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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职工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市级医院职工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享有与其所从事的医务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和相应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务人员实施各种医疗保健措施。

一、严格进行职工上岗前和在岗中体检(主要涉放射人员还要作离岗前体检);岗中体检由工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体检,原则上每年一次;其中主要涉放射科室、职业暴露高危科室人群按有关要求由预防保健科每年统一申请增加一次专项的体检。

二、体检中(包括岗前、岗中、离岗前)发现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进一步检查,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并给予疾病预防指导。

三、每位职工健康档案由职工所在科室负责统一管理。

四、凡医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统一参与zz市医疗保险。职工诊治、住院、转诊、病休等由经治医生根据病情和有关医保管理规定处理。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编制标准,尽量配足配齐医务人员,重点向临床一线倾斜,充实临床一线医护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和调配人员,避免医护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同时,通过预约诊疗等办法,合理安排和分流病人,有效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

六、定期组织活动,调整职工心态,增强体质;关心离退休职工,年终进行慰问和召开座谈会;医院对身体有恙的职工给予积极关心、帮助和适当的休假,但要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七、医院对主要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专职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医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每月给予相应岗位卫生津贴补助或在绩效考核中给予优先考虑;对于调离原岗位的,人事科要及时调整其岗位卫生津贴发放标准。

八、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的,按照《zz市第一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20**年修订版)》中的“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医院提供相应的检查或治疗(相关费用列入所在科室支出);发生职业病的,参照《zz市第一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执行。

篇2:某医院职工托儿所保育员工作职责

医院职工托儿所保育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职工儿童的照顾、护理工作。

二、负责入托儿童的一日生活,精心照顾和护理儿童。使儿童吃饱、穿暖、玩好、休息好。保护好儿童,严防儿童撞伤、跌伤等事故发生。

三、负责儿童的培养教育工作。要对儿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同时要引导孩子开展形式多样,适合儿童特点的文艺活动,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从小养成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的好习惯。

四、负责接送本院职工送市幼儿园儿童。每天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接送。保证孩子安全,使孩子高高兴兴入托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五、负责向家长介绍儿童的健康、饮食等情况,使家长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的情况,保育员要加强同儿童家长的联系和掌握儿童的情况,更好地抚育孩子健康成长。

六、爱护公物,保护好所内一切设施,同时要讲究卫生,搞好个人和室内外卫生,保持活动室、卧室清洁、整齐、美观。

七、严格遵守和执行医院及托儿所的一切规章制度,奉公守纪、遵纪守法,坚守岗位,尽责尽职、努力学习、积极工作。

八、负责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篇3:某医院职工住宅区保卫职责

医院职工住宅区保卫职责

一、保卫人员在医院保卫科的领导下,负责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保卫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尽职尽责为医院服务。

三、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值班时不得与他人吹牛谈天、看书、下棋、睡觉等。

四、值班时负责登记和检查进出车辆和外来人员,遇到案件、事故时,要奋勇出击,并尽快与保卫科取得联系。视而不见,畏缩不前,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不徇私情,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向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六、保卫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并佩戴上岗证,同时注意搞好环境卫生。

七、巡逻时,要认真负责查视住宅区内各重点部位,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四防"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执行好住宅区生活管理制度。确保住宅区安全有序。

八、整顿住宅区内停车秩序,发现乱停乱放现象,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爱护绿化设施,发现损害绿化设施的,要及时查处。

九、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医院保卫科侦破住宅区内发生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协助调解委员会参与住宅区内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

十、门卫人员必须带头遵守、监督执行工作职责。

十一、完成院、科两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篇4:X大学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大学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总则

一、职代会的性质和地位

职代会制度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医院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5年(可与上级工会同步),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大会。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听取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对医院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职代会在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行使指挥职权。

三、医院党支部、行政和工会在医院职代会制度建设的责任

1、医院党支部是医院的领导核心,领导职代会工作。党支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职代会工作,协调解决职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党支部要支持职代会在《E省高等学校教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E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院长要支持和保证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职代会征集的提案,自觉接受职代会的监督,为医院民主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工会要认真承担起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教育职工在医院党政领导下,积极参与医院的改革,紧紧围绕党的教卫生方针、医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和闭会期间的工作,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职工。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与召开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要在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主要有:

1、换届时,制订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的划分等方案并提交院党政会议研究确定。代表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提交院行政审查、立案。

3、工会委员会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大会的议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院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4、如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方案应在大会10天前印发给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5、参与修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

6、拟订大会日程和议程,制定会议的经费预算。

7、向医院党政、E大学教育工会提出书面请示并报告筹备情况。如换届选举时,报告委员会组成及侯选人、简历。

8、起草大会通知,由党支部委员会下发召开职代会的有关文件。

(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职代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比例应为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30%(最多不超过40%),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

1、由工会提出选举职工代表的方案报党政审定。

2、在审定正式代表时应适当注意高、中、初级职称、各党派及群众代表的比例(院级领导比例可相对高一些)。

3、各工会小组根据所分配的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职工代表。选举时到所联系工作的科室(工会小组)参加选举。

4、各工会小组将选举结果报院工会,由工会委员会和大会筹备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四)职代会会议主要议程

1、院长年度工作、财务报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3、民主书面评议院级领导,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大会代表进行通报。

4、部署或表决通过其他事宜。

5、职代会的决议、决定。

1、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2、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会讨论通过。

3、对涉及面广,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在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同意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下,可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五、职代会的组织领导机构

(一)大会期间领导机构是职代会大会主席团。

(二)职代会主席团组成及职责

(三)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与产生

1、每次会议前,由工会根据《E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要求,应有医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和代表团团长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代会正式代表,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不设主席团。

2、如设主席团,应将主席团组成人员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3、根据需要可以设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筹备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六、主席团职责

大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

2、主持会议。

3、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4、草议大会决议和决定。

5、处理大会期间其它重要事项

七、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八、其它事项按照《E省高等学校教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E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执行。

(三)职代会的提案

职代会提案是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就医院工作、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生活福利等方面提出的议案。

1、职代会召开前一个月,由医院提案工作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提供给全体职工代表。

2、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交提案小组。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仪表。提案由一人提出后,须有二人附议。

3、立案的原则:符合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医院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医院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4、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要填写提案处理表。未立案的提案应作为意见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告之提案人。

5、提案的处理:提案工作小组(筹备组)将提案汇总后交送院行政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订实施方案或落实措施,不能落实的应向代表说明原因。

6、工会应对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下一届或下一次代表大会上向代表报告提案的落实情况。

篇5:Z镇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镇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和文化水平,提升个人专业素养。

2、树立全心全意为家长、为幼儿服务的思想,努力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3、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热爱、尊重、了解、教育幼儿,既面向全体,又注重个体差异,使每个孩子得到发展与提高。

4、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做到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仪表整洁大方,符合幼儿教师要求。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公私分明,爱园如家,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6、对家长、同事、热情虚心,能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不通过家长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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