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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扇安装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1、在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采区设计中要有通风设计的内容。主要开拓掘进巷道需要局扇通风时,生技科会同施工单位必须事先编制专门局部通风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设计内容包括:局机安装位置、回风线路、风筒长度、通风设施、供风要求等。

2、一般准备、回采巷道掘进必须事先提前三天、由施工单位根据月作业计划安排,向矿生技科技术负责人提交局扇申请书并附图,审批后由通风科进行局扇安装设计并及时安装局机送风。

3、局扇安装地点供风量除满足局扇吸风量外,还要有一定富裕,富裕风量要保证局机安装地点至回风巷口,这段巷道内风速不低于0.15米/秒。严禁循环风。

4、局扇安装在进风槌中,距回风巷口距离不少于10米,以免吃循环风。

5井下所有使用的局机无论工作时间或交接班时间,都不准停开,临时停工地点的局机也不准停风,确实需要停风地点,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交由使用单位通知通风科停风。对临时停风工作面,通风科当班通风、瓦斯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局扇与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安装风电闭锁装置,当局机停止运转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当局机恢复运转时,事先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面及巷道的瓦斯浓度。确认无问题后中,再人工送电。

7、所有局扇必须指派专人管理,实行挂牌管理,保证局机能正常运转。

8、局扇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再次启动运转时,必须事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局机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启动,停风后造成工作面瓦斯积聚,由通风科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排放瓦斯。

9、局扇的停开必须由当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任何人无权停开。

10、局扇管理要分片包干负责,风扇安装及风筒吊挂必须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通风科长、技术员每旬对全矿井所有使用的局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应追究包干人员的责任。

11、局扇供风风筒必须紧跟工作面风筒未端至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超过5m,岩巷不超过10m。

12、采用局扇通风的掘进工作面,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风筒出口量不得低于40m3/分,并保证工作面的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流风速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3、安装好的局扇及风筒,未经通风科同意,不准擅自将风筒扯到邻近的掘进巷道中进行供风。加强局扇风筒的维护管理,瓦斯检查员要每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通风科要派人及时处理。

篇2:通风设施安装检修管理制度

1、矿通风科负责全矿通风设施维修工作。通风科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掌握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风量分配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二道反向风门。

3、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回风门、如果必须安装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4、井下风门每组不得少于两道,必须自动关闭,严禁破坏风门或同时敞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5、通车风门必须设自动风门,其车辆长度不得大于两道风门的距离。

6、通风科通风工负责全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维修和回收工作,经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

7、通风工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可靠性。

8、凡是施工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设计或指定位置施工。

9、按贯通通知单通知时间,对贯通点的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必须提前1-2天做好准备工作。

10、在实施通风设施更改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先建好新的,再拆除旧的施工程序,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

11、拆、修风门时,必须拆一道、修一道,不得一次拆除两道,再重新砌筑,以防漏风严重或风流短路。

12、经批准废弃的风门,要及时拆除门墙清理余碴,恢复原有巷道断面。

13、需要安装反向风门的,要同时竣工。

14、当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

15、矿有关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加强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篇3:安装队职责范本

1.负责井上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工作(配合回采队安装,拆除工作面)。

2.贯彻安装工程的作业规程,并抓好落实。

3.负责制定本队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抓好落实。

4.杜绝“三违”行为,排除本队安全隐患及治理工作。

5.负责安装工程期间的安全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为强化防爆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的所有设备检查验收管理

1、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由机电科(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机修厂厂长、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3、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4、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厂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5、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6、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就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7、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

8、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凡是新购或调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设备,都必须附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作一般性(抽测主要指标)的防爆检查。

9、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限期处理。

10、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

11、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单位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由机厂发放。并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及用途。

12、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

13、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厂凭发票发放。

(二)井下设备安装管理:

1、机电科的防爆检查组,要配有专职的防爆检查人员,各井区也要设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的验收;负责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合格证和入井安装许可证,负责入井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负责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实行"三三制"管理制度。

(1)机电业务管理部门领取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领"。即经检修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和验收单不领;没有设备编号或设备编号与合格证的验收单号不符不领;防爆检验不细,记录不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不领。

(2)安装人员实行"三不入井安装"制。即没有检修合格证不入井安装;没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安装许可证不入井安装;防爆电气设备零件损坏、附件不齐不入井安装。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安装,必须“两证”齐全,否则井下电工严禁安装。

(3)承包或使用人员对于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收"制。即没有防爆检验合格证不收;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单不收;安装遗留的隐患不处理不收。

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设备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而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样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经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才用钳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而算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即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充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4、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电话等,安装完毕,需经机电业务管理部门(或井区)防爆检查人员验收,验收时要现场签发验收单移交承包使用单位;如验收时发现问题时,要限安装(单位)人员处理合格后再行验收。

5、机电区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的要求及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安装完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谁使用谁负责。

6、机电科负责对井下新装电气设备进行整定。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队整改。

7、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检查发现失爆,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所在单位的当月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将视为不合格。

(三)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

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工区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6、奖罚规定:

(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

(2)安装单位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

(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工区(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篇5: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实施办法

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四款关于“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第五款关于“瓦斯突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第六款关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的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矿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请各有关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职责范围:

1、通灭队负责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及电源电缆的安装,试用转正常后移交施工队进行管理和维护。

2、生产技术部监测班负责瓦斯闭锁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维护。并定期检查闭锁装置是否正常可靠。

3、各施工队负责风电闭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电源电缆的管理。

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

1、机电二队在各变电所设置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或在部分开关装设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保证供局扇风机电源有足够的电源馈电开关。

2、机电一队在供电距离较长(以机运部通知为准)的各工作面进、回风下山口设置配电点(电缆由四通接线盒收尾,在接线盒上标明变电所相应开关编号);其它地点的施工用电,均由施工队办理手续,从变电所敷设电缆,风机电源线由通风队直接从变电所开始敷设。

3、通灭队在掘进工作面施工前,按机运部供电设计图或电管组指定线路将风机电源安装好,风机、风机开关、风电闭锁开关、闭锁连线、风机电源电缆由通灭队安装、维护和管理;瓦斯断电装置由生产技术部安装维护。

4、从变电所或配电点到闭锁开关的电源电缆,闭锁开关以后的负荷电缆均由使用单位按机运部供电设计图或指定开关安装、维护、管理和回收。严禁不经批准擅自在风机专用线路上分接任何负荷,包括掘进工作面动力电源。

5、用电单位在变电所接电源时必须严格按机运部电管组指定的位置接线,不得随意改动。

6、通灭队在随掘进工作面进程向前移动风机时,必须将风电闭锁开关等设施一同前移,改接风电闭锁开关电源线、负荷线、风电闭锁线均由通灭队电工完成。

7、风电闭锁开关出现故障时,由使用单位检修或更换。凡在使用过程中查出的采用任何手段而致使风电、瓦斯电闭锁开关失效者,均将对使用单位按矿违章处罚规定论处。

8、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章擅自使风电、瓦斯电闭锁开关失效。任何掘进工作面或独头巷道风机“三专两闭锁”不完善时,严禁人员入内工作。通灭队瓦检员每班检查一次。如发现闭锁开关失效不起作用立即停止工作面施工,并每发现一次罚款使用单位400元。

9、各单位风机工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查出风机开关启动按钮被顶住者,按违章给予处罚。

10、每接一台局部通风机,机电运输部都要提供相关的“三专供电”接线标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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