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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压缩空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一。一般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证方可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及容器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2.设备运行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状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并查看运行参数要求,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的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当符合安全条件时。力可启动设备,使容器投入运行。

二。开机规程

1.开车前检查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在检验合格使用期内。

2.检查空压机各紧固部件﹑联轴器﹑螺栓,储气罐支承﹑支座﹑混凝土基础﹑干燥机接地螺栓﹑紧固螺栓等等各紧固部件要求紧固松动﹑无移位。

3.检查空压机各运转部件,要求能灵活运转,对长期不开机或首次开机的空压机一定要在启动前手动盘车检查,手动盘车要求无异常噪音和卡住现象方可开机。

4.打开空压机出储气罐等各个供气阀门,关闭手动排水阀门。水冷式空压机打开冷却水水阀。

5.启动空压机,并对运行中的设备定时巡查并记录运行数据。

三。运行中巡查规程

1.机房环境温度不要高于40℃,如果温度超过40℃应开启抽风系统进行机房降温。

2.空压站每天至少巡回检查1次,对安全阀、压力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试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做好各项记录。

3.空压站运行中如发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工作压力超压,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本公司的压缩空气压力应小于0.85MPA)。

2)储气罐等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3)安全附件损坏或失效;

4)空压机﹑储气罐﹑干燥机或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5)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6)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整个压缩空气系统安全运行;

7)其它异常情况威胁到整个系统安全运行。

四。停机规程

1.空压站停机时首先按下空压机停止按钮,空压机即进入停机程序,首先卸载,再空载运行一段时间,待内部冷却到一定程度自动停机。如是停机维修保养则需要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悬挂“正在维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2.关闭需要停止运行的出口阀门,如是需要维修保养则需要在阀门上悬挂“正在维修严禁开阀”的警示牌。

3.打开各手动排水阀,让设备内部残余的水气排掉。

五。设备检验规程

1.运行中的储气罐每月由公司内部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本公司年度检查和全面检查由**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进行检查检测。全面检查的具体日期期限由**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根据检查结果来决定下次检查时间。在设备检验到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提出检验申请。

2.空压站系统上的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应送有资质的计量单位进行校检验、合格加铅封后方可安装使用。使用中如果发现指针不能回零位,表盘刻度不清或破碎等,应立即更换。

3.储气罐上的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安全阀的检验应送当地特种承压设备检测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加铅封后方可安装使用。

六。保养维修规程

1.空压站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首先对需要维修保养的设备停机,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挂“正在维修严禁合闸”警示牌,关闭设备电源总闸,并锁定或挂“正在维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关闭与其它管道相连接的阀门,并锁定阀门或悬挂“正在维修严禁开阀”的警示牌,泄放设备内残余压力方可进行工作。单对某个储气罐进行维修保养时无需停电源。

2.对于高空工作,如更换安全阀时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并在地面做好防护围栏或醒目的标示,防止其它人进入该作业区域。高空工作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七。其它规程

1.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2.空压站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严禁吸烟。安全出口通道不能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篇2:压缩空气储气罐操作规程

储气罐属于一类压力容器,操作者必须是经过培训并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资格的人员才可操作使用。

1.储气罐用于减弱空气压缩机排气的周期性脉动气流、稳定压缩空气管路中的压力、储备压缩空气,以供各气动阀门的开闭、仪表用风及部分管路的吹扫之用。

2.每次使用前要检查各连接部位有无松动、露气的情况,如有异常要立即紧固维修,加以排除。

3.储气罐最高工作压力为0.8MPa,在工作中严禁超压使用。

4.要在压力表盘上,对储气罐工作压力的上限值做出红线标识。

5.压力表、安全阀均属安全附件,要注意平时的维护和保养。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周期,由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检定和校验。其中,压力表每半年检定、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检定、校验一次。

6.充气前储气罐压力表要回复“0”位。

7.工作中,每班操作人员要对储气罐及相关空气压缩设备至少巡视两次,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8.工作结束后,放掉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打开储气罐下边的排污阀,放掉汽凝水和其它污物。

10.本规程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不准违章作业。

篇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特种设备的使用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小编整理了一篇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的范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分厂及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九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二十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四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六条对特种设备公司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三十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二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四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第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三落实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根据市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分局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三落实”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特种设备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监管责任的分解,以责任的落实推动监管工作的有力开展,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以确保安全。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三落实”

经分局会议研究决定,由分局一把手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负总责,同时将监管责任按照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划分进行层层分解落实(见附表1),确定相应的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现分局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各股室再落实到每一名监管人员头上(见附表2)。

按照“谁监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划定责任区域的基础上,由对应的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监管其责任区域内所有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在哪一个责任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就由本责任区域的监管责任人员负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在去年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各责任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底数,认真填写《阳泉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表》(见附件3)。确保无一遗漏,全部纳入监管视野。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安全隐患,认真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明细台账》(见附件4)和《隐患排查治理汇总台账》(见附件5)。

(二)做好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的特种设备建档录入工作。在彻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完成所有设备、所有操作人员的系统录入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录入完整、查询便捷、管理有效。

(三)明确重点,分类监管。确定隐患多发的企业或设备,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和最不放心企业,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检查频次,实施分等分级分类严格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局各股室要深刻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局各股室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明确监管目标、责任区域和要求,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定检查计划和检查频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明确责任,从严监管。各股室要加大本责任区域的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到发现一处隐患,就要消除一处隐患,不留隐患死角。

(四)做好信息汇总及统计工作。分局特监股负责特种设备方面的政策依据、资料提供及资料汇总整理工作。其他各股室要确定专人,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排查摸底整理的资料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特监股汇总,对于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做到信息互通有无。

附表1:阳泉市质监局城区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区域划分表

附表2:各街道办事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管责任落实表

附件3:阳泉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表

附件4:阳泉市城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附件5:阳泉市城区隐患排查治理汇总台账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篇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范和强化本市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企业、社会、政府联动的应急机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处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定目的

根据事故紧急管理的需求,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应急处置指挥体系;通过现有事故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科学救灾的事故紧急处置防范体系;进一步增强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制定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紧急救援水平。

预防为主。把事故预防作为城市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应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系,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质监局负责组织管理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一般、较大等级事故由县(区)政府统一领导,县(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对处置不了的问题,迅速报告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由市质监局组织协调处置。

四、制定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五、适应范围

根据不同类别的设备分别编制不同的应急预案,同一预案适用于相近型号规格的一台或多台设备。如某蒸汽锅炉的应急预案适应范围可以这样表达:“本预案适应于某单位某处以及某处的蒸汽锅炉。”

六、体系职责

预案中必须明确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至少要包含如下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组织及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和应急原则。其中,人员的职责必须细化分工并确定步骤、明确应急指挥者、明确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联系方式包括与内部机构、外部机构的联系以及报警联络的方式、步骤等。应急原则一般包含如下几项:(1)领导负责、逐级负责、分工负责;(2)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动作正确;(3)以人为本。

七、应急响应

预案的重点部分是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的制定必须根据设备的不同事故故障分别确定,制定应急措施时需要进行危害辨识。特种设备包含锅炉、压力容器、机电类特种设备等。不同的设备会存在不同的潜在危害,但是无论何种设备,其共同点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操作失误、使用不安全设备等13类;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等四类。

在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的基础上,安全检查的重点要对照安监和设备部门确立的关键项,有针对性地消除安全隐患,从而使预防机制有效可靠。同时,对作业条件进行危险性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风险大的作业活动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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