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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细则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劳务派遣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下面qiquha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劳务派遣管理细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由于劳务派遣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的雇用与使用相分离的特征所决定,再考虑到劳动关系运行环境某些因素的作用,形式用人单位、实际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的三重复杂关系的运行中的内部矛盾,劳务派遣中极易出现规范的劳动关系运行中不曾出现的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必须对劳务派遣现象强化管理,以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

在劳务派遣的组合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都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义务。派遣单位具有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形式用人主体和被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之间的中介组织者的双重身份,对保证组合劳动关系的和谐运行负有重大责任,其抵御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的实力和信誉都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因而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格实行严格管理。这不仅对社会、对劳动者,而且对接受单位的利益都有直接关系,因而对派遣单位的资格、责任及其承担责任的财产条件、制度条件等必须明确设定,避免违约或侵权行为发生后找不到归责依据或不具有承担责任条件的现象。其内容主要有:

1.资格条件。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依法设立法人治理机关,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达到法定标准的注册资本,以保证抵御可遇见的劳务派遣的系统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2.合同体系。在组合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存在两种合同,其一为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二为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除应当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法定条款之外,为适应劳务派遣的特殊需要,还应增加法定条款,如接受单位、派遣期限、接受单位的工作岗位等;为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务派遣协议应包括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职责划分、责任范围、责任担保形式、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义务的分担方式,并应具有操作性。《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协议应能保证派遣单位督促接受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的实现方式,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将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特别地,如果出现被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不能履行派遣服务费支付义务时,劳务派遣单位应负有担保责任。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关于劳动条件的标准应保持均衡。

政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应推荐使用以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格式文本。

被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应和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建立用人方面的分工协作关系。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接受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二)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

被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是实际用工单位,作为组合劳动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享有获得劳动给付的权利,对被派遣劳动者行使生产性劳动组织、指挥、管理等权利,严格履行劳务派遣协议规定的义务。其管理的特殊性主要在于避免可能出现的劳动歧视问题,即单位的正式雇员与被派遣劳动者在地位、待遇等方面的差别对待。为了协调控制被派遣劳动者与单位正式雇员的系,防范和制止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歧视,在管理中应当注意下述要点:

1.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雇员享有平等的法定劳动权利,如参加工会的权利、民主参与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标准统一适用;实际用工单位的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标准同样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2.在同一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雇员应当同等待遇,同岗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雇员待遇的差别对称于劳动义务的差别,而不能有身份的差别。应当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3.实际用工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的实施,包括劳动定额标准、劳动纪律、绩效评价等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雇员一律平等。

4.实际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5.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被派遣劳动者如果有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应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单位,派遣单位依法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到期,应提前告知,并应协同派遣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和工作交接。

7.实际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篇2:项目经理绩效考核细则办法

绩效考核是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下面qiquha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项目经理绩效考核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本公司实行“内企业家”式的项目管理模式,项目被正式立项后,公司将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所谓“内企业家”式项目管理模式,即各项目经理相当于一个内部企业的负责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项目经理统管项目的人、财、物各类资源,与公司公担风险,共享项目创造的效益。为此,特制定本《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公司给予项目经理的条件

公司研发人员可向公司提交立项建议书,对项目目标,投入资源需求、所需待遇、创造价值量等指标进行科学的、清晰的描述。立项建议书通过公司评审,立项申请人即成为项目经理,公司按评审通过的立项建议书为项目团队提供所需条件,包括:人员、材料、设备、资金等。

由公司指定立项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经理的考核仍然按照本办法执行。

为控制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完成,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须详细说明项目实施计划,详细列明项目各阶段的时间、人员安排和费用预算等指标。公司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二、项目经理的薪酬发放

项目经理的月收入模式为:“保底工资(40%月薪)+绩效工资(60%月薪)+奖罚额”。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其中,绩效工资作为项目风险金暂扣抵押,待项目完成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三、项目经理的权限与责任

项目经理须按照评审通过后的立项建议书中的约定,负责项目的组织及实施,须充分利用和保管公司分配的资源,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沟通、

汇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权限

(1)项目经理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统管项目所需的人、财、物各类资源。

(2)项目经理需要对项目进展、费用预算、人员等进行管控,并对结果负责。

(3)任用、考核项目团队成员,有权决定其工资分配及奖惩情况。

(4)公司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2.责任

(1)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实现项目工期、质量、经济效益等责任目标。

(2)风险管理,对项目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应对方案。

(3)认真做好项目成本预算、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进展分析,努力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4)团队组织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团队成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标准,建立精干、高效的项目团队,实施绩效管理,做到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履行、互相配合。

(5)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指标,控制项目的成本。

(6)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四、考核的主要内容

1.项目完成时的关键绩效指标

该项目的成本管理(有无超过预算)

该项目的时间管理(有无按时完成)

该项目的质量管理(通过验收交付)

客户满意(客户满意度调查)

2.项目执行中的月度考核指标

项目的执行有一个时间周期,很多项目在三个月到半年,有些项目在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长。为了确保项目最终目标的达成,按照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思路,必须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和相应的过程考核。

该项目当月发生的费用(计划与实际进行比较)

该项目当月的进度指标(项目里程碑)

该项目完工所需费用估算(决定项目费用是否需要变更)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实施部门

项目经理的考核由公司总经理牵头,质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商务部门等部门参与,按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2.考核实施

考核办法以项目例行检查和项目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评定。

(1)项目例行检查:由质控部每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展进行例行检查,例行检查的目的是了解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情况,保证项目处于受控状态。

(2)项目阶段性考核:采用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总评相结合的方式,由质控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从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投资控制和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经理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考核采用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评分制。

六、其他奖惩规定

1.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绩效显著的事项,给予奖励:

(1)荣获国家、省市科技奖项的,奖励1万~10万元。

(2)项目成功并实现销售,从项目完成起连续12个月为公司创造的纯利的30%奖励给项目经理及其团队。

2.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经理出现的下列问题,给予处罚:

(1)未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及管理信息,经相关部门查实,给予项目经理100~300元/次•项处罚。

(2)影响其他部门和项目组的工作被投诉的,每次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的处罚;

(3)月度考核总分为末位的或一个季度内被两次月度考核不达标的,扣除一个月的绩效工资。

(4)项目团队之一个成员月度考核不达标的,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绩效工资扣除30%,并依此类推。

(5)出现突发事件,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果断处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或因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一次性给予项目经理经济处罚,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七、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根据经营条件的变化,在征得项目经理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调整。

遇到特殊情况致使项目无法达成时,则由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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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办法

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下面qiquha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实施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2、厂级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车间(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分厂(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人数占全厂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

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大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是:

1、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讨论和审定大会的议程及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

福利检查小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类综合、审查,把合理可行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所有提案一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立案后,交办公室处理。本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生产经营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检查、督促生产行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搞好文明生产,及时反映职工对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福利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检查督促生活福利部门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3、检查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饭堂、宿舍管理、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工作。

4、研究讨论集体福利基金的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5、及时反映职工对生活福利工作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对提得合理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或不合理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

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但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活动1次以上。

第五章车间、班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四条分厂(部室)的民主管理工作,由分厂工会委员会主持,以职工代表组对本分厂(部室)权限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其职责是:

1、听取和审议分厂厂长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分厂经济责任制、二级分配方案等一系列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3、广泛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综合、整理、上交厂提案组,向职工贯彻会议精神和大会决议。

4、监督评议分厂领导干部(每年一次),提出任免建议。

第二十五条班组的民主管理,由职工直接参加,在本班组的工会组长和职工代表主持下开展活动,负责班组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厂工会。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于…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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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办法

绩效考核除了可以考察员工的工作情况,还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下面qiquha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目的

1、加强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

2、调动员工积极性,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使员工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1、公司所有部门;

2、公司除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员工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考核周期

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体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月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取该年12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则

1、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可行性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是可以达到的。

4、绩效改进与提升原则。通过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帮助员工全面客观地了解自身不足和优势,促进其绩效得到改进、提升。

5、监督和控制原则。对绩效考核过程和绩效工资二次分配进行监督和控制。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挂钩,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单位的主要参考依据;

2、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发放、薪资增减、职级升降、评选先进的依据。

六、考核的组织与职责

1、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职责:一是负责对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负责对争议、申诉问题的裁定。

2、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每月对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公司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审核以及日常工作、临时工作的抽查、评分;负责月度考核结果的公示、报批。

七、考核对象

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八、部门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年度、月度计划工作;

2、与公司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

3、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工作制度、标准以及重要的会议决议;

5、部门工作职责。

(二)考核内容

1、对项目部的考核内容。项目部综合收费(含水、电费)指标考核按照《项目部提成工资计提分配办法》执行,部门管理业绩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考核。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公司核定的项目部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服务指标(3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按照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对项目部进行抽查、评分。

(3)管理指标(2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从公司财务指标、客户指标、基础管理指标、学习改进指标四方面进行考核。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提供。

以上对项目部考核内容详见《项目部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1)

2、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内容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将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日常各项工作列成各项量化指标,每月对其进行抽查、评分。

(3)临时工作(10分)

当月公司领导或公司突发事件临时安排给部门的重要工作,如当月部门无临时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范围。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提供。

以上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内容详见《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额计算

1、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兑现的计算系数

绩效成绩区间对应绩效工资系数

分数>971.1

93≤分数≤971

90≤分数<930.95

87≤分数<900.9

84≤分数<870.85

81≤分数<840.8

78≤分数<810.75

75≤分数<780.7

72≤分数<750.65

69≤分数<72

分数<69

级名称0.60.5对应绩效分数区间对应绩效工资系数优秀

良好

达标

待改进

不合格分数>9585≤分数≤9575≤分数<8560≤分数<75分数<601.110.9按实际分数对应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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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A公司员工活动室管理制度办法

所谓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自身建设,加强企业成本控制、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通过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据和准则。下面是qiquha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活动室管理制度和办法,欢迎大家参考。

公司员工活动室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

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①员工加班申请单;

②员工轮休、请假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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