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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柱工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支柱工是本工作面作业现场支护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工作面作业现场的顶板支护工作,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支护工必须熟悉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并依法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地点的顶板及支护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3条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对工作面范围内的支护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危险地段的支护,经常进行巡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4条遵照“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章操作。保证工作面的支护工程质量。

第5条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载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第6条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或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7条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背实。

第8条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或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9条支柱必须支设牢固可靠、应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戴双柱帽。

第10条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

第11条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经主管技术部门研究确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12条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工作。

第13条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

第14条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回撤临时支护。

第15条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及有关规定。当支护工序与其它工序发生脱节时,支护工应及时要求暂停或减缓其它工序,优先进行支护工作。

第16条在采煤工作面架设摩擦式金属支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要掌握好注液用力与时间,保证支柱的初撑力。

(二)、责任追究

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8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报、罚款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规范,支柱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支柱工应负主要责任。

第21条不按照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方式进行支护的,支柱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22条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进行支柱的,支柱工负直接责任。

第23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检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支柱工负直接责任。

第2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2:支柱工岗位安全责任制(新)

1、努力学习支护的技术理论知识,熟练地掌握各种支护方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井巷支护工作所使用的工具、用具、材料的使用范围及特点,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对不安全地点,及时支护,为生产创造安全条件。

3、使用坑木时,必须根据地压大小,方向和岩石的松软性,不稳固程度选择好合适的材料,禁止使用腐朽、和软杂木,劈裂的坑木,禁止使用规格不合要求的木材。

4、支架规格必须保证井巷设计的净断面要求,严格遵守支护的有关规定。

5、通风井巷的临时和永久封闭,要按设计要求施工,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损坏。

6、进入天井作业,要冲洗好工作面的粉尘,清扫碎石和杂物。

7、天井掘进时,及时上移安全棚,并留好通风帽孔。

8、各采场的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坚固可靠,不得因支架故障而破坏安全出口。各天井平台,梯子要及时跟上,每架梯子要固定牢固,及时检查人行道梯子、平台、撑木等,损坏的要及时清理。

篇3:支棚支柱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作业范围内顶板检查,隐患的处理工作,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开炮后,顶板支护前敲帮问顶、临时支护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加棚、支柱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对加棚、支护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负第一责任。

4、对顶板支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执行矿出台的各项安全生产秩序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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