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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中校园网用户守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二中校园网用户守则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以下简称"校园网")的管理,保证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用户守则,每个用户必须认真阅读,自觉遵守。

1、连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犯罪活动和危害国家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入网用户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协议,使用统一划归本用户的IP地址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用户自行连入校园网。

3、校园网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与专业技术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数据转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的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4、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5、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等,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6、为了保护用户个人的利益和用户帐号的安全保密性,要求用户经常修改口令(****)。口令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修改。

7、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游戏、赌博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息资源和感染病毒。

8、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9、如发现违反上述任何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程度,给予警告、关闭帐号、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如发现他人有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

11、本用户守则适用于**市第二中学校园网所有用户。

篇2:S市二中考场规则

市二中考场规则

1、学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稿纸,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但不得带计算尺、计算器。

2、学生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展开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3、学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准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

4、学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学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一定要按试卷规定的格式答卷,一律不另加附页。答案用红色笔和铅笔答卷(用铅笔绘图除外)的无效。凡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学生除在试卷规定的横杠上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篇3:S市二中对舞弊和违纪考生处理规定

市二中对舞弊和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为严肃考纪,整顿考风,确保考试的客观性,考生不得有任何违纪和舞弊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如下规定处理:

1、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座位上考试,与别人交换座位者扣该卷20分。

2、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学号和其它标志者,扣该卷10分。

3、交头接耳或携带资料入场,不主动交出,扣该场试卷20分。

4、抄袭资料或请别人答卷,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答卷交他人抄袭者,试卷作废。

5、考试终了铃响仍继续答卷,受警告一次,扣该份试卷20分,两次者扣40分,警告二次仍继续改动卷面者,试卷作废。

6、考生在考场大声喧哗,给予批评教育,态度蛮横、顶撞老师者,该场试卷作废,并视情节给予恰当处分。

7、凡违纪学生,由班主任将违纪情况填入家长通知单,通告家长。

篇4:二中办理学生入学离校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手续规定

二中办理学生入学、离校、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手续的规定

1、入学手续

(1)录取在本校的新生,同意转入本校的插班生,批准复学的老生及在校的学生在开学时准许办理入学手续。

(2)入学手续如下:

①根据教导处分班名册向班主任或教导处报到并交验有关证件。

新生交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及照片三张。

插班学生交验转学证书,成绩报告单、户口簿、招生登记表(或学习卡)照片三张。

老生交验假期作业、成绩报告单、学生证。

证件验收完毕,由班主任开给交查单,交费、注册,领取书籍簿本。(转学生需填写学生登记表)

②住校生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由政教处批准后,交住宿费后向生活指导老师登记安排床位。

(3)在开学期间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出具必要的证明或申述原因,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日期。

(4)新生无任何手续和原因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报到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5)入学手续不完全者无正式学籍,不得参加学期(学年)考试,亦不发给学生成绩报告单和毕业证书。

2、离校手续

(1)凡本校学生毕业(肄业),批准转学、休学及学期(学年)结束时均须办理离校手续。

(2)离校手续如下:

①教导处发给离校手续单。

②总务处结账目。

③向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

④向体育器械室还清所借运动器材。

⑤保健室注销门诊卡、健康卡。

⑥交还学生证。

⑦班主任签字。

⑧将离校手续交给教导处。

⑨寄宿生由生活指导老师清点宿舍财产并收还钥匙。

(3)离校手续不全者将不发给有关证件,毕业生不发给毕业证书,转学生不发给转学证书,休、退学生不发给休学、退学证书,老生不发给成绩报告单。

3、转学手续

(1)转入

与我校相同性质的外省、市(包括本市县区)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它特殊情况转入本校办理转学手续。

手续如下:

①向市教委中教科提出申请,由中教科出具联系单。

②向学生交验原学校转学证书、成绩单、品德评语、户口簿或证明等。

③在学校学额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成绩测试。

④成绩测试合格后由教导主任批准,编班、填写学籍卡片。

⑤按照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2)转出

本校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它特殊情况须转入其它学校者均需办理转学手续。手续如下:

①填写转学申请书,家长详细说明理由。由班主任填写意见。

②交验相应证明。

③经教导处批准,由教导处开给转学证书。

(3)批准转学的学生要按离校手续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4)转学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再给予复学。

(5)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期终或开学初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4、休学手续

(1)学生因病暂不能继续上学者需办理休学手续。

手续如下:

①由学生家长写申请书,详细说明休学原因。

②交验相应证明。

③经班主任签署意见。

④交教导主任审批。

⑤办理离校手续。

⑥教导处发给休学证书。

(2)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仍不能恢复学习者,应继续申请休学(前后不得超过两年)。

(3)休学期满后,可在学期开始前向教导处申请,经学校了解批准后,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

5、复学手续

(1)休学期满后,可在学期开始前向教导处申请,经学校了解批准后,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

(2)复学时应交休学证书和相应证明。

(3)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复学手续。

6、借读手续

凡要求借读到本校的,学校一般不予接收,特殊情况,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家长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室集体研究,校长签字同意后,到分管校长处领取登记表(申请登记表由分管校长保存)

(2)学生家长填好登记表,由分管校长签署收费意见。

(3)学生家长凭登记表、学籍卡、分数卡片、借读证明及前一学期的成绩报告单到教务处编班,由教导主任填表签字。

(4)学生家长凭登记表到总务处缴费,会计收费后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5)学生家长将缴费收据等有关材料送到教务处。

篇5:二中教师业务档案规定

二中教师业务档案暂行规定

1、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是贯彻党的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学校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学研究,完善教学档案的重要措施。它必将成为推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早出人才,出好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

2、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等材料,其范围如下:

(1)《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登记表》。

(2)教师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的论著(包括建档以前的)、剪报、出版物(实物)、手搞;教师在校、市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印件。

(3)教师在市以上专业会议、教研会上的发方材料,讲稿、录音、录像、照片。

(4)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的奖状、奖品、奖章证书(或这些实物的照片及教师本人自愿委托学校保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复制品)等。

(5)教师的教学经验、公开课教案、教具图纸、自编教材及有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等。

(6)教师教学大事年表、传记、教学日记。

3、教师教学业务档案,以教师为主体,由教师本人、校长、教导主任和专业档案人员共同负责收集、鉴定、整理、登记、归档,共同管理,专人负责。

4、教师有权利用本人教学业务档案进行复制、统计、编纂文选文集,总结教学经验。教师编纂的出版物版权属个人所有。

5、学校可以利用教师业务档案进行汇总、统计、组织交流,编印教学经验材料,以改进学校教学管理、教研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6、学校对经过实践证明确有创新,并为大家承认的教学著作、研究成果、教材教具,根据学校的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优秀成果,向上级推荐,申报科技成果奖。

7、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是教师、学校共同财富,应和学校其他档案同样保管,不得污损丢失,不准抽换、修改。

8、教师调动教师业务档案随本人转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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