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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第二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急性肠道传染病可以引起爆发性大流行,危害人民健康,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其中的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为了有效应对急性肠道传染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医院内可能发生的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领导小组。

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各科室、护理部主任,院感科、检验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内。

(二)成立了以业务副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专家小组。

(三)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队:

队长:分管副院长

副队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科长、总务科人员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

(一)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级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卫生局及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收集、汇总、分析有关医院内疫情信息,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及疾控中心,与相关部门交流信息。

(三)组织与领导急性肠道传染病人的实验室检测,临床救治,预防隔离和环境消毒。

(四)负责建立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五)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的日常工作。

专家组职责:

(一)负责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二)必要时参加市、县的统一调动。

应急处置工作队职责:

(一)医院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的现场处置,必要时受卫生局统一调遣,参与县内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置。

(二)医院应急救护队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急性肠道传染病人的救护工作。

三、常年开设肠道门诊:

根据医院建设布局条件,设置肠道门诊,做到与其它诊疗区域隔离,防止人流物流交叉。

肠道门诊设肠道专诊室,留观室。

肠道门诊配置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基本要求执行。

肠道门诊消毒隔离设施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消毒隔离设施要求执行。

医务人员防护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医务人员防护要求执行。

第三章霍乱应急分级

根据霍乱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霍乱疫情划分为三级: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一、重大霍乱疫情(Ⅰ级)

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其他市(州),有扩散趋势。

二、较大霍乱疫情(Ⅱ级)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三、一般霍乱疫情(Ⅲ级)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第四章监测与报告

一、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提高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建立健全现有疾病的监测系统,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扑灭。

二、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凡有可能接触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程序:腹泻门诊要严格规范登记,使用统一制定的《腹泻门诊病人登记表》,详细记录病人基本情况,腹泻门诊工作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人,要按规定报告疫情。对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就地隔离作好消毒和院感控制工作,并以最快方式报告院领导及县疾控中心。

(三)按规定实行周报告制度。

(四)发现霍乱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卫生局应急办报告。

第五章现场处置

一、处置原则:

所有现场人员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处理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人。

急性肠道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管理。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着重掌握以霍乱病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的药物选择及使用方法。腹泻门诊归在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并有明显的分流标志,所有腹泻病人均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腹泻门诊就诊。腹泻门诊开展霍乱病原学检查,无疫情期间,抽检率达10%以上,疫情发生期间做到有泻必检,采用霍乱快诊试纸条检测技术。

对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就地隔离,治疗。

(二)现场处置

在医院感染科腹泻门诊诊断室和观察室,配备防蝇设施和盛放吐泻物的专用容器及医疗抢救,消毒等药械。对病人吐泻物及污染物,场所随时消毒,病人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毒。

(三)医护人员防护:

1、腹泻门诊医务人员上班时应穿戴工作衣、帽。进入疑似病人或霍乱病人废染区工作时要穿戴隔离衣、鞋、口罩。

2、我院腹泻门诊将按《传染病防治法》及院感规范管理和开展工作,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以更加完善此项工作。

篇2:N医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工作预案

第二医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工作预案

化学品中毒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接触外源化学物(毒物),引起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病变。

常见引起急性中毒的化学物有(按毒物作用分类):窒息性毒物:如CO、氰氢酸或氰化钠、硫化氢、苯的氨基、硝基倾倒物;刺激性毒物:如氯气、氨气、光气、氮氧化物、一甲胺溴气、四氟乙烯;麻醉性毒物:如苯、甲苯、二甲苯、汽油、四氧化碳、三氯甲烷、二硫化碳、二氧乙烷;神经性毒物:如磷化氢、溴甲烷、有机磷农药;溶血性毒物:如砷化氢;代谢性毒物:如五氯酚及五氯酚钠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工作,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组织机构

(一)**县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县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专家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各科室各专业副高以上人员

(三)**县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工作队: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第二条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卫生局及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保障解决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

2、收集、汇总、分析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向主管局及各相关部门汇报,交流信息。

3、组织与领导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临床救治,实验室检测,现场控制。

4、负责组织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时所需的人员、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

(二)专家组职责:

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2、必要时参加统一调动。

(三)工作队职责:

1、负责医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现场处置,协调诊治的全过程。

2、医院医疗救护工作队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为危险化学品事故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的物质保障及协调各种环节,并接受上级统一调遣。

第三条现场处置

(一)医院在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或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后,立即组派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队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采取防护措施,开展现场急救。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急救医疗队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三)现场急救以组为单位进行,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确保受伤者所在环境安全,作好救护人员及伤病人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四)现场急救针对危险化学品种类和受害人伤害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绿、黄、红、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人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五)现场急救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要将经治的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六)现场急救工作队服从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指挥。

第四条个人防护

一、应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和通讯工具:如空气呼吸器、头盔、对讲机等。

二、防护用品:工作服、隔离服、防护眼镜、口罩、帽子、手套、长筒胶靴、毛巾等。

第五条出发前的准备

一、化学毒物信息资料的应用:结合报告内容复习有关危险化学品防治文献,包括网上查询、专业杂志、书籍,也可请教有关专家,根据资料和经验初步估计引起中毒的危险物。

二、根据不同情况的中毒,做好相应得应急物质准备。

第六条救治原则

(一)迅速明确诊断、估计中毒程度;

(二)尽快排出尚未吸收的毒物;

(三)对已被吸收的毒物,迅速解毒;

(四)积极采用支持疗法。

篇3:N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避免或降低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医院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一)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质控科、保健科、设备科、总务科、药剂科科长,护理部、门诊部、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检验科主任

职责:

1、负责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工作的领导和统一指挥;

2、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

(二)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院感科科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

职责:

1、负责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理的技术指导和现场应急处理,包括现场消毒、废物处理;

2、负责艾滋病的报卡管理,责任报告人:预防保健科

医务科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对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意识。

二、艾滋病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局部处理措施:

1、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至干净。

(二)报告要求:

1、报告时限:艾滋病病人或HIV感染确定诊断后,应严格按照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24小时内报卡;

2、责任报告人:医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责任报告人:预防保健科

3、报告程序:

三、预防措施: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流程见下图:

四、报告随诊制度: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院及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并通过组织评估处理及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四周、第八周、第十二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五、HIV职业暴露分级评估:

(一)分级评估:

(二)暴露源分型:

六、预防用药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院立即报告县疾病控制中心,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病毒载量水平确定是否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七、登记制度

发生职业暴露的部门和科室,应填写医务人员血液体液(艾滋病)职业暴露登记表(见附件1),记录整个过程,上报院感科,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预防措施。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等。

院感科每半年将所发生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相关疾控部门。

八、其他注意事项

各部门在处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篇4:N医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医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事故发生前的预防

我院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一)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建立健全高毒、放射等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建立医务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四)为从事放射、高毒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培训上岗。

(五)逐步采用更新防护用品。

(六)为从事放射线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

(七)实行定期维护,检修,检测各种防护设备及救援助设施。

(八)购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为进口产品时应提供中文说明书。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事故报告

(一)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病人时,应当立即向医务科(白天)、院总值班(下班时间)报告,医务科立即组织会诊、救治,诊断明确后向院领导报告,经院领导签审后报告市疾控中心,卫生局。

(二)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作业场所,时间,发病情况,伤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正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

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三、事故处理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作业,撤离作业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二)立即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或医学观察,填写《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卡》。

(三)在控制毒源漫延的前提下保护事故现场,材料,设备和工具,配合调查。

四、将危害事故所有资料,病历记录完整,立卷归档。

附: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篇5:N医院登革热防治预案

第二医院登革热防治预案

为落实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医院制定该防控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登革热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预防保健科、医务科、院感科、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2、登革热防控专家组:

组长:医务科科长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医院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登革热防控工作的全面管理,统一协调。

医院专家小组服从医院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在疫情发生时参加病人的救治、会诊等工作,必要时服从市、县的统一调动。

二、医院及时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登革热防控知识的专业培训,使广大医务人员能对发热、头痛、肌肉痛、皮疹和面、颈、胸部潮红(即三红征)等症状的病人询问流行病学史,对疑似登革热病人的标本,及时送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对确诊的登革热病例,及时按传染病报告时限上报,并进行严格的防蚊隔离处理后转传染病医院继续治疗。

三、报告时限:

登革热属法定乙类传染病,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夜间、节假日报告医院总值班),同时填报传染病卡,网络直报员在收到报卡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医院要加强登革热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大力灭蚊,将蚊虫密度控制到安全水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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