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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最初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发生的唯一合法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正确地、及时地、清楚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尽地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以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原始凭证的其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章、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就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写。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二级企业核算单位中,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文字、数字书写要规范。

9、原始凭证须根据经济业务执行情况或完成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填制,避免事后回忆填制造成差错,贻误工作。

10、原始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须划线更正,即将写错的文字或数字,用红线划掉,再将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写在划线部分的上方,并加盖经手人印章。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

1、进行原始凭证的政策性审核。审查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不按规定办事的行为。

2、进行原始凭证的技术性审核。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原始记录的管理

1、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教学、科研、劳资、采购、运输、财务成本、内部结算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制度,统一各项记录格式。传递路线,汇总方法和保管方法。填制方法要符合会计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原始凭证要能完整、准确反映经济活动。

2、健全财务核算资料体系,包括发票、收据、记帐凭证、工资表格、费用报销、借款单据以及各种财务报表。

3、计算机原始资料录入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资料输入与复核,资料备份等,确保计算机资料真实、准确、安全。

4、各原始记录的填制人、审核人应当对填制、审核的原始记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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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学校原始凭证稽核制度

中学学校原始凭证稽核制度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与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具体稽核制度如下: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齐全: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涉及实物的,还应具备实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小写和大写金额合计;经济业务内容不涉及实物的原始凭证,还应具备经济业务内容、款项用途。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其中,发票和收据必须盖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购买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必须有财产保管员的签字,并附有固定资产增加单。

4.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涂改。

5.作为原始凭证的发票和收据必须是用复写纸套写的。

篇3:A医院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医院原始凭证管理制度4

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

4、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必须要一致。

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入库验收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7、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和盖章。

9、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0、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视为无效单据,不予报销。

1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篇4:第1人民医院会计凭证帐表审核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会计凭证帐表审核制度

1、严格执行市医院财务内部稽核制度,工作程序按制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逐项实施。

2、专人负责会计凭证、帐表的审核工作,责任到人。

3、稽查审核人员按照制度规定按月逐笔对会计凭证、帐表进行审核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4、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日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及填制单位的公章。

(2)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姓名,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或指定人员签名,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医院公章。

(3)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医院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5、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是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4)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5)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6)记帐凭证填制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7)实行会计电算化,对于机制记帐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6、会计帐簿的基本要求

(1)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每项会计事项,要记入有关的总帐及记入该总帐所属的明细帐。

(2)启用新的会计帐簿,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医院名称和帐簿名称,并填写帐簿扉页上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帐簿起止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等,并加盖名单和医院公章。当记帐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也要在"启用表"上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

(3)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簿。总帐按照医院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记帐。

(4)医院在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5)帐簿登记,按照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

(6)登记完毕后,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记帐责任。并在凭证上注明所记帐簿的页数或划""符号,避免漏记或重记。

(7)帐簿中文字和数字的书写,一般应只占格宽的二分之一,其余二分之一留备错帐更正之用。

(8)登记帐簿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红色只能在结帐/划线改错/冲帐时使用。

(9)各种帐簿均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页。如果一旦失误隔页/隔行,应将空页/空行划对角线注销,或注明"空页","空行"字样,并交记帐人员。

(10)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或"-"表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11)一张帐页登记完毕,应结出期初至本页的累计发生额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字样,以便于月末结帐。

(12)医院错帐的更正方法采用: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

篇5:会计凭证整理制度范例

会计凭证整理制度(二)

凭证记帐后,应及时装订。装订的范围: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科目汇总表、银行对帐单等等。科目汇总表的工作底稿也可以装订在内,作为科目汇总表的附件。使用计算机的企业,还应将转帐凭证清单等装订在内。

装订前首先应将凭证进行整理。会计凭证的整理工作,主要是对凭证进行排序、粘贴和折叠。

对于纸张面积大于记帐凭证的原始凭证,可按记帐凭证的面积尺寸,先自右向后,再自下向后两次折叠。注意应把凭证的左上角或左侧面让出来,以便装订后,还可以展开查阅。

对于纸张面积过小的原始凭证,一般不能直接装订,可先按一定次序和类别排列,再粘在一张同记账凭证大小相同的白纸上,粘贴时以胶水为宜。小票应分张排列,同类同金额的单据尽量粘在一起,同时,在一旁注明张数和合计金额。如果是板状票证(如火车票),可以将票面票底轻轻撕开,厚纸板弃之不用。

对于纸张面积略小于记帐凭证的原始凭证,可以用回形针或大头针别在记帐凭证后面,待装订凭证时,抽去回形针或大头针。

有的原始凭证不仅面积大,而且数量多,可以单独装订,如工资单,耗料单。但在记帐凭证上应注明保管地点。

原始凭证附在记帐凭证后的顺序应与记帐凭证所记载的内容顺序一致,不应按原始凭证的面积大小来排序。

经过整理后的会计凭证,为汇总装订打好了基础。

所有汇总装订好会计凭证都要加具封面。会计凭证装订前,要先设计和选择会计凭证的封面。封面应用较为结实、耐磨、韧性较强的牛皮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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