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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地税局管理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县地税局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创建优美的工作环境,确保岗位目标的实施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税收任务,使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考勤人员按时到位,对全局工作人员严格进行考勤登记,超过上班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上下班签到、签退不得由他人代签,违者按早退或迟到对待,并每次扣款50元。签完到的人员及时回办公室工作,不得集聚闲聊,违者准点开始按迟到计时扣款。考勤人员从严把关。

(二)内外勤人员在城镇范围执行公务,科所长要有记录,外出人员回局后要向科所长汇报,若抽查发现在外出工作的时间里没去完成安排的工作,按旷工半天处理。如纳税人或其他人来办理纳税等事宜,工作人员不在岗又没有请假,发现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按人次扣科所长50元。

(三)各科所长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请示,同时告知考勤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告知办公室主任。行程时间由分管局长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早走、逾期的天数差费自理,并按超假处理。处理办法见后。

(四)办公室负责机关考勤工作,不定期地组织抽查,及时汇总每月考勤,经局长审批后,送财务室执行,每月终了将考勤情况张贴公布,年末编制考勤汇总统计表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五)考勤人员考勤时要认真、严格、负责、公平、杜绝“人情考勤”,如考勤人员作弊或不认真,视为失职,每次罚款100元。

(六)事假,男职工每月不超过2天,女职工每月不超过3天,在规定范围内,按日扣发事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超过规定范围的,按日加扣工资。

(七)病假在3个月内的,工资照发,按日扣发病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超过3个月的,按新政办[1993]97号文件规定扣发工资,病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按日扣发;如弄虚作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八)干部职工旷工半天者,扣发半天工资和半月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季度奖;旷工1天者,扣发1天工资和1个月的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季奖;超过3天扣发当月工资、误餐费及季度奖和全部年终各类奖金。旷工15天以上者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可作为公务员辞退处理。

(九)迟到、早退者的迟到时间和早退时间月累计5分钟后按5元起扣。每超一分钟加1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10次者年终不得评先选优,并扣应发年终奖金的30%。

(十)探亲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及外出公差、疗养、学习等逾期不续假又无正当理由不归连续15天以上者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可作公务员辞退处理。

(十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准时参加应参加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迟到或中途退席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十二)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节假日、公休日、晚上)工作人员必须有工作时间、内容的记录,然后经科所长确认和分管局长批准可以补休(否则不得补休),工作告一段落一周补完,补休有困难的,经局长批准发给加班工资,按加班一天补发三天工资,以此类推。科所长补休直接由分管局长批准即可。

(十三)如发现职工工作期间喝酒者,给予以下处罚:第一次2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扣当季季度奖;三次以上扣发年终奖。因酗酒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扣留或影响单位形象的事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扣发年终奖。

(十四)独生子女护理假按日扣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奖金。

(十五)探亲假、年休假、病假、婚丧假、产假、上学可以剔除节假日。

(十六)凡外出超过半天,科所长应安排好其接替工作。

(十七)各科所应有考勤记录,每月月底与办公室进行核对。

二、请销假制度

(一)休假管理

1、休假的条件:

(1)凡我局在册正式干部职工工作满5年以上的均可享受一年一次的休假。

(2)因公受伤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仍享受当年的休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休假:

(1)当年安排健康疗养、休养,其疗养休养时间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

(2)因患病长期休养治疗的(含住院治疗、疗养和病假休息)全年累计超过2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外出疗养、函授或脱产学习的;

(4)判处管制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仍然留原单位工作的;

2、休假的期限

(1)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干部、职工,每年休假14天。

(2)探亲假和休假可合并使用。休假天数计算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当年的休假期不得跨年度使用。

(4)异地任职交流干部规定休假按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规定执行。

3、休假的办理

(1)本人书面申请;

(2)一般干部、职工休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并告知局长;科所长休假由局长批准;

(3)持审批单到办公室备案;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干部职工在享受休假期间,如需去外地办理私事,需经批准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对待。

4、休假的待遇

休假期间的工资不变、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季度奖。节假日、法定假日不占休假天数。

(二)探亲假的管理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凡工作满1年以上的干部职工(除见习试用期干部工人)不与父母或者配偶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的期限

(1)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探视父母的每年探亲一次,假期为20天。干部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年一次,假期70天,4年一次,假期4个月。

(3)已婚探视父母的每3年准假一次,假期为30天

(4)出国探亲的假期为40天

(5)探亲假是指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不含往返在途时间(具体时间由办公室确定)和公休假日以及法定节日.

3、探亲假的待遇

(1)干部职工探视配偶、未婚干部职工探视父母和已婚干部职工按年限探视父母,单位均按标准报销路费、住宿费。

(2)干部职工探亲乘汽车、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空调车)可报销硬卧车票。

(3)干部职工探亲乘船的,准予报销3等舱位费。

(4)干部职工探亲乘飞机的,按本人所享受的探亲假待遇路程,按标准报销硬卧火车票及住宿费,中途需要换乘车、船住宿的,可凭据报销,疆内住宿每晚不超过50元,疆外住宿每晚不超过200元。

(5)出国探视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工资、误餐费、月奖金及年终各类奖金照发。逾期未归的按旷工论处。

(6)探亲假期间的工资不变、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节假日、法定假日不占探亲假天数。

6、探亲假的办理

(1)本人书面申请。

(2)一般干部、工人探亲假由主管局长批准;科所长探亲假由局长批准。

(3)探亲者本人持批准后的报销单报销路费。

(三)婚丧假管理

1、婚丧假的办理

(1)干部职工结婚或者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享受的婚丧假。

(2)本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报申请。

(3)一般干部由主管局长审批,科所长由局长审批。

(4)持审批单到办公室备案。

2、婚丧假的期限及待遇

(1)婚假的时间为3天。汉族职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少数民族职工男满23周岁、女满21周岁的属于晚婚,应享受晚婚假,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干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确定在途时间,在途时间不在假期之内。

(2)丧假的期限为3天。干部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的远近确定在途时间,在途时间不在假期之内。在途时间内视为正常上班,工资等照发,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但往返车船费自理,节假日不占丧假期。

4、超假处理

干部职工擅自超假,超1天扣3天工资、误餐费、岗位津贴;超假10天,除扣发1月工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按当月扣发比例扣发外,取消年底考核资格,视为不称职干部职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确需超假的,向分管局长说明原因,准予后按事假处理,并报办公室备查。所有出差、培训、学习、面授、丧假、婚假、探亲假、事假、休假的超假均适用本条。

(四)产假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哺乳期间每天有一小时时间哺乳(时间自定)。丧假、婚假、探亲假由局长批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工作人员有私事、外出考试、面授学习、丧假、婚假、探亲假、休假、出差的都要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请假,归来后要到办公室销假。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下的,经科所长根据工作安排签署意见,由分管局长斟酌批准后方可离岗;三天以上的需由局长批准。科所长有事请假,一天的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一天以上的由局长签署意见(不在时,分管局长即可)。否则按旷工处理。外出考试、面授学习请假的在扣误餐费、岗位津贴时应扣除法定假日和节假日天数。单位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出差的虽执行请销假制度,但在规定期限内的按公差对待,逾期或早走的按超假或事假处理。局领导参照执行。

(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批准后,应将请假条送办公室登记考勤,无故不报送请假条的按旷工对待。请病假要提供当地县医院疾病证明(特殊情况除外),仍须科室领导和分管局长批准,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按旷工处理。

(七)局领导请假或外出的,副职向正职请假,正职不在家的,副职可相互请假,后仍需向办公室打招呼。

(八)节假日请销假均按以上制度办理。

(九)以上请销假严格按制度向相关科室领导及局领导请销假,向其他人员请销假的一律无效。如因此发生扯皮的事,责任自觉承担。

三、着装制度

(一)税务人员着装标准

1、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统一的成套季节制服,服装必须整洁,颜色深浅一致,帽徽、胸章、肩徽必须齐全端正,严禁税便装混穿或穿税服戴便帽等。

2、着春秋装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或白色衬衣,不得敞怀,女同志着裙装时,必须穿肉色长丝袜。着夏装(长袖)时,必须扎配发的领带,不得挽袖。着冬装时要系风纪扣。

3、穿着税服必须保持仪表整洁、大方,不得敞胸露怀,男同志一律不准留长发,鬓角不得超过耳垂,不得留胡须、配带手饰;女同志可化淡妆,但不得佩戴手饰、留长指甲和给手、脚指甲染色,不得烫发、戴头巾,长发不得过肩。

办公室内不得戴墨镜、穿拖鞋。

4、着税服参加集体活动时,要穿黑色皮鞋,女同志穿裙装时可穿白色鞋,不得穿异型鞋。

(二)税务人员要爱护税务标志,税务制服、帽徽、胸章,不准借给他人穿戴,不准任意拆改制服样式,更不能送人或变卖。

(三)税务人员八小时以外到公共娱乐场所时一律着便装,女同志怀孕期间着便装。

(四)本规定由各科所长监督执行,办公室不定期抽查,违反规定之一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四、卫生制度

(一)树立讲卫生光荣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办公室、宿舍整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室内环境整洁美观,空气清新。

(三)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四)做到每天小清扫,每周五大清扫,由办公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五)不乱丢纸屑、果皮,不乱倒杂物,不随地吐痰,发现上述一项(次)罚款10元。

(六)室外集体打扫卫生由办公室组织,无故不参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全局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对卫生不合格的办公室通报批评。

五、学习制度

(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以适应新形式下税务工作的要求。

(二)政治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安排,业务学习由税政法制科负责安排。每周五下午前2小时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学习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无特殊情况,学习时间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如无通知不得无故缺席。

(四)政治、业务学习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完后下一个星期一下午下班之前交办公室,统一批改。

(五)政治、业务笔记不按时完成交办公室的,一次扣20元,并通报批评。

(六)电教、计算机操作培训工作适时进行安排,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的,每次扣20元。

六、其他制度

(一)工作期间严禁打闹、打扑克、下象棋、打台球、看非业务书籍、电脑游戏、看影碟、听音乐等,发现一次者罚款200元。科所长在办公室的,制止不了的,报局领导处理,不制止的同职工并扣。

(二)工作期间严禁吃零食、大声喧哗,严禁在办公场所大声叫嚷,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私活、购物、不准带小孩、不准与工作无关的外单位人员聊天。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是工作需要不能串岗,如发现一次,串岗人与当事人各罚款20元。

(四)工作期间实行挂牌上岗制。

(五)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公物者,双倍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严禁私自占有公共财物,发现者立即退还,若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100元。

(七)工作人员离岗移交工作时,科(所)长由局长安排,一般工作人员由各科(所)长安排,不得擅自移交。工作未安排好的不得离岗,否则工作出现无人接替的,科室自行解决。

(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从做出决定之日起,停发一年的误餐费、季度奖及年终各类奖金。

(九)违纪违法被司法部门收审、拘留、扣押、逮捕或取保候审期间停发其工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结案后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年终公务员考核不称职的扣发其次全年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

七、本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Y县地税局招商工作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内容

1、业务接待;

2、政策咨询;

3、办理税务登记;

4、特殊服务。

二、服务标准

1、业务接待。以到地税机关办事一次成为目标,认真、负责、礼貌、热情、高效地接受投资者的政策咨询,为其办理各项税收手续,以及提供相关服务,使投资者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接待人员要严格、规范着装,挂牌服务。

2、政策咨询。积极主动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并购印各类相关税收政策、资料,免费送到投资者手中,使投资者对相关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一清二楚。

3、办理税务登记。随到随办,立即办理。

4、特殊服务。实行预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大事项“一事一议”。

三、服务程序和时限

1、业务接待。选派业务骨干到全县一站式大厅专门为外来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在各办税服务厅开设招商工作办税服务窗口,一切税收事宜均在全县一站式服务大厅或专设服务窗口办理,形成政策咨询、税务登记、发票发售一条龙式服务。各项税收事宜不超过2小时办理完毕。联系电话:。

2、政策咨询。开通咨询热线电话,指定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同志负责,有明确规定的,立即答复,无明确规定的,3日内请示上级部门后明确答复,做到咨询答疑内容具体,政策解释准确清楚,使投资者满意。电话:。

3、办理税务登记。简化手续,随到随办,开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4、特殊服务。各项审批内容必需在县招商办规定的时限内审批;对外来投资者事先约定办理有关事宜的,不管上下班,必需安排专人等候为其办理;外来投资者到地税机关办理有关事宜,遇到的第一个地税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必需指引和帮助外来投资者办理完所有事项;遇有县局事先未规定的服务事项,必需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的原则,立即请示有关领导或单位,给外来投资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监督制约

为保证以上承诺有效实施,我局制定以下措施: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招商办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承诺制度督查领导小组。如投资者对我局工作不满意,可到督导组投诉,投诉地点设在县地税局办公室,投诉电话:。投诉在2日得到答复,3日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负责向投资者做出解释。如果投资者对答复和处理意见不满意,可直接向县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或上级地税机关投诉。

五、违诺处罚

对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服务态度上,凡对投资者不热情、不耐心、不周到的,一次批评;两次责令其大会检讨,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三次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

2、在执行有关优惠政策上,凡顶着不办的,一经查实,单位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员均调离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

3、在工作时限上,按承诺规定超过时限一天,扣发主管领导与具体办事人员工资或奖金各50元,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4、违反廉政制度规定,向投资者吃、拿、卡、要、报、索贿受贿的,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当面向投资者赔礼道歉,并十倍赔偿投资者的损失;重者开除公职。

篇3:某地税局征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结合我局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地税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电子扫描件和纸质资料)。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所报送的纸质资料,由办税服务厅综合人员对纸质资料进行收集、梳理,扫描至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系统后,资料管理岗按程序递给税源管理分局资料管理岗,审批事项形成的资料由最后办结单位的资料管理岗负责整理、扫描工作,并对照征管资料十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后传县局档案室。

三、税费服务局、税源管理分局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扫描”的原则统一通过“业务流转”平台进行采集录入,资料录入后统一交本单位资料管理岗进行办结,并对照征管资料十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后传县局档案室;

其他各业务科室(局)办理税费业务产生或受理的纸质资料,由各业务类科室局的资料管理岗负责收集、整理、扫描工作,并按征管资料十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后传至县局档案室;县局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己扫描资料的系统归档和纸质资料定位工作,并负责保管。

四、各科室局资料管理员应对资料扫描质量和录入口径严格把关,通过“业务流转”平台做到资料传递过程留痕、资料审核严格把关。各科室局资料管理员应于季度终结后10日内将已扫描的纸质资料按类别进行清理、制列清单,并向县局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

纸质资料实行“分类别序时”整理,按照涉税费事项分资料类别进行归集。资料分十大类别:

1.纳税人基本信息类:包括设立税务登记资料、扣缴税务登记资料、变更税务登记资料、停复业登记资料、注销税务登记资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处理资料、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管理资料、自然人信息登记资料、账簿凭证管理资料、建安房地产项目登记资料、非正常户管理资料、社保登记资料、规费登记资料、社保规费费种变更资料、社保缴费状态管理资料、委托代征管理资料。

2.发票管理类:包括发票领用资格核定资料、发票用票调整资料、发票领用资料、发票退回资料、发票代开资料、发票查验缴销资料、税控机具管理资料、网络发票和税控发票管理资料。

3.申报纳税类:纳税申报资料、社保规费缴费申报资料、延期申报资料、延期缴纳税款资料、纳税核定管理资料、税收扣除资料、纳税人涉税情况报告资料、纳税人征收方式认定资料、税务代保管资金管理资料、欠税管理资料、申报纳税资料、催报催缴资料、不予加收滞纳金资料、手续费退付资料、税款退库资料、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资料。

4.认定证明类:包括外出经营管理证明资料、三方协议扣款认证资料、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资料、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资料、常设机构认定资料、售付汇税务凭证管理资料、资源税证明开具资料、纳税人税种认定资料、税收优惠认定资料、取消优惠资格资料、取消认定资格资料。

5.风险评估类:包括风险管理资料和纳税评估资料。

6.税收优惠类:包括备案类、报批类税收优惠资料和税收优惠中止资料。

7.税收检查类:包括日常检查资料和税务稽查资料。

8.税收法制类:包括违法违章处理资料、税收保全资料和税务救济资料。

9.纳税服务类:包括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资料。

10.其他资料:包括日常管理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县局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对纸质资料实行“分类别序时”归档,档案分类别统一编制页码,A3页面折叠后呈A4页面的页码标注于右下角;A4页面正面页码标注于右下角,反面页码标注于左下角。档案按三针一线进行装订,每一档案盒内应按纳税人识别号制作目录。

六、县局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按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编目,并通过电子资料管理系统进行归档。档案盒编码规则:代字-年度-盒号(两位数)起始页码-终止页码,如“ZGjb-2015-011-50”,“ZGjb-2015-0151-100”。在省局征管资料管理系统中创建交接单时,交接单类型选择“档案盒”,交接单名称即为档案盒名称,应按档案盒编码规则进行命名。

七、县局档案室管理人员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档案的维护、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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