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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绩效工资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保证各单位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合理有效运行,公司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绩效工资考核、检查、指导和评比工作。

第三条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按月对单位安全绩效工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日常检查考核由安全部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第四条员工总工资由固定工资、安全绩效工资、补贴三部分组成。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项目部人员的分工不同,公司额外将本人工资固定工资和补贴总额的10%-20%作为其安全绩效工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考核,并交由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公司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考核发表标准

绩效考核工资分为:月度安全考核工资和年度安全考核工资,月度考评绩效为个人当月工资的10%,年度绩效考核占10%。

月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进行,按照《公司绩效工资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5分以上,发放绩效工资120%;考核得分80-95分发放本人绩效工资的90%,考核得分70-80分发放本人绩效工资的70%,考核得分55-70分发放本人绩效工资的60%,低于55分的按考核实际得分乘以绩效工资为所发放的实际绩效工资

年度考核工资:月度考核评分总和*年度绩效工资总和/12。

第六条各单位依据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安全考核结果进行安全绩效工资兑现,核算出的兑现结果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审签后发放。

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绩效工资的考核兑现办法。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按月提供以下主要安全绩效考核结果,并负责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人身事故、机电运输事故、“一通三防”事故、顶板事故、其它事故。

(二)本安管理体系或综合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三)“三违”次数及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五)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六)安全培训、安全文化建设。

第九条财务部要依据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考核结果,计算员工当月的安全绩效工资。扣罚的安全绩效工资必须落实到项目部、班组和个人,严禁平均分配。

第十条考核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严把考核关,每月考核结束后,要将各种考核材料、报表、评比结果存档备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本办法修定权、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和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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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

为更好地调动我县乡镇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乡镇医疗卫生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根据2013年2月13日河北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把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调整为4:6或3:7。根据本县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一)基础性工资的分配。基础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艰边津贴。根据医德医风、思想政治素质、精通业务程度、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行业作风以及考勤等情况实施100分考核,每月按考核分数得相应比例的基础性工资,月底直接打入个人卡户,下列情况可享受基础性工资:

1、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离岗治疗期间;

2、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探亲假、婚丧假期期间;

3、工作人员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

4、工作人员因病休假2个月以内的,需持上一级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及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或医院住院证明;

5、请事假(七天以内由本单位领导批准,超过七天者,由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的;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超过天数发本人基础工资的60%。

下列情况不在享受基础性工资:

1、工作人员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超过天数停发;

2、工作人员无故旷工不上班者,扣发旷工天数的全部工资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实施分配打破本单位个人档案工资界限,根据单位职工每个人工作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在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奖励性工资要按月考核,工资按月或季度发放。单位年终结余的50%部分按全年每人每月绩效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性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特殊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进行或参与绩效工资的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1、乡镇卫生院结合新农合、医疗、防疫、管理(院长、副院长、后勤)等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可设立科室负责人津贴等项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经职工大会通过,报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在本单位公示。

2、乡镇卫生院院长享受全院平均奖励性工资100-150%,也可和职工一样按业务量考核发放。(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与当年新农合年终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分值不少于总分值比例的40%。)

3、下列情况之一者,正常享受全院正常上班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婚丧假、探亲假;

(2)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治疗期间的;

(3)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有单位经批准离岗学习。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超过天数停发;

(2)工作人员无故旷工期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依照本《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统筹负责本院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必须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50%以上人员同意),上报县卫生局审批后实施。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不断健全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形式及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化,随时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县卫生局在宏观上指导各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把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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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绩效工资分配细则(范本)

为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绩效考核,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和约束性,根据《东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东流镇中心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提高质量、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实施对象

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内容及权重为考勤(10%)、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40%)、教育教学业绩(20%)。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工1天扣5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0.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学期病假2天以内,签到、签退缺5次以内可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权重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量,各岗位工作量的核定可参照《全县中小学教师标准工作量核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上、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制定相应的细则。

根据《东流镇中心学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标准》,我校的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分教学常规和教研活动按3:1的比例计算,即教学常规30分、教研活动10分。2009年考核分按中心学校两次考核结果按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教学常规得分=学期教学常规考核分/40×30

教研活动得分=学期教研活动考核分/30×10

对于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教师的教研考核分,中心学校将依据其对学校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酌情赋分。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实绩根据幼儿教育的特点,从安全管理、活动成果、学额巩固三个方面考核,其中活动成果展示为10分、安全管理和学额巩固10分。

专任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分依据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按比例赋分。考虑少数学校教师接课的矛盾,对接别的教师课程的教师考试成绩达不到全镇均分,可按进步值赋分,凡通过一个学期教学比上学期进步2位的可视为达到全镇均分参加考核。极少数接班的教师尽管进步值没有上升,但其所教学科与全镇均分的距离值明显缩小,计算考核分时可上升一个档次。

非教学人员的教学业绩考核为:中心学校根据各个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及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赋10分;校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对非教学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10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东至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记大过等次以上处分的,分别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本学校绩效工资的平均值(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平均值):

(1)在中心学校担任督导员以及专职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工会主席;离退休不远由组织安排休息的。

(2)挂职、抽调中心工作的。

7、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由组织安排休息的,享受绩效工资人均值的80%。由组织安排休息的教师不允许到私立学校任教,否则按规定扣除本人的所有工资及津补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2)一学期非组织安排脱产学习两个月以上的;

(3)停发工资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2、班主任津贴的分配

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标准根据基数和学生数设定:小学每月基数为30元,累加每生每月0.5元,小学班主任月津贴不得超过60元。班主任津贴在全校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津贴依据中心学校考核结果按得分率发放。

按班额月发放标准×考核得分÷100=班主任个人月津贴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于每年12月份上报考核方案和考核分配结果,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账户直接划拨到教职工个人工资卡上。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办法完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方案(细则)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中心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4、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不得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各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挪作它用。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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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绩效工资制度细则(范本)

绩效工资作为一种激励的直接方法,作为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泰勒的差别计件工资制,这一制度发展到今天,已被各国企业普遍接受和应用,它以最朴素直观的“多劳多得”的道理激励人们以高绩效获取高回报,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个人和组织的绩效水平。从1990年代起,该制度被我国民营和私营企业普遍使用。

由于绩效工资制度在国外经历了长期的历程,积累了较多的实践经验,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这里对绩效工资制度在国外实践的普遍效果和一般规律进行一下综述。

一、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水平的效果得到了肯定

绩效水平被作为衡量绩效工资制度激励效果的标志,往往以产量、利润等可量化的指标为主。总体来说,国外对绩效工资制度的研究中,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大多数研究结果都认为绩效工资制度因为加强了激励进而提高了绩效水平。

归纳起来,绩效工资主要通过三方面产生激励效果,第一,金钱的直接激励,促使人们以更积极的行为提高绩效水平、达成工作目标;第二,绩效工资强调对高绩效者的奖励,因此对员工队伍会产生区分性的吸引和保留;第三,高绩效者由于业绩得到了肯定,因此对组织的认同感提升。

1.直接的物质激励有效地提升了绩效水平

在理论研究中,许多国外学者肯定了绩效与经济回报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这种激励作用,直接源于金钱本身对人们的吸引。

在实证研究中,大多数学者都肯定了绩效工资制度对提升绩效水平的积极效果。早在1980年,Locke等学者就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将薪酬、工作丰富性这两种方法对绩效的激励相对比,经调查研究发现:对员工个人进行薪酬激励使产量提高了30%,而工作丰富性只使产量提高了9-10%。

2.间接的分类效应提升了绩效水平

国外许多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发现,绩效工资制度导致不同技能水平的员工产生分流――高技能员工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保留了下来,而低技能员工则流向了实施固定工资制度的企业;如果绩效与经济回报之间的关系不强,则高绩效者会另谋高就;低绩效者倾向于留在绩效与经济回报关系较弱的组织中,而那些成就感更高的群体、自我效能感更高的群体、学业成绩更好的群体对绩效工资制度的偏好程度更高。

实证研究也证实了分类效应对绩效水平的提升作用。Lazear(1986)通过对一家玻璃安装企业的调查研究发现,在从大锅饭式的固定薪酬改为薪酬随个人绩效而变动的浮动薪酬后,该企业的产量增长了44%,而这其中,约50%的增长源于现有员工提高了效率,另50%则是由于效率低的员工离职后被效率高的员工所取代。

3.高绩效者对组织产生了更高的认同感

尽管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认为随着层次的提高,金钱对人们的吸引力会降低,然而,Lawler(1971)指出金钱可以为人们带来物质、安全、社会交往、尊重以及个人满足感。还有学者否定了赫茨伯格在双因素理论中将工资视为保健因素的观点,提出工资的激励作用不仅仅在于物质层面,还代表着社会认可、个人价值等意义。对此,赫茨伯格本人也在1987年的研究中指出,当工资被看做一种“认同”时,具有激励功能。

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也会对组织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尽管大多数研究者和企业实践都肯定了绩效工资制度对提升个人和组织绩效的积极效果,但也不乏一些学者对这种激励办法持怀疑和批判态度。

1.削弱了员工的内在动机

认知评价理论的创始人Deci和Ryan(1985)否定了金钱对绩效的激励作用,他们认为共有两类因素可以对行为起到激励作用:一种是以个人兴趣为代表的内在激励因素,即工作的目的是由于工作本身能为自己带来满足感;另一种是以薪酬为代表的外在激励因素,即工作的目的不在于工作本身,而在于以工作为手段获取其他外在回报。该理论指出,不同的员工具有不同的激励动机,当员工出于对自己工作的喜爱而表现出积极态度和高绩效时,如果上级对其过于强调业绩要求并对他的高绩效进行物质奖励,则很可能导致该员工因喜爱这项工作而产生的内在激励作用被削弱,并最终导致总体激励水平降低,原因在于,对于这类员工,过于强调外在的物质激励会让他们感到失去了对自身行为的决定权,而只是为了外在的奖励去工作。

2.有损团队协作精神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对团队协作带来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上、下级之间的协作以及平级之间的协作。由于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要通过绩效评价、奖励兑现这两个环节来实现,在绩效评价环节,上级必须对下级进行绩效水平排名和分级,即使评价体系科学、评价程序严谨,也仍然会被下属怀疑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因此,如果出现评价结果与个人预期不吻合的情况,则下级会产生对上级的不信任感。同时,绩效分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平级之间的团队精神,尤其是当工作的复杂性和合作性较强、存在周边绩效时,这种消极影响就更为明显。

3.部分员工追逐短期利益和局部绩效目标

由于绩效工资制度是基于当期绩效而兑现奖励,因此,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如果过于强调绩效与物质回报之间的关系,则很容易导致员工以牺牲长期利益为代价而盲目追逐当前回报,因为相对于企业的所有者而言,他们不为企业的长期利益和持续发展负责。

另外,企业的全面发展也会受到影响,员工往往只注重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所关注的内容,而不顾及企业的整体发展,尤其是团队成长、业务流程建设等难以量化为某一业务单元的绩效指标但却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如果这些方面长期得不到加强,长此以往,容易造成企业的发展不均衡。

三、绩效工资体系设计对实施效果具有直接影响

1.单一的绩效评价方法难以取得理想的激励效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工资制度的依据和前提,也是决定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成败的关键,因此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由于任何一种绩效评价方法都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和负面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采取将两种以上的绩效评价方法相结合的方法,以实现优点互补和缺点对冲。近年来,企业实践中常用的方法是平衡计分卡与关键业绩指标相结合,前者有助于引导员工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和全面均衡发展,后者则聚焦当期经营的关键任务。

此外,Hazucha等学者研究发现,360度考核有助于促进员工的绩效改善,尤其是当绩效分级结束后,由考核者对下属进行绩效面谈和辅导,其绩效改进的效果更明显,既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上下级之间的不信任感,又有助于着眼企业的长远发展、实现绩效管理对员工的开发功能。

2.绩效目标的制定质量直接决定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效果

绩效目标制定是绩效工资制度的前提和起点,它为后续的绩效评价、绩效奖励环节提供依据,绩效目标必须满足个人贡献可区分、个人绩效可客观衡量的条件,这是绩效工资体系发挥作用的两个必要前提。而在当今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工作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对团队协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不同的部门之间、不同的员工之间的工作交叉性、关联性很强,因此更需要在绩效目标的制定环节,对绩效目标做出明确的界定和区分。

3.绩效评价结果的分布会影响激励效果

如上文所述,绩效工资很重要的一个激励途径是通过分类效应来实现的,因此在绩效评价办法科学合理、绩效评价过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应注意合理设定绩效等级,并对各绩效等级设定合理的分布比例,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一等级。

相比而言,在我国,尤其是政府和国企,一般比较重视组织氛围和员工关系的和谐,因此不少领导总会有意无意地提高下属的绩效评价得分,导致高绩效得分的人数非常集中,这会使绩效工资制度的兑现陷入两难境地:兑现绩效工资时,往往超出事先的预算。

4.激励强度会影响激励效果

激励强度,主要体现在绩效工资在员工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比重过大或过小都不利于绩效工资发挥激励作用。

首先,绩效工资的比重不宜过大。如前文所述,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员工往往关注当期所得而缺少对企业长期和全面发展的责任意识。Jensen和Meckling(1976)曾指出一些员工和管理者为了避免收入的下降,会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产生舞弊行为,比如,人为地夸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而导致企业为虚假的绩效而支付高额薪酬。此外,当绩效工资的比重较高时,固然会产生更高的激励强度,但是对绩效评价的准确性要求也更高,如果绩效评价结果不公正,则会适得其反。

其次,绩效工资的比重不宜过低。虽然在工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当单一的团队或员工得到的奖励数额较低时,可扩大激励范围,但也会由于个人所得到的奖励额度过小而降低员工的重视程度进而不能有效地提升绩效水平。Lundy等人曾将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政府组织对绩效工资设定的比重过小,通常不足基本工资的7%,而企业组织通常在30%以上,很大程度上解释了绩效工资制度在企业比在政府更显著地提高了绩效水平的原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有关研究表明,如果使绩效工资产生激励效果,则其在薪酬结构中的比重应占10%至15%。

四、绩效工资制度对组织和个人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团队或员工个人的绩效能够被客观评价、绩效工资能够对员工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并能促使其改进绩效。

国外研究表明,绩效工资制度能否发挥有效作用,固然取决于企业绩效工资体系设计和绩效评价体系设计的专业水平以及企业各级领导者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受到企业所属行业、企业规模、员工个人偏好等问题的影响,不同特质的企业和个人对于绩效工资制度的适应程度不同,适应程度越高,则该制度提升企业绩效的可能性越大、效果也越显著。

1.规模小、员工分布集中的企业更适用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目标是否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是否准确公正直接决定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成败,而这两个关键问题都对信息有很强的依赖性:一方面,在目标制定环节,规模越小、人员分布越集中的组织,信息越能充分共享,越有助于上下级之间充分沟通并为下级制定具体明确的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在评价环节,对于绩效评价规则和标准的设计要求不高,因为信息沟通的便捷有助于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相对而言,规模越大、人员越分散的组织,对于绩效目标制定和绩效评价制度的设计要求就越高,一旦在政策制定环节中出现绩效目标不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规则模糊不清的问题,就会由于信息缺失而导致绩效评价结果出现偏差,进而影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效果。

Kruse(1993)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总人数在775人以下的企业,其绩效水平几乎是更大规模企业的两倍;当企业员工从200人增至400人时,绩效水平下降了50%。一个只有100名员工并且在同一个地点集中办公的组织,会比一个有1000名员工并且分散在不同地点办公的组织更有效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绩效目标能够量化的企业和岗位更适用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制度有效实施的一个必要前提是绩效可评价,一般来讲,当绩效目标可量化、工作的独立性强且工作内容相对简单时,能够得到准确客观的评价,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所处的行业和主营业务、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首先,企业所处的行业和业务特点决定了绩效目标的可评价程度不同。例如,医疗卫生行业比环境保护行业更容易制定和评价绩效目标;以销售、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比科技研发类企业更容易制定和评价绩效目标。其次,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影响绩效目标的可评价程度。Shaw等人(2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一些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的独立性很强的企业中,绩效工资制度对员工提升绩效的效果很明显,而在协作性高、独立性不强的企业中,当设定了很高的绩效奖励时,员工绩效反而降低;人事经济学家Clark和Primo(2007)的研究表明,绩效工资制度在内部业务关系复杂的组织中难以实施成功。

3.有充分的人事和财务自主权的企业更适用绩效工资制度

首先,在绩效工资制度的设计环节,企业如果在人事、财务管理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则有可能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设计出符合本组织需求的工资结构和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工资体系的适用性更强。

其次,在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环节,组织在上述方面的自主权,有助于使该制度发挥更好的实施效果。自主权对实施效果最直接的影响是组织能否为高绩效者予以充足的奖励,以保证绩效工资的激励强度。在西方政府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实践中,Ingraham等学者认为资金不足是导致绩效工资制度在政府组织的实施效果不及企业的重要原因(Ingraham,1993;Kellough&Lu,1993),因为预算一般都由中央政府总体控制,导致许多政府组织用于绩效工资的总预算不足,对个人的奖励额度有限,而企业则拥有相对充分的财务自主权。

4.风险偏好型的员工更适用绩效工资制度

员工在绩效工资制度面前并不是完全被动的。绩效工资制度的国际实践表明,由于员工对绩效工资的偏好程度不同,因此使得绩效工资体系的实施效果呈现差异。Condrey和Brudney(1992)等美国学者曾对此进行过实证研究,他们按照绩效工资制度是否发挥了效果,将被调查的人员分为两组,结果发现两组被调查者对绩效工资制度的态度、物质激励的重要性等问题的回答有明显差别,那些对绩效工资制度持赞同态度、重视物质回报的人员,恰恰是有效提升了绩效水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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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范本)

【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一)】

各分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敬业爱岗,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公司成立考评小组

1、考评小组主任由董事长张兰岐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王仲涛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李忠春,创建办主任开建梅,财务部经理李忠,人力资源专员何慧英组成。办公室具体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

2、考评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考核办法,指导部门考核工作。

3、绩效工资考核办法4、

5、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由总公司考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分公司的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由分公司领导组织实施。对总公司机关的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由办公室李忠春、康璐负责。

二、考核范围

全体员工

三、考核办法

(一)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负责人按照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

书进行考核;

(二)其他员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考核,相关员工绩效

考核表(详见附件二)

四、考核标准

(一)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人员考核,满分100分;按照签订目标考核责任履行的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发放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2、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发放当月85%绩效工资;

3、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发放当月70%绩效工资。

(二)员工绩效考核满100分,按照员工绩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发放考核工资,具体考评标准如下:

1、当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绩效考核工资为(考核得分÷100)×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工资;

2、当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无绩效考核工资;

3、新增员工或辞职员工,当月绩效工资为(考核得分÷100)×(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工资÷30天)×出勤天数。

五、考核工资列支及考核工资发放方式

(一)考核工资均从公司的薪资总额列支;

(二)考核工资发放形式按季度发放。

六、员工的季度绩效考核工资须经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随当月考勤一同报人力资源部确认,经财务部审核后在每季度后一个月30日前发放。

七、任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弄虚作假者扣发当月薪资,同时对相关审核人员及分管领导按当月薪资的20%进行处罚。

八、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二)】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增强员工的业务素质与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完善内部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员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部门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提高员工工作技能业务水平,满足企业快速发展需求,为奖惩绩效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本部门工作员工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事原则;全方位考核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原则;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内容:

1、职责履行(40分):按照本岗职责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责任履行的表现及程度,确定员工的履责到位状况和履责的缺陷情况。

2、工作效率及计划任务完成质量(20分):对上级交办的事务,本人承担的日常工作,能否做到按时或提前,不推卸、不拖拉、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员工绩效考核办法3、工作能力(1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对本岗位业务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履行本岗位职责情况以及根据部门主管领导安排独立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4、工作态度(1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责任心、积极性、

主人翁意识和维护公司利益、荣誉意识情况以及坚守工作岗位,体现主动服务意识,按时出勤等情况。

5、沟通协调能力(1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与本部门其他人员、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以及与各项目部的人员之间的沟通能力以及协助项目部解决生产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6、遵章守纪(10分):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组织活动,维护企业利益形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确定员工的组织纪律性、团队意识和遵章守纪情况。

五、考核办法

1、部门员工的考核,由部门经理具体负责,从考核内容的六个方面按季进行综合评定。

2、季度考核应先由员工对照工作职责,以及综合表现进行自评,并作为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时的参考依据。

3、考核由部门所有人员共同评定。被考核人员评定分数为:部门经理评定分数值的30%+部门分管副经理评定分数值的20%+本部门其它人员评定分数平均值的50%。

4、部门员工的考核评定分为优、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评定为优者应在基数绩效的基础上增加10――20%的绩效不变,评定为一般者应减发基数绩效的10-20%的绩效工资,评定为差者应扣发基数绩效的50%及其以上绩效工资。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安全管理资料按规定要求分类明细,内容无缺失,收集齐全,保存完好,并按时建档归档。

2、各种安全上报资料、数据表格及时准确,事故台账明细完整、清晰、员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工伤补偿,能在有效规定期内完成。

3、对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巡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项目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4、对项目安全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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