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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六部一室:生产部、营销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财务部及办公室。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营销部、质管部、采购部、产品开发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办公室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可根据需要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副总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主办、车间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

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发布、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2.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人、财、物力等资源有调度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并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对副总经理人选有提名报审权,对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对员工有奖惩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3.对因管理无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纪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经营目标或严重亏损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五章办公室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总经理决定的督促、检查和催办;

2.收集、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协助总经理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公司文秘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文书起草、审核及印制工作;负责各类文电函件的收发呈转工作;

4负责公司会议的会晤安排,做好会议纪录。

第二十条办公室的人事管理职责是:

1.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

3.负责员工的考勤、请销假、工资审核发放等事项;

4.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保事务,受理劳动纠纷;

5.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的总务管理职责是:

1.负责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分配与调整;

2.负责房产修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等事项;

3.负责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发放;

4.负责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

5.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的公共关系职责是;

1.办理公司各项登记、年检事务;

2.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3.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

4.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对外联络事务。

第六章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2.对各车间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安交货期完成生产

任务。协调各车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

养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排除;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

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开发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生产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编制与管理;

9.负责锅炉房、发电房的管理。

第七章营销部

第二十四条营销部负责本公司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管理事务,具体职责

是:

1.负责销售预测,拟定市场开发计划、营销方案、广告策划以及品种和价格策

略;

2..负责订单与销售合同的签订;根据销售预测与订单及时向生产部下达生产

通知书;

3.负责客户联系、考察评审、关系建立与管理;

4.负责市场情报的收集,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与综合;

5.负责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以及货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户投诉,处理退货与纠纷;

7.负责成品库管理,制定并执行成品库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

第八章产品开发部

第二十五条产品开发部负责本公司技术管理与新产品开发等事务,具体职

责是:

1.负责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按合同或定单的要求量体采寸、编制工艺单、制作样板和试制样衣;

2.负责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制:

3.制定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规范;

4.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负责专利权的调查研究、申请和保全事项;

6.负责技术档案管理,保守技术机密。

第九章质量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质管部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事项;

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质量验证,产品过程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及相关记录;

4.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统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跟踪验证;

5.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试制;

6.会同营销部处理客户投诉及不合格退货的质量分析和纠正。

7.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第十章采购部

第二十七条采购部负责本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等物流管理

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包括采购制度、物资供应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及物资储备定额等;

2.负责各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设备、工具、零配件、外协件及办公物品

的采购与供应;按照适质、适量、适时、适价的原则加强采购作业管理;

3.负责供方的选择、评审和合同管理,定期进行供方业绩评价,建立和更新

合格供方名录;

4.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办理严重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及索赔事宜;

5.加强仓储管理,做好各种物料的进货、运输、装卸、领用发放、防护以及

清仓盘点等工作。

第十一章财务部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务,具体职责

是: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负责年度预、决算的遍拟,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经营状况

分析;

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账、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

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5.负责成本的计划、控制和核算;

6.负责日常出纳事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清偿货款和回笼资金;

7.负责编拟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做好资金的筹措与调拨,加强资

金管理;

8.做好现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财务印鉴管理;办理纳税与保险等事务。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办事细则予以规定和补充。本制

度部门职责部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加以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

篇2:X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总则

(一)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具有高度的流动性。

(二)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安全,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现金管理

(一)现金亦称库存现金,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二)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随时购买产品物资,支付费用,偿还债务,存入银行等,具有流动性强、收付频繁两个特点。

(三)现金的两个特点,决定了现金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比如计算错误或者丢失,甚至被挪用、贪腐等。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现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包含村、组干部)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

(五)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需要(一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最多可以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1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信用社);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提现补足限额。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信用社)重新核定。

(六)现金收支规定。

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信用社),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信用社)确定送存时间。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现金,可以从本村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不得从本村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进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的现金都必须入账,定期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报送坐支金额及使用情况。

3、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现金时,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4、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时,应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

6、不准向开户银行(信用社)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信用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

10、不准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11、禁止非出纳人员保管和经手现金。

12、不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只收现金,拒收银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七)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不相容职责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现金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现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实行交易分开。如果可能的话,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实施内部稽核。设置内部稽核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对现金的管理控制。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对涉及现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现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现金的内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发现差错,而是要减少发生差错、舞弊、欺诈的机会。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允许由单独一人自始至终地操纵和处理一笔业务的全过程,不允许经管现金的人员兼管现金账册。

2、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要求:

(1)开票与收款应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做到职责分开。

(2)控制发票的数量和编号。领用发票时,必须由领用人对领用数量和起迄号码签字确认。

发票存根由发票保管人签字回收、清点、登记、封存和保管。销毁时必须按规定手续上报审批。

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要定期检查,防止短缺遗失。

(3)建立“发票的销号”制度,监督收入的及时入账。即发票存根与发票入账联核对注销(作废的发票应全联粘贴在存根上),确保已开出的发票无一遗漏都收到了款项和入了账。

(4)一切现金收入都应无一例外地开给收款收据。

(5)邮政汇款,在收到时应由两人会同拆封,并登记来源、金额、收据情况等。

(6)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尽可能当天存入银行(信用社),不能当天存入的,应该于次日上午送存银行(信用社)。

3、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要求:

(1)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2)采购、出纳、记账工作必须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不能职责不清,一人兼管。

(3)支票的签发和付款必须有两人分别盖章,互相监督。

(4)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任何一项需要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人员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

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发票,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财务人员等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已经付款的发票等凭证,应盖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印章,编好号码,及时登账,妥善保管,以防丢失、遭盗、窜改,甚至重复报销等情况发生。

(6)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清理和核对。

4、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要求:

(1)正确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按规定限额控制库存现金。不违规坐支现金,超过限额部分按规定办理。

(2)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日结,确保账款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

(3)内部审计或稽核人员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核查,有必要时可以临时抽查。

(八)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由村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发票、单据,和提现时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并结出余额,与现金实存数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现金”总账余额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九)现金清查的核算。现金清查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进行的现金账实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

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的现象,以及账实是否相符等。

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附后),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章)。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年月日

实存金额

账存金额

盘盈

盘亏

备注

盘点员签字(章):出纳员签字(章):

如果发生现金溢余,先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借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

如果发生现金短缺,先借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贷记“现金”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借记“其他支出”,必须赔偿的,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收到赔偿款后,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

三、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存款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在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所在地银行(信用社)开设结算账户时,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带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章、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印章等印鉴,到当地银行(信用社)开立账户。开立账户必须注意:

1、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不得出租、出借账户;

3、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

4、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非法活动。

(三)银行结算方式。银行结算方式包括票据结算(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根据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下面只就支票结算方式作具体规定。

1、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支票的领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购买支票。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银行(信用社)注销。平常工作中,作废的支票也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3、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普通支票(未印“现金”或“转账”字样,可以支现也可以转账,但划线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4、支票的签发。

(1)转账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见票后无条件从其账户中拨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填写转账支票时,各栏项目必须使用碳素墨水笔填写齐全:①出票日期必须大写;

②收款人要填写收款单位全称;

③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要填写正确;

④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小写金额前加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紧靠“人民币”字样之后,不能留有空白;

⑤用途如实填写;

⑥支票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现金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从其账户中支付一定金额现金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现金支票的填制与转账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收款人必须在支票背面签章。

5、支票的背书。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而且可以多次转让,背书方法:

限于个人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背书转让时,应在“转账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填明背书日期。

6、支票的受理。

(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开出的转账支票后,应认真审核:

一是审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洁,有无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额有更改的支票无效;

二是审核支票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自出票日起10日内),收款人是否为本收款人,金额填写是否正确;

三是审核付款人签章是否清晰,有背书的,背书是否连续。

支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填制“银行进账单”连同转账支票一同交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2)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进行审核,无误后受理。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签发支票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查明银行(信用社)存款的实际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除退票外,还按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处以罚款)。

7、支票的挂失。支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票据,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如果已签发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办理挂失,可与收款人联系协助防范;如果已签发的现金支票丢失,可到银行办理挂失。挂失前已被冒领的,银行概不负责。

8、支票结算的内部控制。支票和财务印鉴应由不同人员保管,相互监督,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减少提现舞弊的可能性。

(四)银行存款的明细分类核算。按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单据、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银行存款存入合计数、支付合计数并结出余额。每月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确保账款、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处理。

(五)银行存款清查。银行存款清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核对。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是属于记账错误,应立即加以更正。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记账错误,而是因为未达账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未取得的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引起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附后)。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村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加:银行已收、村集体未收款

减:银行已付、村集体未付款

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村集体已收、银行未收款

减:村集体已收、银行未付款

调节后村账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后银行账银行存款余额

篇3:Z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总则

(一)为推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财务核算原则,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春节后应及时做好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工作,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执行;每年12月20日前做好当年财务收入决算工作,次年1月10日前做好上年支出决算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减少预算执行差异率。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预算及执行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收入预算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努力拓展收入渠道,积极组织经营服务活动,搞活集体经济,增强自身实力。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上年实际,立足发展规划,把各项收入全面预算到位。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详见附表一):

1、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补助收入(含两税附加及转移支付等);

4、专项资金(含支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退耕还林资金、救济救灾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困难户补助等);

5、投资收益;

6、接受捐赠收入;

7、其他收入(含出租收入、违规收费或罚款、利息收入等)。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年初预算很难到位或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收入有增加或者需要增加收入的应列作预算追加数进行调整。

三、支出预算

(一)编制原则:

1、确保村、组干部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量入为出,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用经费;

3、专款专用,为民办实事、好事。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主要包括(详见附表二):

1、经营、服务支出。根据经营服务的规模科学合理安排,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管理费。

(1)村、组干部报酬(含工资、奖金、补助)。严格按审批标准及工作业绩发放;

(2)办公费用。据实安排;

(3)水电费。参考上年发生额安排;

(4)邮电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5)差旅费。参考上年发生额及当年工作规划布局安排;

(6)修缮费。据实安排;

(7)生活接待费用。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长会、村党员大会按规定标准安排外,其余实行“零”招待;

(8)村组干部学习培训考察费用。应确保村组干部正常培训学习深造的需要,但禁止变相的培训学习支出;

(9)养车租车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收入的实际情况限额安排,甚至“零”费用安排;

(10)教育、卫生、计生等费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严禁发生变相招待费用;

3、专款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或者发放,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4、其他支出(含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特定的捐赠用途支出、利息支出等)。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指定的用途安排。

四、收支决算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当年收支实际发生情况做好财务收支决算工作,填制决算表格(详见附表一、二),并形成文字分析材料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及时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与差距现场指出,提出意见加以纠正和改进,不断提高财务收支预算的准确性。

篇4:某电业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工作制度

电业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有关要求和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实际制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

第三条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局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局文明委”),是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主任由局党委书记和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综合管理部、安监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营销部等有关部室负责人组成。局文明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宣传部。

第四条局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由局文明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每季召开一次,主要是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应由局文明委处理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五条局属(农电)各单位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向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局文明委的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电力(集团)公司、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规划、指导、协调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㈡定期召开局文明委(或扩大)会议,听取或接受各部门、局属各单位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汇报和情况报告,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确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㈢审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度、措施及其它关系到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保证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负责监督有关经费的使用情况;

㈣负责表彰、审查和命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十佳爱岗敬业职工、电力服务明星,

㈤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和分工协作,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局文明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㈠局文明委办公室办公室是局文明的办事机构,根据局文明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制订×××电业局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工作措施和考核制度;

㈡负责落实局文明委提出的工作安排,安排阶段性工作,组织实施全局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㈢负责召集局文明委(或扩大)会议或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

㈣负责了解掌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局文明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把好的建议和做法及时向上级推荐,并在全局推广;

㈤负责文明委的日常工作,做好对局属各单位文明建设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考核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㈥负责与地方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工作协调;

㈦负责承办局文明委交办的的其他工作事宜。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是局文明委及局文明委办公室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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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某公司组织科工作制度

公司组织科工作制度

1引言

1.1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和《科室通用工作标准》制订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组织科职能、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程序、职权以及检查与考核等事项。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党委组织科工作。

2职能

组织科是党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党委的助手和参谋,在党委正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党的建设、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管理,统战、侨务、民族等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的处理。

3工作内容及要求

3.1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决定指使,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实施措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3.2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执行党委决议,决定及党的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捡,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党委报告。

3.3按照党的组织建设制度,负责党员思想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4按照章程规定,负责组织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

3.5配合纪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厂纪委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八项规定。

3.6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公司内《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中的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3.7负责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经教育不改者,严格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进行处置》。

3.8负责党内组织生产的安排,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3.9负责接待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费的收交、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党员统计报表,做到准确、及时。

3·10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科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及后备干部的管理、考察、考核、培训工作。全面、准确地执行干部四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德原则,按照公司《干部管理及考核制度》办理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等手续。

3·1l负责全公司干部的劳动组织工作和科级以上干部、党群干部的劳动考核工作。

3·12负责科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档案管理、借阅、整理转进工作,做到完整无缺。

3.13受理党员和所管干部的申诉,办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3·1按照上级政策负责侨务、统战、民族等工作的贯彻落实。

3·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16执行公司《科室通用工作标准》。

4工作程序

4·1按照党委方针目标的要求,按月、季、年度对各支部有关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4.2每季末月的28日前向市委上交党费、年终向各支部汇报党费收支使用情况和历年结算情况。‘

4.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具体按发展党员制度办理。

程序简图

4·4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整配备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名单,通过考察了解,上报党委决定。

4·5“创先争优”总结评比工作程序。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总结工作,6—7月初评,12月-下年元月总评。

4.6运用党员名册和党员、党组织卡片,做好年终统计报裹工作。

4·7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意见》在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内容按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中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实施。

5职权

5·I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委的有关指示、决议,有权下达各支部执行。

5·2有权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各种活动的情况,井有权参加和进行指导。

5·3有权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座谈、讨论、了解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5‘4有权向各党支部收集、索取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资料数据、先进典型材料等。

5·5有权对党员的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察教育,根据党员的表现情况提出奖励和处置意见。

5·6有权组织基层单的有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参观外调工作等。

5·7有权对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工作,并向党委和总经理提出调整、任免、奖惩建议。

5·8有权对全公司干部的劳动进行组织和对科级以上的干部和党群干部的劳动进行考核。

6检查与考核

6·1接受党委正副书记的检查与考核。

6·2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群系统方针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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