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力资源部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人力资源部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人力资源部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人力资源部主任的素质要求、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我**人力资源部主任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行为规范(试行)》

《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

3素质要求、责任与权限

3.1素质要求

3.1.1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3.1.1.1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取得本岗位培训证书。

3.1.1.2所学专业

电力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

3.1.2专业知识

3.1.2.1专门知识

掌握人事管理、劳动定额管理、工资基本金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力企业管理。

3.1.2.2专业基础知识

掌握领导科学、行为科学、人事心理学;熟悉经济学、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基础知识。

3.1.2.3政策法规知识

掌握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劳动保护法及劳动工资有关法规.掌握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统战政策、退(离)体政策及其它有关人事管理法规;熟悉电力生产安全技术法规。

3.1.2.4管理知识

熟悉企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计划统计;了解管理信息系统原理和计算机管理知识。

3.3实际工作能力

3.3.1理解判断能力

能正确理解国家有关干部政策、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迟(离)你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对本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提出正确的解决办法。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能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对干部的考察、考核能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3.1.2组织协调能力

能围绕企业人事管理目标,组织领导本部门全体同志积极开展工作,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有协调、指导各方面共同完成任务的综合性工作能力。

3.1.3.3语言文字能力

具有准确传达文件,布置任务。总结工作,组织宣传群众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起草文字通顺的工作文件、计划、总结、规划、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等。

3.1.3.4业务实施能力

具有组织处理突发性工作的业务能力、能树立全局观念认真分析形势,正确领会领导意图,正确运用工资奖励的合理分配形式调动职工积极性、能指导帮助本部门全体同志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职工队伍建设。

Q/105—302.1001—2003

3.l.3.5社会活动能力

善于做好各类人员的思拟敢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协调各部问共同做好工作,能搞好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争取地方部门的支持。

3.1.3.6开拓能力善于学习、勇于探索,在劳动人事、教育培训管理方面具有开发新观点、新方法、新措施的能力。

3.1.4工作经历

从事电力生产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1.5其它特殊要求

*正式党员、党龄五年以上。

3.2责任

3.2.1在**党委了候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的干部管理、劳动组织织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计划统计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

3.2.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社保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

3.2.3组织领导全**的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社保管理等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3.2.4负责协调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3.2.5组织领导人力资源部的行政工作。

3.2.6组织领导人力资源部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3权限

3.3.l有权对国家及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提出具体的贯彻落买意见。

2.3.2有权检查监门人力资源部各专业的工作。

2.3.3有权向各部门传达,布置劳动工资、人事等各项工作,并有权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3.4有权进行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奖惩、调配建议。

3.3.5有权对国家统一分配的各类学校毕业生、社会招收职工、转业退伍军人、调入职工提出接收安置意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不予接收安置。

3.3.6有权审核全**工资调整方案,定员编制方案,劳动定额标准,劳动组织调整方案、劳动人事制度改茧方案,全**人才发展规划;有权审核劳动工资管理、人事管理等专业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及规定。

3.3.7有权审查全**干部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等方面的统计报表、报告等上报材料。

3.2.8有权审查**各单位定员方案,各部门劳动组织调整方案等。

3.3.9有权组织处理职工来信来访。

3.3.10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认定职工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等。

3.3.11有权考察任免班长。

3.3.12有权提出劳动力余缺调整方案。

3.3.13有权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进行资格审查及对专业技水人员进行考核。

3.3.14有权参加劳动工资,人事有关的会议。

3.3.15有权审查**对各类人员的学,见习或培训计划。

3.3.16有权检查,指导**属各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专业工作。

3有权根据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学习工作表现向领导提出分配和使用建议。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人力资源部主任在**党委和**长的领导下,直接对**党委和**长负责。

4.2按上级规定及工作权限审阅批办劳动工资、人事等专业材料。材料到达后,一周内阅批并按规定时间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3按上级或**党委要求时间组织实施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奖惩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

4.4每年末对在职中层干部实行动态管理考核。

4.5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要求,向**党委提出后备干部名单及考察材料,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拟定培养计划。

4.6各类人员的增加,收到档案一日内按规定的条件审查,职工入**后20天内提出实习,见习及培训,分配方向。

4.7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政策规定及时间要求提出工作计划,并按规定和工作计划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考核评审及报批等工作。

4.8根据规定要求,组织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及干部政策。

4.9接待职工来访,处理人员来信,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否则二周内予以明确答复。

4.10每月二次或根据需要,深入部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帮助部门解决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有关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问题。

4.11按政策规定及时限的要求,负责组织落实老干部的各项待遇。

4.12担任过**级实职的离休干部,病危一小时内向**领导汇报,一日内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4.13做好在职职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4.14按月季、年检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劳动生产率、出勤率四项主要专业指标,确保完成计划。

4.15组织有关劳动组织,体制改革等论证与实施,保证方案优化、根据要求时间组织实施,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6按上级规定及时间要求,布置全**工资调整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提出调整方案,按时报批。

4.17按上级规定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员编制工作的论证,审查定员方案。定员方案经上级审批后一月内组织人员分解落实各部门的定员方案。

4.18收到各部门调整班组及任免班组长报告后15日内予以批复。

4.19审批各种临时用工。

4.20根据情况和**部安排,每2年为一周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修定劳动定额标比定预水平达到平均先进,岗位定额健全率达到100%。

4.21审查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等有关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制度条款合法并符合实际,执行率达95%以上,并每年12月对制度执行率进行统计检查。

4.22每季检查一次劳动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4.23每月组织检查两至三次劳动纪律情况,职工违纪事不超过规定标准。

4.24控制非生产人员比重不超规定。

4.25年末审阅签发人力资源部各有关专业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4.26组织领导全部工作人员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4.27协调人力资源部各专业工作及各专业与**其他部门相关的工作。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执行情况有部门负责人按月自查考核,自查考核结果报送**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与经济责日考核挂钩兑现。

5.2分管**领导不定期组织抽查,并接受**长及集团公司业务主管的检查与考核。

5.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责任和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查阅更多相关制度范文,请点击:

篇2:某公路局房产设施管理制度

公路局房产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房产设施的管理,明晰产权,明确责任,降耗节支,盘活资产,最大限度地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干部职工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设文明社区,特制订房产设施管理制度。

一、公用房产设施

(一)公用房产设施范围

局机关大院地面以上所有设施;住宅区内的换热站、变电室、传达室、厕所、公共围墙、绿地、室外管线、道路等房产设施;养路费征稽办办公楼、停车场、仓库、未售出的商住房、厕所等公用部分的地面以上所有设施;大桥收费站办公区、收费区地面以上所有设施,沥青库办公和生产区地面以上所有设施;各养护分站地面以上所有设施;原养鸡场、葛针园苗圃场地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属物;属于公路局的其他房产设施等。

(二)公用房产设施的管理与分工

全局干部职工都有管理和维护公路局公用房产设施的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产环境,保证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1、公用房产设施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统一管理,责任包干。做到设施完整,功能齐全,清洁卫生,使用有效。凡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丢失、污染等后果者,一律由责任人负责修复、赔偿。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监督单位:局行政科。

2、空余房产的管理:为盘活资产,增加效益,空余房产、地产,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可根据市场价实行对外租赁,避免资源浪费。对无使用和保存价值的废旧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经过专门工作小组鉴定,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按照市场价格,由公路局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公开招标,统一拍卖。严禁个人私自处理各种报废物品,否则由当事人退还所卖物品并加倍予以处罚。责任单位:行政科、财务审计科。

二、个人房产设施

根据国家现行房产管理制度规定,个人房产设施管理与维修的责任,一律由住户本人自行承担。

1、个人承担的维修范围:个人住房及住房内的各种设施(含底层有小院住户的围墙以内的地面附属物);地下室及其设施;独用的储藏室及其设施;水、电、煤气表(含)以内的管、线及其有关设施;室内除共用部分以外的暖气管道、散热器、阀门及其有关设施。以上个人住房及其设施的维修,在公路局人员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请求帮助,cnfla-但所需材料费用由住户个人承担。

2、公路局承担的维修范围:水、电、煤气、暖气等计量器具(不含)以外的主管(线)及共用管线;下水道室内垂直部分的主管道及室外管道;楼房(含底层有小院住户的围墙以外的地面附属物)以外的散水、道路、绿地、场地、落水管、避雷针、化粪池、排水沟、路灯、公共围墙及其它公用设施。

三、有关规定

1、楼梯道等公共部分的管理,由使用和受益者共同承担并负责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等义务。楼梯道和个人围墙以外不得长期停放和堆放各种物品,楼外及个人围墙以外的场地由局统一规划和绿化,不得私自种植树木、蔬菜和花草。否则将予以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在本局家属院居住的职工,必须服从公路局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积极配合管理人员抄表、维修等工作。

3、不得擅自改变个人住房结构,不得在住宅区乱搭乱建临时或永久性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当事人承担。

4、本局家属院住户安装空调等大功率家用电器,必须报局行政科批准后实施,否则加倍收取电费。

5、本局家属院住户安装太阳能时,不得破坏房顶放水层和隔热层,太阳能的上水管道必须通过烟道布设,不得在室外裸露,违者将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6、严禁私自将个人住房向社会转卖、租赁,确保住宅区安全。违者将收回住房,并予以停水、停电。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本制度由局行政科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查阅更多相关制度范文,请点击:

篇3:某热电厂委员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热电厂委员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一、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由党委委员、正副厂长、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党委书记担任组长。

二、学习内容

主要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学习*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及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与国华这一管理体制相关的科技、管理、市场、法律等知识;联系实际研讨改革与发展,以及如何结合三讲教育提高干部队伍、职工队伍素质等重大问题的理论与方法。

三、时间安排每月安排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六下午,必要时由党委决定改期或临时安排学习。

四、学习组织

1、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不在,由任党委委员的副厂长主持。

2、年初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学习重点。其学习内容按照“联系实际”和“少而精”的原则,根据当时形势和需要进行安排,综合部提前一周将学习内容通知到每个成员。

3、学习活动要搞好组织工作,综合部负责,包括学习时间和内容的安排,通知、考勤、考核等。

五、学习要求

1、学习要认真读书、阅读文件,联系实际思考问题,自觉地用马克思理论改造世界观,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凡系统学习完一个专题,都应认真组织讨论,交流心得。

3、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做到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学习组长或主持人请假;学习中不得看与学习无关的资料或文件,不谈论与学习无关的话题。

六、考核、检查

1、综合部负责考核,考核要认真,要具体登记缺席人员未参加学习的原因。

2、每人每次考核,半年公布,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总结。

3、每半年将学习情况、考核情况向**电力公司党委报告一次。

查阅更多相关制度范文,请点击:

篇4: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范本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有效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把我局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有关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公示如下,广泛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行政执法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条例

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政执法主要职责:

1、负责国土资源规则、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土地、矿产资源的具体措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矿产利用年度计划和测绘计划;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的社会化服务。4、监督检查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建设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其本农田保护;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报市、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的审查、报批;检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和全市基准土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等工作。

7、加强土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的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蓄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管理。对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都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年检;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土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1、组织协调并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2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批发证、年检和申报乙、丙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基础和专业测绘;负责需出版或展示地图的审核报批,审查发用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测绘市场,保护测量标志;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直接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1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1、态度热情。对来本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不怕难,不嫌烦,工作人员使用文明语言、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防止"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发生。

2、工作认真。单位和个人报批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等申请登记发证行为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对符合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一次讲清需补办的手续,待材料补齐后即行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解释,说明原因,让申办者理解和满意。

3、方便群众。廉洁、高效地办理各种申办事项。明示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各科室的岗位职责须上墙公布,办公台上置放《服务卡》,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并贴上照片和岗位职责。

4、执法规范。坚持办案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四、行政执法内容期限

1、凡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报批材料齐全、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规定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凡需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在受理上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受理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材料、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的一般在受理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审核、批复。

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本局直接办理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能按期办结的,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报告办理进度;对转办的信访案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结果。

4、依法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在30日内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在执行处罚或处理决定后15日内结案。

五、行政执法监督内容

1、单位或个人至本局办理报批手续、其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办理条件而不予受理、办理的;

2、未按本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许可事宜的;

3、不按法定程序或不认真审核有关材料,错办审批事项和错发证件的;

4、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查处而未查处的;

5、违反本局廉政建设规定的。

六、行政执法举报投诉

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对晋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的违纪行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投诉电话:

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

查阅更多相关制度范文,请点击:

篇5:国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为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考核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考核对象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

三、评议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四、评议考核内容

1、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3、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评议考核方法

1、实行部门、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行使行政职能科室进行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对本科室执法人员进行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跟踪评议考核相结合。市国土资源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行政执法科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对本科室执法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上报上级备案。

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科室(个人)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90分);合格(70分―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4、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决权。被评为良好以上的科室(或个人),才具有参与先进科室(或个人)的评选资格。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不合格科室的负责人(或个人)应调离领导或执法岗位。

六、考核标准(100分)

(一)部门

1、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2、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得10分。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3、按要求及时完成各次立法、法规、规章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得10分。无故未完成的每项(次)扣1分。

4、坚持原则,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的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现一次应强制执行而未强制执行的扣10分。

5、按规定着装执行公务,证件齐全,公正廉洁,平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不着装或证件不齐全执行公务的每人次扣0.2分。发现一次违法执行公务或营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

6、严格按规定收缴规费的得10分。每发现一次擅自减免或加大规费征收标准的扣5分。

7、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越权审批的扣5分。

8、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办案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程序办案的扣10分。

9、正确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或不规范的,每次(件)扣0.5分。

10、严格立案程序监督制度的得10分。凡发现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扣0.5分,应及时送司法机关而未及时移送的每件(次)扣1分。

(二)个人

1、按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的得15分。凡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

2、按规范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的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

3、积极参加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宣传活动的得15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

4、执行公务时着装整洁、证件齐全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着装不整洁或证件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

5、依法执行公务、平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公务,语言不文明的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6、严守权限,奉公守法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超越权限执法或营私舞弊的扣2分。

7、按规定正确收缴规费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收费或擅自减免规费的扣5分。

8、正确规范使用各种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扣1分。

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得10分。无故不完成的扣2分。

查阅更多相关制度范文,请点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