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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星评选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根据学校德育培养目标:合格加特长。为使学生在整体素质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各据特色的个性特长,使尽可能多的学生有展示自我的机会,学校每年开展一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评选从思想品德、学习能力、行为规范、学科竞赛、课外活动等5方面进行评选,共设置了文明之星、科技之星、文学之星、数学之星、英语之星、艺术之星、运动之星等项目。

一、评定内容及标准

1、文明之星评选条件:

(1)在班级“争做文明人”争章活动中,表现突出。

(2)遵守校规校纪。

(3)举止大方得体,衣着整洁,讲文明有礼貌。

(4)对同学、老师、家长、客人有礼貌,能主动问好。

(5)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主动帮助弱小。

2、科技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科学,积极参加科学探究活动。

(2)在校组织的科技节中取得一定成绩。

(3)认真上好科学课,做好科学记录本。

3、文学之星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文学社团。

(2)在学校书香校园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学习。

4、数学之星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数学社团。

(2)在学校组织的数学周活动中表现突出。

5、英语之星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英语社团。

(2)在学校组织的英语周活动中表现突出。

6、艺术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艺术,积极参加学校文艺活动和兴趣社团。

(2)在校、区级比赛中取得一定成绩。

(3)认真上好音乐课、书法课。

7、运动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体艺活动。

(2)在体育节上的田径运动会和冬季趣味运动会取得一定成绩。

(3)坚持做好两操,即眼保健操和课间操,认真上好体育课。

二、评选实施办法

1、参加对象:三至六年级每班每个项目推荐3人参加校级评选。

2、评选时间:每学年评选一次。

篇2:校园文明之星评选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前阶段学校开展的“文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决定由本学期开始举办首届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最终达到班风、校风优良,人才辈出的目的。

二、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见《市第二小学校园“文明之星”评比细则》)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三、校园文明之星的评选办法

由学生、班级、年级组共同评选。具体操作如下:

1、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经班委认定后推荐5-6名候选人(候选人自评分必须在80分以上)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班级文明之星”。各班将得票数最多的学生推荐为“校园文明之星”,并填写“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2、年级组将各班级推荐的“校园文明之星”进行审核,然后向学校推荐“校园文明之星”。(原则上各班一名)

四、注意事项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对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2、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3、上交“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4、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五、校园文明之星的奖励办法

校园文明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公布;该星作为以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篇3:学生会部门之星评选细则办法

为了促进校生活部高效运转,切实履行好生活部为学生服务的职责,给大家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制定如下部门规章制度:

一、部门工作职责:

1、每周定期进行寝室卫生检查工作,做好评比、记录,并将结果上报给辅导员和综策部。

2、每周定期做好生活小贴士的文章编辑,文章要求具有实效性、正确性,要贴近学生生活,注意季节变换,并将其张贴于宣传栏处

3、进行不定期的卫生抽检工作,严格把关违规电器的使用。

4、每学期负责好火车票的订购的工作。

5、配合学校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它部门相配合加强对广大学生的寝室管理工作,

6、积极做好宣传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保卫意识,加强防盗、防骗、失火等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意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

7、负责和后勤中心保持联系,及时把学生生活问题反映给后勤中心,切实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部长的职责:

1、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会议并向上级反映本部门的情况,有间隔的召开本部门的会议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3、认真处理好本部门在工作上、个人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主动地与本部门人员沟通,要审时度势,管理好本部门;

4、部长应每星期参加部长例会。

三、副部长的职责:

1、协助部长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认真、细致地做好本部门工作,部长不在时要主持大局工作,管理好本部门;

3、每周负责组织好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统计、记录,将结果发给各年段辅导员,每月将结果反馈给综策部。

四、部员的职责:

1、协助部长、副部处理好各种工作;

2、每周二下午6:10检查卫生,做好宿舍卫生检查工作,每次做好整理、统计和记录;

3、准时参加部内成员例会,有时者请假,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4、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做好会场的执勤工作。

五、内部奖罚制度(月度之星评比制度):

1、部门之星的评比采取积分的评比方式,每人10分,每次违反上述规章者扣一分,每月进行个人分数的汇总,分数最多者为部门月度之星;

2、积极、按时参加部内及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将提出部内批评;

4、无故检查卫生少于三次者将给予部内通报批评;

5、对于表现积极并对工作认真、负责者将在每次例会给予部内表扬;

6、本部门的奖罚与综合测评相联系,按平时表现给予加分,每学期评一次,与学期综测评同时实行。

篇4:某酒店微笑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酒店微笑服务活动策划方案

微笑服务活动方案

包括两个方案

方案一:适用范围酒店各部门员工

一、举办酒店微笑服务目的

迎接酒店的正式营业,以最佳的精神面貌服务宾客

加深礼仪礼貌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加强服务意识,营造一个良好服务气氛

二、酒店微笑服务具体操作

1、酒店微笑服务活动评选规则:

微笑之星活动自11月份开始,每月评选出一位微笑服务之星及一个微笑服务班组或部门,

2、酒店微笑服务评比对象:

酒店L5级以下员工

3、酒店微笑服务评比形式

1、每天宾客意见反馈。

2、每天大堂副理巡查。

3、每天EOD值班。

4、酒店微笑服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4、酒店微笑服务具体操作

A、宾客意见收集

1、敬请美工制作若干个宾客意见箱放置于前厅、中西餐厅等等一线营业面客场所,配备相关的投票纸张以供宾客填写投票。同时在相关的场所粘贴有关此次活动的说明。同时在部分员工通道也放有投票箱供员工投票。

2、酒店微笑服务各部门服务人员收到的宾客投票,投到就近的投标箱内。

3、酒店微笑服务各部门每天由人力资源部到各投票箱收集投票汇总。

4、客房部在客房内收集到的宾客意见交给总经理审阅后,由人力资源部每周向总经理秘书索取。

5、对二线部门的满意程度,由一线部门员工评选,此部分评选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成立。

B、酒店管理层意见收集

1、大堂副理值班记录。每天下午5时由当班大堂副理将当天巡到的服务质量情况汇报人力资源部。

2、每天EOD值班,若发现有较好或较差现象,于第二天早上知会人力资源部。

3、每位管理层在平时工作当中若发现有好或有待提升的服务现象,酒店微笑服务知会人力资源部。

C、酒店微笑服务宣传与公布

1、光荣榜。市场营销部美工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员工通道制作一幅较大的光荣榜,将每个部门都包括在内。由人力资源部每天根据向相应的部门粘贴红色五角星,没有任何意见的部门每天得一个五角星,优秀服务的部门每项得到两五角星,较差服务的部门每项将被扣两个五角星。每月最后一天统计。

2、宣传。敬请市场营销部美工协助制作微笑服务宣传标语,粘贴于员工通道区域,以提醒员工微笑服务。

3、每月评选出的微笑之星将佩带绶带。

5、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培训部:培训微笑服务,11月22日--26日。

第二阶段:各部门:培训微笑服务月基本运作,11月29日---12月5日。

第三阶段:执行实施:每位酒店员工佩带微笑服务徽章,12月6日---2005年2月6日。

第四阶段:颁奖结束。

三、奖励

酒店设立微笑服务活动基金,每月500元人民币,其中微笑之星共200元人民币,微笑服务班组或部门300元人民币,将获得总经理签发的奖状证书并于春节联欢晚会时集中颁奖。此项活动将持续开展三个月。共计1500元。

篇5:局服务之星评选办法

局“服务之星”评选办法

为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优质、高效、文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营造竞争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比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二、评比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及部门实职副科负责人以外的工作人员(含见习期高校毕业生)。

三、评比时间

“服务之星”每月评选一次。

四、评比标准

“服务之星”评比以考核为基础,依据思想品德、业务技能、考勤、工作实绩、廉洁行政、群众反映等六个方面进行评比。

本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列为参评对象:

1、上班时间有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吃零食等违反“五条禁令”的;

2、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严重不廉洁行为的;

3、因服务态度、质量等原因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

4、本月因私请假累计超过5(含)天以上的。

五、评选程序

1、职工民主推荐。召开职工大会,按照参评职工总数的10%比例推荐“服务之星”候选人,推荐结果由办公室统计后报评选领导小组研究。

2、评选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根据职工推荐、日常表现,按照参评职工总数的10%确定当月“服务之星”。

3、公示。“服务之星”人选确定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有群众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该“服务之星”资格,由得票次位的替补。

六、组织实施

为认真做好评选工作,成立“服务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服务之星”评选日常工作。

七、奖励措施

对获得“服务之星”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当年评先评优的依据。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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