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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风纪量化考评办法(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建优良班风、校风,使学院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班级风纪量化考评办法》。

一、考评办法以教学班为考评对象。旨在客观反映各班学生情况,正确评价各班实绩,激励各班努力进取,争先创优,开创学生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考评办法主要涉及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各班在组织实施中,应与学院已制定的学籍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有关制度配套实施。

三、考试办法对学生班级风纪实行定量考评。考评指标量化,定量计分(采用百分制),每月考评。

四、班级风纪量化考评由各院系组织实施,每月考评一次,月末将考评结果报学工处。

附:班级风纪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班级风纪量化考评细则

班级是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也是学生工作的重点。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使班级工作常抓不懈,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篇2:L教育学院学生会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院相关领导、分管辅导员予以谈话,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5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院相关领导、学生事务助理或分管辅导员予以谈话,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5分。

3、学生会干部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学生会各部(室)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部长一次扣1.5分,副部长一次扣1分。

5、学生会各部(室)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例会一次部长(主任)扣2分,副部长扣1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部长一次扣1分,副部长一次扣0.5分。

6、学生会各部(室)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各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工作不力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学生会有关部长每人一次扣3——5分,有关副部长一次扣2——4分。凡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工作,学生会部长一次加2——5分,有关副部长一次加1——4分。

7、学生会各部(室)必须对参与本部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各班负责人,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或未作反馈者,部长一次扣1分,副部长一次扣0.5分。

8、学生会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每天课余时间必须有人值班,值班时不到者,一次扣1分,不准任何人请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好替班人员,但代替者必须是学生会成员或干事,违者,一次扣0.5分。值班时,办公室桌面、地面等不洁者,一次扣0.5分。

9、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2分,迟到者,一次扣1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2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10、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1、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3:L教育学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4:A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转正量化标准

中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评价项目优秀很好好勉强不满意10分8分6分4分2分工作业绩工作完成量

速度超乎寻常,大幅超额完成超出平均值符合要求,能按时完成任务,偶尔超过低于平均量工作慢,从未按时完成工作质量

能超标准完成,完全可以信赖很少有错误,可以信赖可以按标准要求完成,可以信赖经常放错,有时候不能按标准完成不能按标准要求完成,可避免的错误频繁发生工作效率

工作效率较高,较以前有大幅提升工作效率高,较以前略有提升效率一般,基本保证质量,效率没有提升工作效率较低,效率有待提升工作效率低,经常完不成任务,效率急待提升费用控制有效、合理控制能合理控制大多数情况能控制不能很好的控制没有费用控制的意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有经验具备本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有经验知道本岗位工作要求的知识,有相关经验不熟悉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知识不知道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知识,从没做过分析决策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强,并能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具有分析决策能力,能正确判断处理稍具分析能力,能运用经验判断在较窄范围内能自行判断只能按照上级指示进行

指导能力能对下级进行正确指导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大多数情况能对下级进行指导不能对下级进行有效的指导根本不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工作态度文化理念认同并执行认同接受并执行接受不接受合作

非常愿意合作,且非常有效愿意合作,合作有效,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一般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不好不愿意合作,合作效果差责任心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需督促才能完成敷衍了事,无责任心

篇5:商标品牌发展目标考评制度(范文)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年度全区商标品牌发展工作目标的管理与考评。

第二条本工作目标考评对象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第三条考核项目分为确保项目、力争项目和加分项目三部分。确保项目总分100分,力争项目和加分项目按实际结果计算分数,上不封顶。

(一)组织领导(12分)

1、建立健全商标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1分);

2、商标发展办公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1分);

3、调研本地商标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地商标发展规划(2分)、考核办法(2分)、建立商标台帐(2分);

4、分解商标发展任务,并签订目标任务书(2分),组织对商标发展工作的检查与考核(2分)。

(二)商标宣传(18分)

1、组织与商标发展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12分);

2、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商标宣传和培训活动(6分)。

(三)商标培育和发展(55分)

1、年度新申请注册商标(30分);

2、组织和帮助企业争创省着名商标,经济开发区2件、每镇、街道各1件(5分);

3、积极申报市知名商标,经济开发区2件,每镇、街道各1件(10分);

4、做好农副产品商标培育,每镇各2件(5分);

5、做好服务商标培育,经济开发区10件,每镇、街道各2件(5分)。

(四)商标使用和保护(15分)

指导商标持有人用好用活商标,对长期未使用的商标进行许可使用或有价转让(15分)。

(五)力争和加分项目

1、在完成确保任务的基础上,每新增省着名商标1件加10分,新增市知名商标1件加5分;

2、农副产品商标申请注册,在完成确保任务的基础上,每增加1件加2分;

3、服务商标申请注册,在完成确保任务的基础上,每增加1件加5分;

4、完成集体商标注册受理1件,加5分;

5、完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受理1件,加15分;

6、积极开展品牌培育基地建设,被确认为省级基地的,每个加10分,被确认为市级基地的,每个加5分。

(六)得分计算

1、按目标完成情况加减分:目标得分=确保项目得分之和+力争和加分项目得分之和;

2、确保项目扣分:按完成情况的比例相应减分;

3、商标发展项目说明。共分三类:一是确保项目,即下达的基本目标任务,要求按照考核节点、序时进度完成的项目。二是力争项目,在完成确保项目后,方可申报力争项目;完成力争项目,按标准加分,完不成不减分。三是加分项目,完成按标准加分。

第四条各单位商标发展工作的日常管理由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第五条目标考评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考核、年终考评、区考评为主的原则。

第六条区商标和品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商分局负责目标考评。各单位商标发展工作目标考评结果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综合考评体系中按比例折算总分计入。

第七条本办法由区商标和品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商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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