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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油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抽油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抽油机安全生产操作工作。

2抽油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抽油机启动、停抽安全操作规程

2.1.1启动

1)、改好该井计量间流程(进集油管线或进罐生产)。

2)、检查井口设备齐全完好,井口压力表完好、准确。

3)、检查放空是否关闭,开回压,开生产闸门。

4)、检查电机、配电箱、刹车、皮带、曲柄销、盘根盒、减速箱、油面等是否齐全、完好。

5)、检查抽油机周围有无障碍物。

6)、合闸刀,松刹车,启抽。

7)、启抽后,检查有无异常现象,记录温度、压力,填写报表。

2.1.2停抽

1)、记录井口油、套压。

2)、停机、刹车、拉下闸刀,根据油井情况,让驴头停在适当的位置。

3)、汽窜井停抽需关生产闸门、套管闸门。

5)、冬季停抽要进行扫线操作。

2.2抽油机换皮带安全操作规程

2.2.1停机使驴头缓慢停在自然位置,刹车,切断电源。

2.2.2卸护罩,松刹车,松电机固定螺丝,松电机前顶丝。

2.2.3用撬杠向前移动电机,放松皮带。

2.2.4向外盘皮带,先小轮后大轮依次取下皮带。

2.2.5选择合适的、长度一致的新皮带,将新皮带先大轮后小轮依次装上。

2.2.6紧电机前顶丝,将电机调回原位,使皮带松紧合适。

2.2.7检查并调整“四点一线”。

2.2.8对角紧固定螺丝,装上护罩。

2.2.9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合电闸开机启抽。

2.2.10检查皮带运转情况,打扫卫生,收拾工具。

2.3抽油机调冲次安全操作规程

2.3.1停机使驴头停在上死点,刹紧刹车,切断电源,卸下皮带护罩。

2.3.2卸松电机顶丝及四条固定螺丝,用撬扛将电机前移,卸下三角皮带。

2.3.3用扒轮器将旧皮带轮扒下(要避免轮与轴突然分开掉下伤人)。

2.3.4将新皮带轮内孔擦干净,安装到位,拧紧固定螺丝或挡圈。

2.3.5装上三角皮带,用撬杠移动电机及滑轨,使大小两皮带轮同一端面成“四点一线”,调整皮带松紧,拧紧电机固定螺丝及顶丝,装上皮带护罩。

2.3.6清除周围障碍物,合闸刀松开刹车,启动抽油机,观察皮带轮的运转情况及皮带松紧程度,待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

篇2:热处理生产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设备操作步骤:

1、不锈钢热处理炉开炉前,先对设备进行检查。

(1)合上电源总开关,观察电压表读数是否正常(365V-400V),温控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检查氨气管各接头和阀门是否连接牢固;用PH值试纸测试各接头部位是否有气体泄漏,如正常启动氨分解炉加热升温。

(3)开启水泵,检查冷却水进出是否畅通,将进、出水控制在平衡的状态,如无异常,水泵投入运行。

2、不锈钢热处理炉开炉

(1)先将四个温控表的温度设定分200℃,通电升温,以后每个一小时升温100℃,直至到700℃时将保护气送进炉内。随后将电热炉的温度设定所需的工作温度,并开动输送带,投料进行操作。工作时应将炉口对应的门窗关好,尽量减少空气流动。

(2)经热处理出来的工件,需抽样冷至室温进行硬度值测试,以确定所设的温度,速度是否合理,控制工件的质量。要求每小时抽样检验一次,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监控记录表”上,此硬度值应填写在相应的产品标识卡上。

3、不锈钢热处理炉停炉

(1)停炉时先将炉温降至700℃,再关断气源,断开分解炉电源。

(2)当炉温降至500℃时,断开输送带电源和水泵电源,并关断总电源。

4、回火炉,按规定设定回火温度和时间,每小时抽检一次硬度,并将结果填写在“监控记录”上。

二、设备保养

1、输送带的调速器要定时定量加注润滑油。

2、各个设备的外表每天清理一次,保持清洁。

3、保养设备的工具,材料、配件要准备充足,并认真保管。

三、操作安全

1、操作者必须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眼镜、手套等。不得穿拖鞋上岗。

2、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或与外人长时间交谈,影响工作。要经常观察仪表读数和炉口火焰,实时监控。发现异常响声,电源突然跳闸或异味时,要及时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如不能自行处理,要立即报告主管或厂部。

3、输送带断裂造成的堵塞,要马上关断热处理炉电源和输送带电源,待炉温全降下来再行处理,此时不要停止供气。

4、如遇氨气管爆裂或管接头漏气,要及时关断氨气瓶的开关,待排除故障后再行开启。

5、遇突然停电,需关断控制柜电源,待来电时,根据实际情况依次开启。

6、工作排放要整齐有序,,预留通道,各电源开关和控制柜前不得摆放工件。

7、不可让外来人员进入本车间,停炉后要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工作。

篇3:气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业务受理

1、指定专人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与托运方签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协议。

2、承接业务时要了解托运方是否按汽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危险货物。

3、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要符合本公司核定的经营资质范围。

4、要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货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承接的运输业务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5、发现托运人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行为,应拒绝接受委托运输。

二、出车前

1、公司设立调度室,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2、出车必须凭调度单或派车单按指定路线承运危险货物。

3、出车前必须经公司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才放行。

4、出车前检查的基本内容:

(1)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2)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辆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抵触的残留物。

(3)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4)押运人员必须随车携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5)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6)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设施及对影响车辆起步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三、运输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5、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6、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如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四、装卸

1、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2、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4、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5、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危险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

6、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车厢门或栏板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五、回场

1、驾驶员归队后要将本次运单、准运证和相关票据等交至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并汇报本次运输情况。

2、装有危险货物的车辆原则上不予停放在停车场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放,要经安检责任人、停车场管理员,共同确认,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安全许可的条件下,指定位置,临时停放。停放期间要严加监管、检查到位。

3、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回场后的检查和日常维护。

4、运输过化工液体的罐体在更换运输介质前应按规定方法清洗处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后方可运输。

5、停车场待调度的车辆,未经公司和调度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出车,要保证正常出车频率。

6、公司所有的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停车规定,要做到:车辆完成运输任务回程后应按时进入停车场,不得无故延误、滞留、违规停放在外,在车辆进场时,应按停车场规定,配合做好登记手续,不得推倭、拒绝。

篇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一般规程

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品和腐蚀品。

2、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生产场所、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8、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9、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篇5:计划财务处材料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计划财务处材料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各车间领用安全设备材料的出库核算,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完整。

  3.正确归集安全生产领用的材料、设备,及时计入安全生产费用中。

  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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