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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医院车辆保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医院车辆保险制度

一、救护车辆参加保险必须按政府采购指定保险公司投保。

二、新车在上牌照前必须办理保险手续。

三、车辆保险采取集中招标一次投保,每年一次。

四、保险内容必须包括车身险、第三者保险、驾驶员车上乘客险等。如有必要可投保盗窃险。

五、每车一卡,由车管科保管,发生事故及时报案。

篇2:市级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范例)

市级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

1、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相关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监督和落实;

(2)负责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的宣教工作;

(3)研究分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动态和存在问题,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制定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尤其导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不良事件的应急预案;

(5)对于上报的不良事件,组织讨论,制定应对措施;

(6)通报传达上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的反馈信息。

(7)鼓励科室上报不良事件,对报告者或科室给予奖励。

2、各相关科室设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兼职联络员

各相关科室设立科主任或护士长为兼职联络员,在领导小组及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建立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我院鼓励临床科室积极上报可疑不良事件,对报告者或科室给予奖励,对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报告而未报告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警告。

1、临床使用科室发现或可疑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

2、经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通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向上级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在科室上报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对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15个工作日内向zz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对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向zz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送《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联系告知供货企业或相关生产企业。

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对于引起不良事件的医疗器械的监测记录保存至医疗器械上标明的使用期限后2年,并且记录保存期不少于5年。

6、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三、建立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追溯制度

1、对于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追溯跟踪管理。

2、各临床科室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要及时登记备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骨科内固定植入器材、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乳房、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或腔道内导管支架,以及其它金属或高分子植入器材等。

3、临床使用科室对产品的追溯登记信息主要涵盖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产品规格型号、有效期、批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产品质量保证书等。

4、设备科定期监督检查登记情况。

附件: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zz市第一医院

篇3:K医院救护车辆管理办法

医院救护车辆管理办法

救护车清洁制度

一、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驾驶室、警报器、随车物品的整洁。

二、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的清洁工作。

三、下班时要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四、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五、每周由驾驶员自行冲冼车辆的内外一次,以保持外观整洁,每2周送洗车店洗车一次(雨天及特殊情况除外)。

车辆保养制度

一、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认真填写车辆交接班运行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二、车辆行驶5千至6千公里时,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上报车管科统一安排保养。

三、车辆年检时必须进厂进行二级保养,合格后方可参加年检。

四、汽车轮胎在行驶5万公里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五、用汽油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必须更换正时带。

六、柴油车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清洗,调试喷油嘴。

七、驾驶员下班后必须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方可交接。

救护车特殊运行状况处理制度

一、救护车在非正常出诊运行状态下,如外出加油、维修、保养或送病人回家返途等车上无医护人员情况下,如途中遇到拦截要求运送病人去医院救治,司机应及时停车下车,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说明车辆状况。如病人或家属强烈要求且病情允许直接运送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及司机报告指挥中心后转送最近急救网络医院。如病情较重,不宜直接运送或运送途中存在较大风险,必须向拦截人员说明清楚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或请求救援,待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协助转送病人上救护车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救护车正常出诊空车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就地停车处理事故,中心另派救护车执行任务。如要救治的病人病情危重,时间紧迫且交通事故轻微等特殊情况,需服从指挥中心调度继续执行任务。

三、救护车上有病人的出诊状态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救治组组长(医生)对该事故损伤情况及车上病人病情作出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停留在现场救治事故伤员或继续转送车上病人。

救护车长途转运审批制度

一、急救车离开市区执行长途急救任务,必须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批。由科室提出用车申请,调度室安排车辆、司机等。

二、必须严格按照调度指挥中心下发出车单转送,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特殊情况及时报调度指挥中心。

三、执行长途出车的驾驶员要谨慎驾驶,出车前要完成病人家属签字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二组织学习制度,自觉签到,有事请假,一年累计二次无故不到者,按考勤管理条例照章处罚。

二、上班后认真检查车辆,随时待命,在急救途中密切与医务人员配合,不无故乱用警报器,使用警报器时不得从右边超越,做到安全、准确地完成好急救任务。

三、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检查。严禁酒后驾车和开特权车。

四、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必须及时向车管科及中心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吸取教训。

五、建立、健全会议签到本、会议记录本、车辆安全检查登记本,事故违章记录本,以便对档案记录进行查阅。

六、急救车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严禁使用急救车参与急救无关事宜。

七、私自出车按中心规定处理,造成事故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对值班期间发现各种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科领导及中心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加强节日期间车辆安全工作。节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尽快报车管科解决,节日期间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严禁疲劳开车、酒后开车,对长途出车严格按有关报批程序执行。

救护车辆交接班制度

一、急救车辆分单人保管,双人保管两种。

二、每车由同驾一车的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三、两人保管的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

四、单人保管车辆: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并作好登记。

五、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0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六、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七、车辆因交接班不细,事后发现擦碰、物品丢失迹象者,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八、未完成交接班工作时,遇出车任务,仍由原驾驶员出车,回来后继续交接班。

车辆交接班检查登记制度

一、车辆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灯光、刹车、转向、机油、汽油、水、外观等进行检查,详细登记交接。

二、做好车辆内外清洁工作。车头必须朝外停放。

三、车管组长每周对全部车辆检查一次。

四、办公室每月对车辆不定期抽查。

五、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每次进行车辆检查必须认真在保养工作情况表上记录。

新车辆购置制度

一、急诊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和实际需要,做出书面报告报院部办公会议研究。

二、急诊科要不断了解掌握新上市的救护车资料,找出适合院前急救车型为医院领导购车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新购置车辆须经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

四、按车辆技术规定和随车物品严格验收。

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完善车辆设置、通信、标志及改装。

六、办理车辆保险、上牌,附加税、养路费,过桥费,警报器证,车船使用税,加油卡等手续。

车辆报废制度

一、根据车辆公里,年限和实际状况,需要报废的车辆由车管科书面报告交院部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二、经卫生局批准后填写车辆报废登记表。

三、将车辆送往政府指定的车辆解体厂进行报废。

四、到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

五、报废资料报市国资局审批后进入财务存档。

车辆、驾驶员建档制度

一、建立一车一档,以备查阅。

二、完整记载车辆运行全过程。

三、保存新车的原始资料。

四、详细记载维修、保养、用油、公里、事故等。

五、做好车辆异动、交接记载。

六、建立驾驶员的个人档案,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

七、记录进入时间、驾龄、年龄、进入前的经历。

八、记载每年的工作情况,各种奖励及年终考核成绩。

九、保存聘用司机的考核资料及担保书。

车辆运行统计制度

一、车辆运行统计分为:公里数,油耗,维修保养次数,完好率,维修费用,其它费用,行车安全和分析九项。

二、每月底统计车辆路码表总数,算出当月车公里数。

三、急救出车必须经过120调度室,行政车必须填写登记表,月底统计。

四、减除维修,保养天数得出车辆每月完好率。

五、根据车型标准,结合车辆实际用油,定出车辆用油标准(平时,夏季)。

六、如实记载车辆每月的维修,保养时间,次数。

七、每月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进行统计,随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

八、统计车辆每月保险费,停车费,补助费,过路(桥)费等。

九、对每个驾驶员违章、事故进行统计。

十、运行分析分为:车辆实际用油和标准差异,用油占收入的比例,维修保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每车次的平均收入,每行驶一公里的综合收入六个部分。对上述六部分进行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并同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找出问题为后期工作找出切入点。

十一、如实保留统计资料,利于从新车到报废整个运行过程的成本核算。

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一、车辆发生任何事故,有无责任,都必须先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

二、当事司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勘察及各种材料的收集,及时索赔。

三、及时向科室汇报,当事司机要如实汇报事故的全过程。

四、车辆发生事故,科室要组织驾驶员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帮助肇事本人,教育全体驾驶员。

五、发生事故不报和私了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并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

警报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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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按照警报器的使用规定执行。

二、驾驶安装了警灯、警报器车辆的驾驶员应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服从值勤交通民警的指挥。

三、在执行非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

四、明令禁鸣警报器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准鸣警报器。

五、通过车辆、行人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断续使用警报器,两车以上急救车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使用。

六、晚上10点以后只准使用闪灯,不准使用音调。

七、喊话系统仅限于重大事件时使用,平时禁止使用。

八、急救中只准使用救护车音调。

九、为了延长警报器使用寿命,不要打开所有开关,能断续使用。

油料管理规定

一、救护车只能到市采购办指定范围内选择的加油站加油。

二、加油时必须持有政府采购办办理加油卡,按车牌号加油。

三、每月由医院直接与各加油站结帐。

四、长途出车根据实际油箱容量和公里,进行补充。返回市内后加满油箱。

五、如所规定的油站无油和其它原因需到别的油站加油时必须报请中心车管科核实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任何情况下,不许将车油卡转给其它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接班时检查油箱,随时保持油箱50%以上容量。

急救车辆前、后仓责任分配及司机与医护人员配合规定

一、驾驶员负责除医疗仓以外,车辆所有部分,做好车辆外观卫生,检查、保养各种部件,紧固各种装置。

二、医务人员负责医疗仓的清洁卫生、医疗设备的维护、消毒物品的处置等。

三、车辆到达现场,当医务人员抢救时,车辆应选择最佳地形停好车,以便快速启动。并协助医护人员取递担架抬扶伤病者。

四、根据医务人员指令,快速、平稳将病人送到指定医院。

篇4:市级医院临床合理用血奖惩制度(范例)

市级医院临床合理用血奖惩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

1、通过病历检查考核

2、患者和相关科室投诉

(二)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每月对本科室合理用血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输血科每月对临床医师考核评价一次,每季度对临床科室考核评价一次,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全院通报,并将评价结果与科室和医师绩效、用血权限相挂钩。

二、奖惩方式

(一)每次输血前没有进行评估的、输血完24小时内没有输血记录的、输血后72小时内没有进行评估的按不合格运行病历每次扣当事医师人民币150元。

(二)对于无输血指征而输血的,大量用血无审批的,每份扣当事医师人民币100元。

(三)对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书写不规范,输血不良反应无填写反馈单的,每份扣当事医师人民币50元。抽血护士未签上名字、抽血时间的,每份扣当事护士人民币50元。

(四)归档输血病历里未见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的分别扣当事医师和当事护士人民币200元。

(五)每月对临床科室考核评价,依据《莆田市第一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临床部分2014修订版)(莆市医[2014]78号)进行考核:

1、临床输血前未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的不得分(10分全扣);

2、无输血适应证而进行输血的每例扣1分;

3、临床输血24小时内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时未履行报批手续,每例扣1分;(急诊用血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每例扣1分;

4、输血前评估表、输血后评价表、病程记录未书写,每例扣0.5分,书写缺陷每例扣0.2分。

(五)对连续3次检查不合格的,暂停用血权限,需重新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再次获得用血权限。

(六)对于未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或医院经济损失,按《莆田市第一医疗事故与纠纷处理规定》执行。

(七)通过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纠正他人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不落实的情况,每次给予医德分加2分奖励。

三、附则

(一)本制度为莆田市第一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之一。

(二)本修订制度自下发之日生效。

(三)本制度由医务部、输血科负责解释。

篇5: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考评激励机制(范例)

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考评激励机制(试行版)

为提高优质护理服务水平,调动护士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高护士的工作绩效和团队凝聚力。结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14版》中护理工作要求,特制定优质护理考评激励机制如下:

一、结合相应岗位职责及工作完成情况,科室对不同职称层级、工作岗位、班次的护理人员给予不同的系数,同时结合工作量、服务质量对在岗护士进行量化考核,赋予系数使绩效分配体现责任大、岗位风险高班次护士的工作价值。

二、护理部每季度对患者满意度调查评选“患者最满意护士”并在护士长会上进行表扬,结合院方出院电话回访及第三方服务评议,年终评出院级“优质护理服务标兵”,予以奖励。“优质护理服务标兵”在每年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外出进修学习上予优先考虑。

三、以全面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为中心,重付出、重质量、重风险、重水平,每月对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进行护理质量考评,成绩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年终对全年护理质量综合考评优秀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或个人予以奖励,以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四、能运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改进方法及技术工具开展持续改进活动有成效,或在全院范围内有改进推广价值的,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经护理质量安全持续改进小组研究、调查、分析评定,给予团队或个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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