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学医学管理处会议管理规定
某大学医学管理处会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会议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召*议应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可通过协商或下发详细文字材料解决问题的事项,均不必召开会议。
2.会议主要分全校综合性会议和部门专项性会议。
3.会议应做到目的明确、材料齐全、议题清晰。
二、管理范围
1.校党委全委会;
2.校党委常委(扩大)会;
3.书记办公会;
4.校长办公会;
5.校务委员会会议;
6.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
7.校领导民主生活会;
8.全校性(表彰、工作安排等)工作会;
9.各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
10.校领导交办召开的其他会议。
三、会议准备
1.属全校综合性会议应经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属部门专项性会议应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属几个部门协商具体工作的会议,可由牵头部门自行决定。
2.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各安排一次,交叉进行。其他会议的安排视工作需要来定。
3.凡属全校综合性会议由两办负责通知;属部门专项性会议由主管部门通知。会议通知一般在校内办公主页上的“会议安排”栏中发布。
4.会议召开前,主持人应拟定会议议题,准备必要的材料,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5.在校内召开的会议,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与会议中心联系会议室,办理必要的使用手续。
四、会议召开
1.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会前召集部门应组织好签到工作。
2.属全校综合性的会议,一般由一位校领导主持。属部门专项性的会议,一般由召集部门负责人主持。
3.会议主持人应严格掌握会议议题,语言简明扼要,控制会议时间。做好会议总结,重申会议决定。
4.各类会议均应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将记录妥善保管。
五、会后工作
1.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在会议结束后应尽快组织实施。属全校综合性会议由两办督办,属部门专项性会议由召集部门督办。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会议前后涉及的各种文字材料,待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需回收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上交有关部门。
六、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应按时到会,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请假。需他人代替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征得召集部门的同意。
2.与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做好参会的准备工作。
3.会议中涉及的保密事项,与会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传播。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篇2:Z管理处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为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对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对外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一、对外服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员工行为规范》,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服务态度对待服务工作。
二、上班必须先到管理处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管理处签到。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三、进入业主(住户)房间服务需先敲门或按门铃,敲门力度应适当,鸣铃时间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每按一次应有不少于5秒钟的间隔时间。
四、根据业主(住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服务工作,保证客户满意。
五、对外服务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使用业主(住户)家的娱乐及生活设施。
六、对外服务人员不得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进业主(住户)家中。
七、对外服务人员不得随意与他人谈论业主(住户)家庭情况。
八、自爱、自尊,不得与业主(住户)有不正当关系,不得在服务对象房内无故停留,工作完毕后应立即离开。
九、若业主(住户)有特殊情况需要服务人员加班,必须先通知管理处主任,经批准同意,并安排高速好其他业主(住户)服务时间后,方能进行。
十、管理处将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多次反映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管理处将对该人员进行处理。
十一、工作人员若损坏业主(住户)财物,应照价赔偿,并视情形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二、不准接受业主(住户)小费,如业主坚持付给而无法推脱,收下的小费一律上交管理处,私自收起小费隐匿不上交者,一经发现,将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十三、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严禁偷盗行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篇3:文华花园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
华文花园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统一管理,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保持物业的整洁美观,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请各位业主共同遵守以下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修申请程序
1、业主须提前三天向管理处提出装修申请。
2、业主请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方案和草图。
3、管理处负责审批装修申请和方案,答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
4、装修公司需按下列规定提交证件、办理单证和交纳费用: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业主装修委托书"。
(2)办理"装修开工许可单"和"装修保证书",装修公司交付装修管理押金$1000元整。
(3)凭身份证办理"装修工作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如有遗失,须即时补办,补办费10元/张。
二、装修施工规定
1、请将"装修开工许可单"贴于装修单位门口醒目之处。
2、开工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它时间不允许装修。提前或延长均需管理处审批同意。
3、所有装修人员必须配带"装修工作证",保安员有权随时检查,遗失需立即补办,绝对禁止冒充使用,违者一经发现随即取消该人装修工作资格。
4、未经许可,装修工作人员不得在装修单位留宿。18:00后请自行离开本小区。
5、装修单位大门必须紧闭,禁止在公共地方进行施工。
6、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进行以下工作:
(1)拆墙、移墙和重新分割墙体;
(2)改封管道;
(3)改动或重新敷设线路;
(4)改移洗手间、厨房内设施;
(5)阳台装修;
(6)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窗花;
7、增砌或改砌隔墙必须砌在楼板能够承重的位置,如梁上。具体方案由管理处审批,具体施工由管理处派专人监管。
8、大厦所有立管、去水管绝对禁止做任何变更或封闭。
9、改动或重新敷设线路不得有任何损坏和主变更。
10、洗手间、厨房墙面和地面必须做防水,不得将装修垃圾如水泥、胶纸、废料等直接冲入排水管内,如因此导致下层单位天花渗漏水或管道堵塞,装修单位必须赔偿对方损失和维修完善。
11、阳台装修归属于外墙部分,不得做任何拆除、分隔和加建。
12、除本单位防盗门外,不得在其它门窗外部加设如防盗网、窗花等影响大厦外观的任何设施。
13、装修垃圾必须用袋装好,由施工单位自行清理,当天搬下来的垃圾需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在当天清走。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被予以50-1000元的罚款处理,罚款将在装修押金中扣除。
三、装修巡视与验收
1、管理处管理人员每天对所有装修单位检查1-2次。
2、管理人员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行为有权进行即时处理罚款,开出《装修违章处罚单》,不服从者将被予以停工处理,相同违章再次发生者将被加倍罚款,第三次违章者将被取消在小区范围内的任何装修工作权利。
3、装修公司请在完工前一天向管理处申请验收,并填写"装修完工验收申请表"。验收时如发现有违章装修行为,管理处将停止验收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再验收。
4、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交回全部工作证,管理处退回押金。
5、业主确认完工之日算起三个月以后经管理处再次验收无问题装修公司方可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押金退还手续。
6、装修单位业主自装修之日起承担一切装修相关责任,如对花园公共地方或其它单位造成损失,经查明确认原因,属装修责任的,均由业主负责赔偿。建议业主与装修公司签署《装修保修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装修单位:楼室东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签署:代表人:
日期:日期:
篇4:物业管理处危险品管理规定5
小区管理处危险品管理规定5
危险品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若管理不善,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特制定本规定,规范管理,确保安全。
1、危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危险品需按类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3、严禁在危险品仓库或摆放有危险品的位置吸烟、玩火。
4、在挪动或摆放危险物品时,需严格按照危险品本身的注意事项操作执行。
5、存放危险物品的仓库要保持通风透气,远离火源。
6、危险品仓库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7、危险品仓库严禁外人进入,本公司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8、危险品仓库需保持干净整洁,经常进行清洁、整理。
9、使用危险物品时严格按照危险品本身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
10、在使用危险品的过程中和结束后随时注意清理现场,并有明显的提示标识。
11、至少在危险品仓库放置两个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使用正常。
12、在使用或检查危险物品时,应充分做好自我保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篇5:管理处手推车使用管理规定
管理处手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租用人(使用人)需凭有效证件(身份证、装修出入证)进行登记,并缴纳100元人民币押金。
二、所租借手推车必须于当天19:00前交回保安管理处。如超时不归还者,每超一次从押金里扣除10元。
三、租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违规操作损坏,按所需维修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作为赔偿金,或由租用人自行修好归还。
四、装运物品时应服从当值保安员的管理、指挥,不得超载或利用客梯运送。不服从规定者一经发现,保安员有权收回所租手推车,并罚款5-10元,情节严重者,将请出园区。
五、自供推车必须与本区物业管理处提供车型号、尺寸大小相符。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使用。如有违规者,保安员有权禁止其使用并收回装修出入证。
六、租用人在租用手推车期间,如无以上违规现象,租用期满后,所交押金予以退还。
七、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zz物业管理处
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