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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为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好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网络安全措施

1、学校网络中心,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网络管理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建立设备运行日志和故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通讯线路的畅通。

3、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等必须设置密码,专人管理严格保密。除机房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许操作网络设备。

4、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对网管中心的计算机设备要定期查毒和杀毒,并指导老师和各科室定期查杀病毒。

(a)做好数据的备份,在系统遭到破坏时能够及时恢复系统和数据,减少损失。

(b)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机房的防盗、放火、防水、防潮、防静电、防尘工作,保证机房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c)建立情况汇报制度,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市教育局汇报。

二、微机教室

1、微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2、微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室。

3、管理教师要做好微机教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5、使用机房的老师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备,保证学生上机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6、离开教室以前要检查总电源、窗户、锁好门。

三、电教设备

1、电教设备包括:专用教室、闭路电视系统、录像编辑系统及相关设备、录音机、投影机等。

2、做好设备的登记入帐制度,专人专管。

3、坚持有关的管理和借用制度,教学设备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不外借。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5、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电教室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管理好各种设备,不得擅离职守

7、各种设备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电源。

8、离开电教室要及时关好窗户,锁好大门,晚上锁好楼门。

9、电教组全体人员都要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及时更新。

10、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篇2:G酒店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一个合适的制度会让一个公司有条理地运行,下面qiquha小编整理了酒店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酒店管理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酒店业财产管理与核算,保证酒店业财产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酒店业的财产定义是:为了生产经营、提供劳务、出租或行政管理目的而持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本制度中财产包括:

1、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具有实物形态并且能够独立存在的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200

元以上,具有实物形态并且能够独立存在的的资产。

第二章申购程序

第三条酒店所需财产在购入时,必须本着节约及实用性的原则,先由需求部门填制购置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年度资本性预算需求以及单位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财产购置,直接报集团总部审批;

2、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内的财产购置,由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3、单位价值在二千元以内的财产购置,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购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酒店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所须财产经批准购入后,由物供部会同工程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编制购置计划,签定购建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10%留质保金。

第五条财产类合同必须真实准确地注明保修约定、厂家联系方式及其他财务要求的相关付款资料。相关部门必须将财产类合同转财务部一份,作为付款的依据。同时,转工程部一份,作为维修保养的资料。

第三章检验鉴定

第六条酒店购入和取得的各项财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需经酒店工程部或集团公司技术权威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即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备品备件、原始价值、技术性能、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等进行逐项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工程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跟踪财产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验收清单,结合各项固定资产可供使用年限和折旧率的规定入账。

第七条按照合同支付质保金时,由酒店工程部负责人在请款单上签字,注明资产使用情况和质保金支付意见。

第四章登记和领用

第八条经验收合格后的财产在部门领用或交付使用时,由酒店资产会计负责统一编号,并做到:

1、按财产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并登记台帐:如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则应按固定资产类别编号,登记酒店固定资产明细帐;如属于低值易耗品范围,则应按低耗品类别编号,并按使用部门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财务软件中没有明细帐的,应采用手工或电子表格形式的台帐登记)。

2、采用记号笔或标签的形式将编号反映在实物上。对于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还须按该项资产的规格型号、使用性能、开始使用日期、保管和使用责任人等内容用标贴形式标识于该项资产上。

篇3: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9

夏天到了,大家都十分关注起“防暑降温的管理办法”,下面qiquha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6”,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六条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篇4:离子交换器操作规程及保养措施

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检查电源接线、电器装置、给水泵、盐泵或水射器、计量仪表等是否正常。

3.检查各水池水位及池中是否有硬质杂物落进,检查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正确。

4.缓慢开启软水器下部的进水阀,开启上部的软水出同,将经过澄清、过滤等项处理(视水质而定,或不经预处理)的低孩度原水,自下而上以一定的流速和压力泵入(或注入)离子交换器,流速和压力根据树脂层高度和原水硬度而定一般在交换过程中,以树脂底部水垫层保持在100mm左右为宜。经软化的水流入软化水箱待用。

5.在交换过程中,要经常测定软水硬度,当出水硬度超过0.04毫克当最/升时,即应停止交换,进行再生。

6.再生时,关闭进水阀和软水出口阀,待树脂降落稳定后,缓慢开启再生液阀和软水器底部排水阀,使再生液按一定的流速和用量自上而下流经树脂层后排出。

7.再生完毕后,缓慢开启软水器底部清洗水阀门,开启上部的排水(气)阀门,采用逆流形式用软水清洗树脂(如原水硬度不大,也可以用原水清洗),直至清洗出口水硬度和抓根含量达到合格时,关闭排水(气)阀门和清洗水进口阀门(如用原水,则不关闭,开启软水出口阀门)停止清洗,投入正常交换运行。

8.软水器工作压力不得超过0.25MPa。

9.当向软水器内进再生液或开始进水时,均应开启排气阀门,排除软水器内空气。

10.无论交换,再生或清洗,向软水器内充水时,要缓慢开启阀门,以防因冲击压力过大交换剂乱层的现象发生。

11.停用后的软水器再使用时,一般要先进行再生、清洗过程。

12.停止运行时,软水器内水位应高于树脂层表面50mm~100mm,以防树脂风干。

13.工作后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阀门关闭,断开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日常保养

1.班前

(1)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转情况,查看设备交接班、水质化验记录。

(2)检查电源接线、电器装置、给水泵、盐泵或水射器、计量仪表等是否正常。

(3)检查各水池水位及地中是否有硬质杂物落进,检查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正确。

2.班中

(1)提前制备食盐再生液。

(2)每隔1h~2h监测一次软水硬度和pH值,当软水硬度超过0.04毫克当量/升时,即应停止交换,进行再生处理。

(3)随时注意各计量仪表的示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检查给水泵、盐泵或水射器、电机、电器装置的运转、温升、声响、振动等情况。

(5)检查各阀门有否泄漏和关闭不严现象。

(6)软水用于锅炉的操作者(化验员)每班要对炉水化验二次,其总硬度、碱度、PH值、氯根均应在标准范围内。当监测水质超过标准范围,应及时通知司炉工加强排污。

(7)检查或更换进线电源保险。

(8)注意避免有机溶剂接触有机玻璃或塑料制软水器外壳。

3.班后

(1)认真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转情况。

(2)如播停止软水器运行,关闭给水泵及各阀门,使软水器内水位高于树脂层表面50mm~100mm,以防树脂风干。

(3)清扫工作场所,擦拭设备、仪器,洗净用具,将各种用品摆放整齐。清洗和擦抹有机玻璃外壳时,应用软棉纱轻轻擦抹,以防擦毛。

定期保养

1.软水用于蒸汽锅炉且回水重新利用的,每星期对回水化验一次硬度、碱度、pH值、氯根等指标。超过软水标准的回水不能泵入软水箱。

2.当食盐溶液污物过多或游层堵塞时,要进行清洗或更换。

3.每运转4320h左右(三班制半年左右),用压力水将软水器内树脂从下部排出到清洗容器内,用人工和水力进行清洗,清洗后再装入软水器内,经再生、清洗后投入正常交换运行。

4.树脂使用1~2年后,用50~80目筛网筛选一次,使树脂保持顺位均匀,树脂装填高度应为软水器高度的90%左右,不够应补充。此项工作操作者应参与。

5.按单位规定,定期送检计量仪表和安全阀。

6.超出自检自修范围,操作者无法修理和恢复使用时,应及时报告维修班组进行处理。

篇5:自动洗炉装置操作规程保养措施

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制度。

2.根据洗刷容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喷嘴直径和自转速度。

3.洗护器的使用压力为1.47×105Pa~1.76×106Pa,喷嘴出水压力不少于9.8×105Pa,根据水锈和软泥状态,选择冲洗时间和冲刷遍数。

4.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

5.洗炉器与悬挂装里组装连接时,特别应注意将洗炉器主轴上的红点标记对准前后端组方向,以保证洗炉器在难易洗区发挥自动调速性能。

6.洗炉器组装上车试验时,应由一人先钻进罐胴内,用手搬动由另一人装入入孔内的洗炉器喷嘴,测试喷嘴旋转时不应碰撞锅胴内各部,保证工作运转灵活。

7.确认输水主管安装正确,地沟下水畅通后,方准运转,输水主管路应加过滤装置,避免杂物进入喷嘴内。

8.洗炉器装车工作前或检修后应在地面上设专用试验架,进行运转喷水试验,各转动部件须十分灵活,应在1.96×105压力下自动启动旋转,经全面试验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后方可工作。

9.在正常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如突然发生停转或喷嘴转动不正常时,应进行及时检修,不准硬扳或敲打,避免损坏润速器的推杆横梁。

10.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达到整齐、清洁、滑油、安全。

日常保养

1.班前

(1)检查齿轮箱的润滑油,是在规定的高度范围内(应在油标的1/2处)。

(2)根据机车锅炉的洗炉质量要求和水锈状态,洗炉器喷嘴直径应选择14mm为宜。

(3)安装洗炉器前,用手盘动喷嘴转动是否灵活,喷喷头安装是否牢固,故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检修。

2.班中

(1)锅炉减退至40℃时,首先用放水门排水。待炉内水从入孔处不向外溢水时,即可由两人互相配合,将洗炉器按规定方位放进罐胴内,并紧固于入孔栽丝上,同时接好高压输入胶管,确认各部安装牢固后,方可开泵进行自动冲洗。

(2)自动洗炉器喷喷出水压力不少于9.8×105Pa,自动洗炉用水温度为25~30℃,当洗炉器自动启动冲洗时,将锅水充分搅拌,使沉淀的软泥里流动状态,这个时间应不少于10min,此后即可打开大角堵放水进行全面洗炉作业。

3.自动洗炉器在锅胴内冲洗时间不少于40min,以炉内软泥与浮锈被冲洗干净为标准,如冲洗酸洗锅炉可不受时间和水量的限制。

4.在使用罐内自动洗炉器洗炉作业的同时,罐外各洗炉堵孔必须由人工罐外配合冲洗,采用“边放水,边洗炉”的方法,每堵冲洗时间不少于1min,人工配合洗炉器的洗炉质量应达到火箱各板、烟管表面各处无软泥,顶板无撬边、活动水锈块,水圈无杂物,无泥垢。

(5)在洗炉过程中,如发现喷嘴不转动,应立即关闭水泵检查,排除故障。

3.班后

(1)工作后,应检查、清扫作业现场,洗炉器应轻拿轻放。

(2)洗炉器使用应定期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洗炉器,按其技术标准和检修工艺要求进行快慢速的自动调整。

(3)洗炉器的检修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配备各种易损零件和各种检修专用工具。

定期保养

洗炉器齿轮箱用20号机械油润滑,每使用一星期后换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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