、公区内垃圾箱,随时清除干净。

D、厕所卫生

1、地面及墙壁清洁,门窗干净,屋角等处无蛛网。

2、劳动用具摆放有序。

3、厕所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三、管理办法

1、打扫

(1)、时间:每天晨、午两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

(2)、范围:本班教室、走廊、窗台、雨蓬、公区等。

(3)、要求:按《学校环卫管理标准》进行打扫。

2、维护

(1)实行全程维护。各班充分利用课间休息、课间操休息、午间休息、课外活动等时间,争取做到“课前课后维护、即时即地维护”相结合。

(2)设立卫生监督岗。由学校大队部成员担任监督员,对校园内的环卫进行监控,各班劳动委员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监控,及时制止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

(3)健全处理机制。各班对乱扔、乱丢垃圾而不接受教育者,除要求义务清扫所破坏的班级公区卫生外,还应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3、检查

(1)方式: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

(2)人员:值周领导、教师及学生等。

(3)要求:环卫检查人员按时参加检查,严格执行《学校环卫管理标准》。

4、督办

(1)各班班主任在卫生扫除时,务必到场指挥,并负责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2)各班劳动委员督促本班同学,完成学校分配的清洁卫生任务。

(3)学校“创卫”等重大活动时,各班清洁卫生打扫结束后,应安排1-2名学生留在教室、公区等待检查。学校检查小组应给所检查班级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整改和再次督查。

5、考核

(1)标准:以《学校环卫管理标准》为标准。

(2)惩处:在“每天检查,每周评比,年末兑现”的总原则下,实行环卫不达标追责制。

A、教室、公区等,未按要求清扫的,10元/次。

B、教室、公区等,清扫不彻底或维护不到位的,2元/处。

(3)、奖励:学校在绩效工资发放时,结合校内环卫工作实际情况,对教职工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篇4:学校营养餐工作管理办法(范例)

学校营养餐工作管理办法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学校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学校始终把学生营养餐工作放在重点位置上,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领导、管理、宣传等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享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营养餐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学生营养餐全程监督;负责协调学校与家长、学生之间的关系;向学校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对营养餐供餐情况进行全程管控。

二、健全管理制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为确保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各种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制定营养餐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及安全承诺书。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中,对不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的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两个安全”

(一)食品安全

1、学校严把食品质量关,注意厂家食品的质量、有效期、保质期,并进行索证、索票,货到以后经专人验收,并对生产产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登记,杜绝“三无”食品进食堂。

2、严把食品储存关,储藏室配备必需的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设施,食品摆放整齐、规范合理。

3、冬季,严把牛奶加热关及安全检查关。学校对要进行加热的牛奶,安排蛋奶工程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对食品加热并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加热的卫生、安全。在分发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注意包装有无破损、有无渗漏、有无变质等现象。

4、严把取样关,营养餐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做到食品留样48小时备检制,确保食品的安全。

5、严把营养餐食用关。我校实行营养餐工作人员和各班任课教师陪餐制。各班教师在学生食用营养餐的过程中全程陪餐,时时提醒学生食用时的安全,预防咽梗,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资金安全。

学校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有专用账本,有专职人员管理,营养餐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实现“0”利润操作,并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保证每一分钱都花在学生的身上,吃到孩子的嘴里。

四、做好宣教工作

为了使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学校对各种管理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并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升国旗*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学校也向学生做出保证,让他们吃到安全、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营养餐。

五、强化存档工作

食堂专职管理人员和值周教师每天到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各种记录,对各种材料进行分类归档保存,留备上级检查与指导。

六、注重信息公示

学校对各班级享受营养餐人数,每日食谱,营养餐食物采购清单(包括品种、单价、数量、总价到经手人、验货人、供货人、联系电话等详细记录),营养餐收支情况,实行信息上墙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七、严格工作流程

自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开始,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规范营养餐管理工作,切实用好每一分钱,让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学校细化营养餐工作流程,班主任参与,专人保管发放,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

学校把学生营养餐工作纳入全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订了学生营养餐工作流程、营养餐安全责任书,对学生营养餐不同环节的管理做出具体规定。规范食品验收、储存、分发、食用、垃圾处理等工作,做到无缝监管,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积极参与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之中,强化陪餐巡查,严格过程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应急处理等制度,时刻关心学生健康,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理。此工作开展至今,无一安全事故发生,赢得了社会、家长的好评。

篇5:F大学校园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园卫生质量要求

1、校园主要路面无垃圾、果壳、纸屑、枯枝、杂物。

2、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点周围卫生清洁,设专人管理。

3、路旁2米及绿篱下要保持无垃圾、果壳、纸屑、杂物。

4、每天清空一次果皮箱,对果皮箱表层擦试一遍。

5、对责任区内的小广告、乱涂乱画及时清理。

6、杜绝垃圾死角,在蚊蝇孳生期间定期喷洒药物。

7、喷泉池内水清见底、无漂浮物,所有水塘、景点水面无漂浮物。

8、冬季下雪后,及时清除主要道路、重要活动场所的地面积雪。

第二条校园卫生管理办法

1、细致划分清扫及保洁员的卫生区域,做到不遗漏、不交叉。

2、明确卫生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校园主要道路每天必须彻底清扫两遍,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增加清扫次数。

4、实行中心管理人员每天巡查卫生两次以上的制度。

5、中心每两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讲评。

第三条督查及处理办法

1、中心督查人员及学院相关部门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的卫生进行检查,以一个学期累计发现第一次卫生不合格提出批评;第二次不合格,提出警告;三次以上十次以下,管理方对责任方每次罚款50元;十次以上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管理方每学期末在责任方的服务费中扣除罚款。

2、领导、师生对校园内的卫生提出投诉,管理方核实情况属实的,计一次投诉,每学期投诉次数超过三次,不足十次的,管理方对责任方每次罚款50元;超过十次的,每次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人行政和经济责任,罚款在责任方服务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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