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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前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1.上岗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酒后上岗。

2.天车在开动前先确认轨道上无人无障碍物方可行车。

3.天车开动前必须先打铃,吊物下周围3—5米内禁止站人。

4.吊物时,卷扬钢丝绳不准打卷、拧把、过卷,不准用极限或反向停车。

4.天车在运行中,严禁修理、清扫、调整一切机电设备,当需要检修或擦洗机电设备时应做到:确认主电源已切断,挂好“有人作业,禁止操作”警示牌。

5.上下天车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准翻跃大车栏杆,不得在天车运行中或未停稳时上下天车。

6.天车在运行中,任何人发现停车信号都要停车,吊物不准从人的头顶上方通行。

7.工作完毕后,要停在指定地点,放稳,远离铁口、铁沟防止出铁时烧坏设备。

8.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9.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篇2:原料场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一、技术操作标准和要求:

1、负责原料的进厂车辆组织管理、物料的验收、记录工作,负责组织给矿槽仓的上料工作。

2、班中原料进场时,准确记录车号、进料厂家、净重、车数等,出现异常数据及时反馈班长(或上级领导)。

3、根据生产要求情况,及时组织给矿槽准确上料,不错料、不混料,料内无杂物。

4、对进厂原料的外观质量要进行检查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5、负责本岗位区域的文明生产清理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二、操作要求:

1、组织原料进场和上料过程中,做好与取样、主控室的联系工作,及时传递各种数据。

2、协调好车辆的顺序,避免造成车辆拥挤或堵车而影响正常的进料或上料工作。

三、防止事故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1、组织上料过程中,对原料的外观质量要把关,发现水分过大时,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上到仓内后,造成下料不畅或影响生产。

2、雨天组织进料时要做好原料的防雨工作,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3、台风风沙天气,组织好防风、防尘措施,减少浪费和掺杂现象。

篇3:原料场岗位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范本)

一、设备交接使用规定:

1、接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岗,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交接班双方必须按巡检、路线、内容进行巡检。

3、交接方式:交接班人员在工作现场进行面对面交接。

二、设备交接内容:

1、操作牌。

2、设备运行状态、参数变化、停机时间及原因。

3、设备存在缺陷、控制措施、带病运行时的临时规定。

4、故障处理时间、原因、处理人及处理后存在的遗留问题。如:需停机才能处理的问。当班岗位应反馈班长,纳入计划修理。

5、设备清扫、维护、保养情况。

6、安全防护装置及照明设施齐全、牢固、实用。

7、运行记录、巡检记录及时填写。

三、做到“三不交接”:

1、未完成当班任务,如:未处理完当班积料、积油等。

2、对问题交不清。

3、对问题有争议,未经班长及以上领导解决的。

四、交接要求:

1、交接清除后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有问题未交接或属于隐瞒设备问题的情况,追究交班者的责任。

3、正常交接后,出现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4、出现故障或事故,交班人员在交班后参加大班或工段组织的分析会。

五、班中检查维护要求:

1、接班后对本岗位的所有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

篇4:硫酸盐酸磷酸安全操作规程

硫酸、盐酸、磷酸(以下简称为三酸)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分类中属第八类第1项的酸性腐蚀品。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和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如下安全操作规程,以杜绝违章驾驶及防止人身不安全作业、事故发生。

一、腐蚀品定义、分类

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三项;1、酸性腐蚀品,即“三酸”等。2、碱性腐蚀品。3、其他腐蚀品。

二、装卸、搬运、分装、贮存“三酸”时,应该轻拿轻放,防上碰撞,同时,必须穿戴好有放的耐酸手套,防毒面具或口罩、长筒胶鞋、橡胶围裙等防护用品。特别是分装硫酸、盐酸时还应注意站在上风头操作,缓慢开启阀门,防工酸液溅出。

三、罐装硫酸、盐酸卸车时,司机、押运员、保管员应全程监控,严禁中途离开。应该采取自然排放法,不得动用他人设备,也不能让他人动车辆设备。

四、贮存“三酸”时,应该单独存放且与碱类、易燃物、氧化剂等物品隔离。露天存放时,为了便于搬运,最高宜堆2层高,拧紧桶盖,空桶不能与重桶混放

发现。“三酸”泄漏时,应及时换装,换装时应佩戴有放防护用品后方能操作,换装后把漏出来的酸液用水冲洗干净。

篇5:爆破物品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学习并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民爆物品运输证)和其它手续不齐全或没有本单位发料单据的民爆物品一律不予收发;

3、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物品不入库;

4、不得向无证人员发放民爆物品;不得发放品种、数量、单据不符、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物品;

5、收、发民爆物品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民爆物品被盗,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并认真查找;

6、常检查民爆物品的货架是否牢稳;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物品有无失效,过期现象;物品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雷电防护、报警装置、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及时清理库内杂物,保持库内整洁;

7、热情服务,认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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