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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第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的防治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和控制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和蔓延,及早发现病人和可疑病人,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不明原因肺炎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的该病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我院可能发生的疫情及其危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应对疫情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保健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呼吸内科主任,感染科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不明原因肺炎发生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发生时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大内科、内科各科主任

医院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传染病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内科副院长

成员:护理部、大内科、内科各科主任,医务科、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院感科、预防保健科科长

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动。

四、本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不明原因肺炎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五、发生疫情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法: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立即报告本院医务科,医务科立即组织全院专家组会诊,会诊仍不能明确者,应当在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报告。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附件一: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方案

医院为落实《不明原因肺炎病历监测、排查、管理方案》。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保健科科长,护理部、呼吸内科、感染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不明原因肺炎病历监测、排查的全院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调动人员和物质。

2、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3、专家组负责所发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救治、会诊、并完善抢救记录。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现场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科长、总务科人员

现场后勤保障工作队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随时赴现场开展消毒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各级各类人员随时听从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安排。

二、目的

1、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疫情处理的规范管理。

2、及时发现SARS、人禽流感病例

3、及时发现其他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

三、病例定义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四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腋下体温≥38℃

②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2、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亲密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流行病学相关的其他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四、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我院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上班时间)或医院总值班(下班时间),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总值班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通知专家组到场会诊、排查、救治病人。经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疑似“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

医务人员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医院立即组织本院专家进行会诊。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五、病例管理

医院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病例收治入院,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治疗。

医务人员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诊疗时,要采取基本个人防护措施(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等)。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SARS,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者。须按照卫生部相应的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处置工作。

专家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后,仍不能确诊SARS和人禽流感时,须与疾控中心配合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进行SARS和人禽流感病原检测。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集相关标本进行SARS和人感染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

性呼吸道疾病的实验室检测。标本采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填写标本登记表。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和血清标本等。如病人死亡,应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即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七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六、医院的职责

1、医院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断、排查工作。医务人员在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史时,应注意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及其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病现象。

2、医务人员在做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后,应立即向院感管理科(上班时间),医院总值班(下班时间)报告,医院立即组织专家会诊。

3、对不明原因肺炎病病人应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4、负责对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所在医院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医学观察及资料上报。

5、为流行病学调查及各级专家组会诊提供相关临床资料。

6、医院院感管理科按相关规定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及后续的订正报告。

7、协助疾控机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8、负责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临床标本,并妥善保存以备送检。

9、按县卫生局的相关规定与疾控中心配合进行标本转运。

七、信息收集:

1、医院应完整系统的收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卡、个案调查、会诊纪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标本送检表和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表等。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由医院保存,相关资料及时录入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3、医院组织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纪录原件保存在病案中,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会诊纪录复印件应逐级上报。

4、病例标本送检表应由医院或疾控中心填写。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反馈。

篇2:四川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措施及疫情应急预案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措施及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厅近期就全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安排和部署,一并贯彻落实。

各地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请务于4月25日前书面报告我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四川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控措施及疫情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应对和迅速控制疫情,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防控措施及疫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省教育厅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泉明

副组长:唐朝纪、汪风雄(主持、协调日常工作)、

何绍勇、周同甫、姜树林

成员处室:

厅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具体工作

体卫艺处负责综合处理防控具体工作

厅安办协助体卫艺处处理防控具体工作并指导

学校安全工作

基教处负责对市州及中小学的协调与指导

高教处负责对全省高校的协调与指导

职成处负责对职业和成人学校的协调与指导

法规处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协调与指导

师范处负责对师范和教师进修院校的协调与指导

民教处负责对民族地区学校的协调与指导

思政处负责对高校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稳定工

作的指导

学生处协助高教处对高校学生防控工作的指导

外事处负责对在蓉外籍教师和留学生防控工作的

协调与指导

学位办负责对研究生防控工作的协调与指导

工委办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

离退休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防控工作

后勤产业处负责对学校后勤保障的协调与指导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厅机关职工的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处室:厅办公室、体卫艺处、厅安办

办公室主任:戴作安

办公室副主任:林强、赵晓玲、夏鲁川

各市、州教育局和普通高校也必须成立相应的防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应急预案报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28-、)。

二、预防与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及实施

(1)责任制度:教育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市、州教育局及各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医疗卫生保同为责任报告人,市、州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防控责任。

(2)疫情报告制度:坚持实行“零报告”制度,即: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每日上午12时之前将疫情向我厅体卫艺处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按时报告。如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按规定逐级向所在地疾病控制机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值班制度:教育厅进一步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各地、各高校也要建立和加强相应的值班制度,并将值班电话于本月25日前电话告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

(5)晨检晨报制度:学校每日早晨由专人对师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并将其结果汇总到学校防控领导小组。

(6)住校生管理制度:各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每天应进行晚点名,对外出晚归的学生要注意观察其健康状况。对居住在外的学生,学校要掌握其情况,了解其居住和居住的环境,以便及时处置紧急情况。

(7)缺课缺勤登记制度:各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学生缺课、教师缺勤的登记,遇有缺课人数增加或缺课者有非典型肺炎相似的病症,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派人核实缺勤原因和患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置。

(8)就诊登记制度:学校校医院(卫生科)、医务室应做好学生、教师就诊登记,凡发现有非典型肺炎接触史或症状的人员,应登记在册,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9)校园清洁制度: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学校应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集中的场所进行消毒。日常的环境消毒由各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如有疑似或确诊病人,学校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消毒。

2、学校预防措施

(1)教育学生留意自己及同学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老师。

(2)教育师生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抗病能力。

(3)教育师生近期尽量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动,尽量不接触外来人员(从外省到川或返川人员),如有接触,返校时应立即报告学校老师。

(4)学校人群集中的场所(教室、寝室、礼堂、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等)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窗户必须经常打开,尽量少用空调。

(5)学生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如计算机键盘、课桌、儿童玩具等要定期消毒(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试抹或浸泡)。

(6)洗手间应备皂液,不设公用毛巾。

(7)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学术研讨会、学术考察活动、联谊活动等),一律停止春游活动,小型会议应注意场地空气流通,清洁卫生,不宜人多。关于高考等全国性统一考试问题,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8)学校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各种旅游团队进校参观,减少学校感染的机会。也不组织师生外出学习参观,尤其是到疫区考察。

(9)如有师生感到身体不适,学校应派人陪同病人到校医院或附近医院诊治。病人及陪同人员均应戴上口罩,以防传染。

(10)学校要抓好食堂管理,饭菜品种多样,吸引师生在学校用餐。提倡师生在学校或回家就餐。学校应与卫生部门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餐馆的卫生监督。

(11)学校食堂或小卖部出售的食品应符合卫生要求,在预防非典型肺炎的同时,也应做好食品卫生、肠道传染病等的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食堂炊事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带口罩。

(12)高校要特别关心在校外实习的学生,逐一摸清,全面掌握,梳理学生在外的实习、生活情况,对实习生防控非典型肺炎作出周密安排。尽可能推迟实习返校的时间。实习期满确须返校的,回校后学校应对其留验观察,排除被感染可能后,方能进入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发现疑似病人立即按“四早”要求处置。各高校要迅速将在外实习学生的基本情况(含实习时间、地点、人数、身体健康状况)和防控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13)高校应按照有利于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原则,对函授生集中面授时间作出必要的调整。

(14)“五一”放假原则上要有利于非典型肺炎的预防与控制,可以不集中放大假。

(15)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上报外,不得擅自向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面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

三、应急预案:

1、发现疑似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成都地区高校除成都中医药大学由省疾病控制中心负责预防和控制工作外,其余高校和市属学校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其他中小学由所在区(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成都市以外的市州、高校和中小学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负责。

2、对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要加强观察,凡是有可疑病症者,要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对其教室、宿舍要严格消毒,严格疾病传播。家庭成员中有非典型观察2周,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再回校上课(班)。

3、疑似病人的诊断以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定点医院诊断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4、停课和复课的认定,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卫生部门报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停课的申报条件:中小学校有一例疑似病人,其所在班级可报停课;学校有二例疑似或一例确诊病人,其所在学校可报停课;高校有一例疑似病人,所在班级可报停课,有二例疑似病人,所在系科可报停课,有二例以上疑似或一例确诊病人,校区可报停课。

复课认定:学校采取消毒、隔离等措施后,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定,报请当地政府同意方可复课。复课返校时学校要安排学生体检,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上课。

5、一旦停课,学校要安排好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小学学生可在家自习,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网上授课、电话辅导、布置作业等方式进行学习。高校停课不停学,师生不离校,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我省农村学校量大面宽,在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尤其要特别加强农村学校的预防工作,做好农村学校的疫情应急预案。

中等专业学校的防控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执行,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执行。

篇3:工程项目部预防非典型肺炎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工程项目部预防"非典型肺炎"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如果"非典"如再一次袭击到人类,为了我****项目部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从根本上达到全体职工共同预防"非典",从每一个人做起,从各方面做好"非典"的应急处理。如有任何异常情况,项目部以最快最安全的方法进行控制、处置和上报。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

三、职责

职能组别责任人职责任务

总指挥为工地防治"非典"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非典"防治与检查的通报与上报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为总指挥

副总

指挥严格遵守"非典"防治与检查的通报与上报制度,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并监督安全员做好防治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为副总指挥

联络组对工地防治"非典"工作具体负责,严格遵守"非典"防治与检查的通报与上报制度,每日搞好上午、下午两次的检查工作,并及时做好每天上报工作,在整个防治工作过程中起纽带作用,发生突发事件后积极配合总指挥、副总指挥工作,指导相应组员一同做好隔离防护措施

组员

每天上午、下午两次对本班组人员或施工人员进行检查,严格遵守"非典"防治与检查的通报与上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生突发事件后积极配合联络员工作,并一同做好隔离防护措施

四、资源配置

足够的消毒药水、口罩、温度计、酒精棉花、一个观留室及其它相应的医疗救护设备,对外联络的通讯器材,经过学习的应急队员若干名,一定的预备资金。

五、宣传教育

项目部由专人负责经常在宣传栏、黑板报、公布栏、工地大门、职工宿舍等较醒目的地方将有关"非典"资料进行张贴;通过专项会议进行学习,并对全体职工进行关于"非典"预防有关知识的考试;制作施工现场横幅宣传标语。

六、卫生消毒

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派专人两次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打扫卫生;每天由专人对工地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办公室、施工现场场地进行两次消毒。

七、门卫把关

门卫必须做到:推销人员不准入内;务工人员做到"四不"(不进人、不出人、不窜门、不探亲和留宿宿舍);特殊情况必须入内的人员,必须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安全员同意后方可入内(无车辆进入时将大门关闭)。

八、每天检查并及时准确上报

每天主要由联络员与各组员一同对施工现场各班组全部施工人员进行检查两次,各班组长必须按项目部规定要求在上午10:00以前报告项目部,项目部必须每天在上午11:00以前报告区安监站和甲方。必须如实汇报,不得谎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九、预防措施

要求全体职工做到以下几方面:

(1)注意均衡饮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以增强身体抵抗力。

(2)保护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清洁鼻腔后要洗手。勤洗手,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保持30秒钟以上,洗手后用清洁毛巾或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3)尽量少去人群稠密的公共场所,室内保持空气流通,每天开窗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如非必须,宜暂时避免前往疫区出差或旅行。

(4)有呼吸道病的病人宜戴上口罩,减低传染、扩散的机会。凡与病人接触者需戴口罩,注意手的清洁和消毒。

(5)保护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

(6)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类似症状时,应及早到医院就诊。对于临床不能排除"非典型肺炎"的病人,要配合医护人员采取隔离措施,进行医学观察。这样既有利于观察和及时治疗,同时也可防止疾病的传播。

(7)对接触可疑病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16层以上的口罩,并进行专门使用过氧乙酸消毒措施。

十、应急响应

项目部如发现任何一例类似症状的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将其留在观留室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区安监站、中企公司)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或医院,并由专门疾病控制机构采取消毒措施。

*****项目部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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