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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为进一步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在编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必须政治思想突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努力探索。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

2、围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效率。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3、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及开发教育资源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时间。

每二年一次,与评选市、区先进个人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

学校建立评优领导小组,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评选条件和评选的有关规定、精神,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做到“评选条件”、“奖励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序进行。

五、评选名额及比例。

1、名额。

先进个人数是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10%(市、区先进的名额由教育局分配)。

2、比例。

行政人员占总名额数的15%左右,3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占总名额数的20%左右。

六、奖励。

按照学校“教职工奖惩办法”实施奖励。

篇2:A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在编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必须*思想突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努力探索。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

2、围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效率。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3、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及开发教育资源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时间。

每二年一次,与评选市、区先进个人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

学校建立评优领导小组,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评选条件和评选的有关规定、精神,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做到“评选条件”、“奖励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序进行。

五、评选名额及比例。

1、名额。

先进个人数是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10%(市、区先进的名额由教育局分配)。

2、比例。

行政人员占总名额数的15%左右,3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占总名额数的20%左右。

六、奖励。

按照学校“教职工奖惩办法”实施奖励。

篇3: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在编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必须政治思想突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努力探索。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

2、围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效率。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3、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及开发教育资源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时间。

每二年一次,与评选市、区先进个人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

学校建立评优领导小组,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评选条件和评选的有关规定、精神,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做到“评选条件”、“奖励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序进行。

五、评选名额及比例。

1、名额。

先进个人数是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10%(市、区先进的名额由教育局分配)。

2、比例。

行政人员占总名额数的15%左右,3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占总名额数的20%左右。

六、奖励。

按照学校“教职工奖惩办法”实施奖励。

篇4:某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进一步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在编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必须政治思想突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努力探索。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

2、围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效率。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3、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及开发教育资源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时间。

每二年一次,与评选市、区先进个人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

学校建立评优领导小组,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评选条件和评选的有关规定、精神,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做到“评选条件”、“奖励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序进行。

五、评选名额及比例。

1、名额。

先进个人数是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10%(市、区先进的名额由教育局分配)。

2、比例。

行政人员占总名额数的15%左右,3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占总名额数的20%左右。

六、奖励。

按照学校“教职工奖惩办法”实施奖励。

篇5:置业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置业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二00四年是沈阳置业有限公司迈向成功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与广大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公司决定,表彰一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

3、评选务求与部门、干部、员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给公司带来的社会荣誉紧密联系;

4、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的干部、员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评优委员会

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组长:

组员:

日常组织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三、奖项设立

(一)集体奖项

1、最佳团队奖2、最佳服务奖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2、优秀员工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集体奖

1、最佳团队奖

评选范围:公司业务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部门具有较强的具有无私奉献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

(5)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最佳服务奖

评选范围:公司职能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有良好的主动协作精神,经常受到客户或其他部门的表扬。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评选范围:公司中层干部。

评选条件:

(l)较好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工作计划;

(2)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励手段,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动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2、优秀员工

评选范围:主管及所有员工。

评选条件:

(l)为完成本部门二00四年工作计划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工作效率高,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勤恳恳、无私奉献;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协作精神,群众威信较高。

五、评比方法

(一)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优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层领导推荐;

2、优秀员工人选由各部门推荐;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终由评优委员会确定。

(二)评比要求

1、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比原则,推荐的人选不得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部门可推荐1人;

2、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的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先进性和说服力;

3、事迹材料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能以数据反映的需以数据反映。

(三)上报时间

各部门需于12月6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公司总经办。

六、奖励方法

(一)对被授予先进集体的部门,公司颁发奖牌,并给予该部门员工适当的奖励;

(二)对被授予优秀干部、优秀员工称号的先进个人,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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