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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中危房报告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高级中学危房报告制度

(一)、由总务处组织对校舍建筑、构筑物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二)、一年小修,三年大修一次,确保校舍完整和整洁。

(三)、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并同时组织撤离有危险的房屋。

(四)、同时请校产站负责房屋的人来勘查,并报教育局。

(五)、视问题的大小决定请有关房屋检测单位的专家来查勘。

(六)、视情况对危险房屋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防范措施及设置警示标志。

篇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危房报告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应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重点:地基塌沉、滑坡、急剧下沉或基础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陷而且还在发展,墙、柱出现严重倾斜和裂缝而且还在继续发展;内外墙纵横开裂而且还在发展;墙根大量风化、混凝土有裂缝等等。

3.分工负责:后勤主任要定期检查各个课室,学校各办公室、班级的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5.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6.学校不得将现有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

7.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8.后勤主任负责校舍的管理和维修。校舍维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整改)。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篇3: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危房报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学校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每学期初、末各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平时做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发现校内有危房,要及时写出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或拆除。

三、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

四、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五、体育设施由体育组负责定期检查。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末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后,末及时解决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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