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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校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中心校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的规定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和正常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一岗双责,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苟兴伟任组长,鄢丰任副组长,王力、康洪文、蒲清葛、罗林、张建五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安全综治办公室),由鄢丰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4、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5、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第五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导有关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掌握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监控、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校长和分管副校长报告。

3、完善具体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工作要求和方法。

4、加强检查督促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实施对安全工作日常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准确掌握工作动态,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5、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安全综治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2、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3、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

4、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5、安全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

第七条各教职员工是其工作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2、把保证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首位。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或者报告。

3、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中。

第八条学校安全责任划分:

z: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z: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疾控食卫、信访维稳工作分管责任人;

z: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安全分管责任人;

z:教育宣传、档案、各类办公室安全分管责任人;

z:财务、采购、校产、商店安全分管责任人;

值周人员:校园巡视、学生就餐安全管理责任人;

z:伙食团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z: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z:化学药品保管、使用安全直接责任人;

z:生物实验室、路灯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z:微机室、白板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z:图书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班主任: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常规安全管理、教室和学生寝室财产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低幼年级班主任含学生午休管理);

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z:厨具安全、厨房消防、食品加工安全直接责任人;

z:校门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z:公寓安全、周末护校、垃圾焚烧直接责任人;

z:商店货品安全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追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持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制、首遇责任制、报告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凡因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执行相关制度不力导致安全事件(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扣减绩效工资、停岗待岗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在本学年度内有效,若遇工作调整,其安全责任也相应转移。

篇2:ZX校防溺水雷暴天气学生安全十不规定

中心校防溺水和雷暴天气学生安全“十不”的规定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洗澡;

2、不准与同学结伴下水游泳洗澡;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下水游泳洗澡;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洗澡钓鱼;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洗澡;

6、不到水边玩耍嬉戏洗手洗脚;

7、不盲目下水救人捞物捉鱼;

8、雷暴天气不强行独自上下学或过河过沟;

9、雷暴天气不在室外逗留戏雷戏雨或在空旷地带久留;

10、雷暴天气不擅自使用电器电话。

篇3:ZX小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中心小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保护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请全体住校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应按学校及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房。

二、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自来水龙头用后就关,离开寝室关掉电灯,人为损坏或丢失财物要照价赔偿,如分不清责任,其赔偿费用由寝室全体人员分担。

三、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回寝室就寝。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或做有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事情。夜间熄灯后严禁点燃蜡烛,违者,任何人都有权干预。不听劝告者,进行罚款或纪律处分。

四、学生宿舍每晚熄灯后关楼层大门,关大门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出入寝室,不准爬墙、爬门而出入。

五、宿舍要经常保持清洁,每天打扫卫生,整理好被褥、蚊帐和内务,要维持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杂物和乱泼水,不得弄污墙壁和门窗。

六、注意安全,不准攀爬阳台,不准私接电源插头,禁止在走廊、宿舍燃火,禁止在宿舍区内打篮球、排球和踢足球,违者没收全部器材。

七、严禁学生酗酒、吸烟,严禁携带有害物品以及*、淫秽书刊、图片、录相等进入宿舍,严禁寝室内存放铁棒、管制刀具等,违者按有关校纪进行处理。

八、任何人不得带外人到学生宿舍留宿。严禁男女学生互串宿舍。有事找人可请管理员或该楼学生传唤。

九、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严禁商贩和不明身份的人进入,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

十、学校住宿生由戴校长(分管领导)、唐自力(宿舍管理员)及各班主任负责管理,学生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接受他们的检查、管理,有辱骂值勤管理人员或妨碍他们工作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全体学生要自觉遵守本规定,并互相监督执行,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律责任自负,如使公共财产、个人财物受到损坏的,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篇4:某学校学生水上交通安全规定

学校学生水上交通安全规定

1、为了保证航行安全,一定要乘坐有关管理部门颁发有安全合格证书的船舶,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2、天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雨、大浪、浓雾等,不冒险乘船。

3、上船和下船时应该遵守秩序,不要推推攘攘、争抢等,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4、乘船时应站稳扶好,不要骑坐栏杆,不要把身体伸出船外,不要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

5、上船后不要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6、下船时应等船身靠岸后方可有秩序下船,船未靠岸不能下船。

7、不能乱动船上的设备,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8、夜间航行时,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误会或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而发生危险。

9、乘船过河的整个过程,对船上的船工和巡逻老师一定要文明有礼,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篇5:X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四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活动对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育、班会、郊游等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

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

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

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

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

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备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报批:

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

3.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组织者必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教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协管教师。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须”

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讲清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爬树、爬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安全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须注意饮食卫生;必须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四、应急处置

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迅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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