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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集装格装卸储运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为确保氢气集装格装卸储运过程的安全,防止因管路、瓶阀漏气发生气体燃烧造成火灾及爆炸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氢气集装格装车前,装车人员应将集装格上所有瓶阀进行关闭,必须逐只气瓶进行,应确保所有瓶阀全部关闭。关闭瓶阀时应缓慢,以防发生意外。

2、集装格的装卸操作,不得少于两人,一人操作电器,一人把扶吊装架。吊装时严禁吊装架与集装格发生撞击,防止因撞击产生火花及损坏集装格附件。

3、运输集装格时,应用紧绳器将集装格与车厢紧固,车厢底应铺胶垫,防止行驶中集装格侧滑发生事故。

4、炎热天气长途运输时,应对所运集装格覆盖以防止暴晒,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喷水降温,途中应停车进行检查。

5、到达目的地装卸集装格时,应按本规定第2条要求操作。为方便客户使用,集装格卸车后将瓶阀全部打开或向客户交待说明。开瓶阀时应先开一只,对管路及接头进行检查,确认无泄漏时,逐只打开瓶阀直至全部开启,开瓶阀操作一定要缓慢。

6、自客户处返回集装格(空、满瓶)装车前,应按本规定第1条要求操作,至本公司卸集装格时,由收发人员现场检查确认,经检查发现有不按本规定执行者,依据《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7、承运氢气集装格长途运输的人员,相关质资证件必须齐全,并熟知车辆及货物应急处理措施,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根据现场清况及时报警。

8、氢气集装格除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瓶阀处于开开启状态。其它任何时候必须确保瓶阀处于关闭状态。由收发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篇2:氢气系统安全工作规程

1、严格动火工作票制度。在发电机、氢罐、氢管道周围及制氢站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监护制度,待各项安全措施(如:隔断系统,加装严密堵板,气体置换,通风,含氢量测定在允许范围内,备齐灭火器材、湿石棉布等)落实后,工作票办理开工手续后,方可动火。

2、严格制氢站进出制度,进出人员要登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储氢罐距围墙应不小于10m,围墙及输氢管道处应设“严禁烟火”标志,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制氢站应采用木制门窗,门应向外开;制氢室顶部应有通风装置,以防氢气聚集。

3、氢系统周围应备有数量足够的CO2灭火器;对有关人员要进行氢防火防爆知识教育和灭火技能培训。

4、氢系统查漏时,应使用测氢仪或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氢管道、阀门或设备冻结时,应采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明火解冻;对暂时无法消除的漏氢点,应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5、拆卸氢系统法兰堵板时,应缓慢对称拆卸堵板螺栓,防止氢气剧烈排放、摩擦引起自燃。

6、氢气系统工作或检查时应使用铜制工具,以防发生火花;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手、脚和衣服不应沾上油脂;禁止穿化纤衣服,鞋底禁止钉钉子。

7、认真进行氢系统的压力表、温度表、报警仪等安全、测量装置应定期校验,保证其测量准确。

8、在制氢站及氢系统周围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制氢站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测合格。

篇3:氢气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主机、辅助设备、电气、仪表、管路、闸门、开机及安全设施等,认真测量槽体的各部绝缘;

2、确认已经具备开车条件后,开始送电并立即测量正负极性,防止因接错线而产生相反气体;

3、电解槽运行要定时测量极间电压,检查各电解小室的极间电压是否有异常,从而及早判断各小室的进液,出气是否畅通。

4、电解槽在运行中应控制好液位,严防液位过高、过低造成气体混合;

5、电解槽在运行中应严格控制气体系统压力,防止因压力过大而造成起混合,系统必须保持正压状态,严防生成负压;

6、电解槽以及纯化系统的气体阀门倒换,应掌握先开后关的原则,严防因倒错阀门而造成混气、断气事故产生;

7、运行中电解槽不准进行任何检修,必须停槽至电压消失后再进行,因为处于电压下检修容易产生短路;

8、电解槽及氧气系统都必须严格除油,氧气系统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的工具、工作服、手、脸、头发等也必须严格除油;

9、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及气体储罐周围严禁一切烟火和生产火苗、火焰的工作,禁止使用电钻、喷灯、电瓶车等,不得携带火种进入厂区。

篇4: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在集装箱内,对进出境动植物产品和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熏蒸处理。

2药剂

溴甲烷、磷化铝熏蒸剂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溴甲烷纯度超过99.8%,磷化铝有效含量大于56%。

3设备及器材

集装箱低温熏蒸升温器,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磷化氢气体检测管、投药管,测毒管,温度仪,计算器,衡器,胶粘带,防毒面具,警戒标志等。

4集装箱和场地要求

4.1设有固定的熏蒸区域,并与办公和居民区远离50米以上;

4.2集装箱场地平整;

4.3集装箱门开启方便,具有气密胶垫;

4.4货物装载量不超过集装箱体积的80%。

4.5集装箱管理有序,由专人负责协调熏蒸事宜,并能够积极配合检疫熏蒸工作;

5熏蒸准备

5.1货主或其代理事先提出熏蒸申请,并填写《检疫除害处理联系单》交熏蒸单位;

5.2熏蒸单位到集装箱场站核对待熏蒸货物名称、数量、集装箱号码和位置等,并送递《熏蒸通知书》,通知场站有关人员熏蒸安排和注意事项;

5.3熏蒸单位检查集装箱是否适合熏蒸,对可能漏毒部位进行糊封,如通气孔、裂缝、箱门四周的糊封等;

5.4确定熏蒸温度。用温度仪分别测定货物内部和集装箱内空间温度,如果集装箱内空间温度低于货物内部温度5℃以内或高于货物内部温度,以货物内部温度作为熏蒸温度;如果集装箱内空间温度低于货物内部温度5℃以上,则以货物内部温度和集装箱空间温度的平均值为熏蒸温度;

5.5检验检疫人员会同熏蒸人员,根据不同货物和熏蒸温度等情况,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检疫规定或合同(信用证)要求,确定使用药剂、投药剂量和密闭时间等;

6熏蒸操作

6.1集装箱气密性检查。关闭箱门,采用风机向集装箱内加压到1500帕,当箱内压力降到750帕时所用的时间为集装箱气密性半衰期;如果半衰期低于1.5分钟,则不易在集装箱内熏蒸;

6.2使用溴甲烷的,投药管安放在集装箱内中上部;

6.3测毒管安放

标准集装箱内上部和门口处中部各放一根测毒管,40英尺集装箱在中心加放一根;

6.4投药

6.4.1溴甲烷投药

当熏蒸温度低于5℃时,使用投药气化器,箱内使用升温器;先启动集装箱熏蒸升温器,将集装箱内温度升至15℃以上,然后开始投药,并控制药剂流速在每分钟1公斤以内,并使药剂达到100%气化;

6.4.2磷化铝投药

使用磷化铝袋装粉剂,药袋平铺或悬挂在箱内即可,但必须注意防止箱内顶部凝结水和药袋接触;

6.4.3投药后,在箱门接口处粘贴警戒标志,表明药剂名称、熏蒸起止时间等;

7浓度检测及补充投药

7.1溴甲烷投药后4h、24h,使用熏蒸气体检测仪检测箱内气体浓度;检测浓度达不到规定的浓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补投药剂:

补充投药克数=1.6(木质包装为2.0)×低于要求的浓度数(g/m3)×体积(m3)

7.2磷化铝投药后24h、48h、72h、96h和散气前,使用磷化氢检测管检测箱内气体浓度;检测浓度达不到规定的浓度的,延长熏蒸时间24-72h。

8通风散气

打开箱门通风4-12h;必要时使用排风设备进行散气。

9效果评定和出证

熏蒸结束后,熏蒸单位准确填写《熏蒸结果单》;检验检疫人员审核结果,达到熏蒸效果的,签发有关证书。

10注意事项

10.1在投药和散气时,熏蒸操作人员要戴防毒面具;

10.2熏蒸过程中,严禁集装箱搬动,以防因其变形而渗漏毒气;

10.3熏蒸水果蔬菜及种苗时严禁暴晒;

10.4随运熏蒸时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达到密闭时间;

10.5不宜用溴甲烷熏蒸的货物:汽车;精密电子仪器设备;黄油、猪油、脂肪(除非保存于密封的铁罐内);发酵粉、骨粉、木炭、硅藻土;羽毛、毛毯、马毛制品、羽绒枕头、毛毯衬料、牦牛毛毯;含硫量高的纸张、专业用纸和新闻用纸;碘盐、含硫或硫化物盐块:?含镁制品;皮货特别是小山羊皮、皮制家具;照相药品(不包括胶卷和*一光胶片)、印相纸、制图用纸和银光纸:橡胶制品,特别是发泡橡胶、海绵和再生橡胶等;大豆粉、全麦面粉和其他蛋白质含量高的面粉:毛料制品,特别是安哥拉呢,软毛绒线、毛衣、人造纤维布等。

10.6不宜用磷化铝熏蒸的货物:含铜、铜合金、黄铜、金和银的仪器设备、装饰品、衣物及某些复写纸和未冲洗的胶片等。

篇5:氢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实验室设有专门存放氢气瓶的气瓶房,气瓶用不锈钢支架固定;

2.气瓶附近不得设置热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敲击、碰撞气瓶;

3.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安装减压器时操作者位于出口侧后方,左手托住减压器调整好角度,与气瓶出口对接好后,右手旋紧螺母,再用扳手再次旋紧;

4.开启气瓶时,将气瓶顶部总阀沿逆时针方向旋转2~3周,减压器总压力力表显示气瓶内氢气总压,然后沿顺时针方向调节减压阀,安装减压器时操作者位于出口侧后方,左手托住减压器调整好角度,与气瓶出口对接好后,右手旋紧螺母,再用扳手再次旋紧;

5.气瓶开启完毕,须用稀肥皂水对接口部位进行检漏,若发现漏气,需继续紧固,直至不漏为止;

6.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7.使用完毕,关气时先沿逆时针方向松开减压阀,再沿顺时针方向关闭总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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