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冷器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水冷塔面是否在规定高度,打开循环泵查看循环水状况是否正常。
2、根据水冷塔液面及时补充循环水,液面在20-80之间。
3、定期检查设备,管道保温状况。
4、应及时排除循环水系统任何水的渗漏,使系统运行经济可靠。
5、定期清理水冷塔,水过滤器,滤网损坏及时更换。
6、水分离器每隔半小时放一次水。
篇2:薄膜蒸发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装
1.产品出厂前已经进行过整体试车,用户可把设备整体吊装至设备基础上。
2.设备应整体找平,找平的位置可参考减速机机架上平面。并把设备固定在楼面上或钢架上。
3.对于规格较大的设备为了增加设备的稳定程度,可在底法兰上部适当部位,增加水平方向辅助支撑,辅助支点只限制设备径向位移,不限制其轴向位移。
4.按工艺要求配制好管道,排清异物,清洗置换设备,接通电源。
二.开车前准备
1.产品出厂前已进行过水压试验和试运转,指标符合图纸要求。
2.启动电机,检查搅拌是否符合图样要求的旋转方向,俯视图顺时针转,不得反转。
3.在机械密封处测定轴的径向摆动和轴向串动量,是否符合图样要求。并检查机械密封上端并帽是否旋紧,并帽应处于旋紧状态。
4.检查减速机油位情况,油位应在正常液面之内。
三.正常开车
1.先开启循环冷却水泵,使水力喷射冷凝器处于运行状态。打开浓缩液容器,抽真空阀。
2.打开进料阀,从高位槽中依靠真空度把料液抽进设备中。
3.接通电源,启动旋转薄膜蒸发器的电机,观察电机转动方向是否正确。
4.缓慢打开蒸汽阀,让蒸汽进入夹套,从旁通阀排除夹套内不凝性气体后,再接通疏水器。调节蒸汽压力在0.15Mpa左右。
5.从底部视镜观察出料情况,严禁在设备内部充满液体情况下运转。
6.系统稳定5分钟后,取样分析浓缩液浓度,调节进料阀开启量大小使浓缩液达到预定需要的浓度。
7.当浓缩液容器液面将满时,按步骤切换至另一个容器。
8.如果用户条件许可,提高蒸发器的高度,可以不用二个浓缩液容器,或者用自动调速泵直接把浓缩液抽出。
四.正常停车
1.先关蒸汽阀。
2.关闭进料阀。
3.待蒸发器中料液放净后,关闭出料阀。
4.向蒸发器中加进60度左右的冲洗水,把设备冲洗干净。
5.停电机。
6.停循环水泵,停喷射泵,打开真空破坏阀,使系统处于常压状态。
五.紧急停车
1.下列情况要紧急停车
1)突然停电或突然跳闸。
2)蒸汽减压阀失灵,压力超过规定压力。
3)进料突然断料。
4)机械有异常撞击声。
2.紧急停车顺序
1)立即关闭蒸汽阀和进料阀。
2)切断本系统所有电源及关闭电机。
3)其余按正常步骤停车。
六.安全及注意事项
1)严禁在无料液/满料液情况下开动电机搅拌。
2)严禁反向运转。
3)严禁在运转过程触摸转动部件。
4)注意用电安全,不用湿手按动电钮。
5)当设备内温度超过150度以上,请在订货时给予特殊说明。
七.维护保养
1)减速机润滑油为40#机油,其加油量应在指示高度内。油量过多会引起搅拌而发热,油量过少偏心体轴泵油膜破坏而发热导致温度升高。开始使用时在1个月之内更换二次润滑油,以后润滑油3-4个月内更换一次。
2)打开低封头后,拧开转子U型槽底部螺栓,每四个月检查刮板更换刮板。
3)每二个月打开底轴承,检查底轴承磨损情况,必要时更换底轴承。
4)根据物料性质应定期用温水或溶剂浸泡、清洗内筒体。
5)每一个月向机械密封腔加密封液一次,密封液为20#机械油。
篇3:高压齿轮油泵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齿轮油泵安全操作规程
1.齿轮油泵和千斤顶要用规定油号工作油,一般为10号或20号机械油,亦可用其他性质相近的液压用油,如变压器油等。灌入油箱的油液必须经过滤。经常使用时每月过滤一次,油箱应定期清洗。油箱内一般应保持85%左右的油位,不足时应及时补充,补充的油应与原泵中的油号相同。油箱内的油温一般应以10~40℃为宜,不宜在负温下使用。
2.油管在工作压力下避免弯折。连接齿轮油泵和千斤顶的油箱应保持清洁,不使用时用螺丝堵封,防止泥沙进入,齿轮油泵和千斤顶外露的油嘴要用螺帽封住,防止灰尘.杂物进入机内。每日用完后,应将齿轮油泵擦净,清除虑油铜丝布上的油垢。
3.齿轮油泵不宜在超负荷下工作,安全阀须按设备额定油压调整压力,严禁任意调整。
4.接地电源,机壳必须接地线,检查线路绝缘情况后,方可试运转。
5.高压齿轮油泵运转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齿轮油泵,待空负荷运转正常后,再紧闭回油阀,逐渐旋拧进油阀杆,增大负荷,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
6.齿轮油泵停止工作时,应先将回油阀缓缓松开,待压力表慢慢回至零位后,方可卸开千斤顶的油管接头螺母。严禁在负荷时拆换油管或压力表等。
7.配合双作用千斤顶的齿轮油泵,以采用两路同时输油的双联式齿轮油泵为宜。
8.耐油橡胶管必须耐高压,工作压力不得高于齿轮油泵的额定油压或实际工作的最大油压。油管长度不宜小于2.5m。当一台齿轮油泵带动两台千斤顶时,油管规格应一致。
篇4:喷漆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喷、刷漆应在专用工作间内进行,工作间应有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工作前,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间空气流通,并穿戴好防护用具,检查设备及电线绝缘情况。
2.工作中,对电线、电器设备施工时,必须先断电。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潦。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或戴通风面具。
3.油漆、喷漆作业场所10m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油漆里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5.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6.使用的各种油漆、洗涤济和其它易燃、有毒的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放入专用库内,挥发性油料,应放在密闭容器内。库房要放置消防器材“严禁烟火”标志。
7.需烘干的油漆工件,如用蒸气烘干,可随时烘干;如用电烘箱烘干,一定要等挥发物挥发完后,方准装箱烘干。
8.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9.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0.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种漆类易燃辅料及棉纱、破布等清理集中,妥善存放。毛刷、喷枪、工夹具洗净,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更不能放在暖气管、烘干箱和电器等热源地方。
浸漆工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齐,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注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产品入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入指定箱内。
8.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洗涤工
1.洗涤工房内,所有设备线路,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加热设备应设在单独房间内。
2.穿戴好防护用具,工作时应开动通风机,以排除蒸发气体。?
3.严禁将烟火,饮食,引火物(火柴、打火机等)带入作房内。
4.应在指定地点设置防火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绝不允许用水扑救。
5.严禁使用铁制器具及塑料制品,器具应用有色金属或镀铜、锌铁皮制作。
6.工作完后应将汽油、酒精、漆类等易燃物品收装到密闭的器具内。存放量不得超过一般用量。
7.使用过的废汽油、煤油,酒精或废漆等易燃品,要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定期进行回收。严禁排入下水道。
篇5: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第1条清罐作业部门应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2条清罐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3条清罐的方案及安全措施,经讨论后,由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4条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分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5条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第6条安全(监护)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7条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监护)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8条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
第9条为确保安全,进罐作业必须实施入罐作业票制度。
第10条为了防止清罐作业人员中毒,必须做到:
—、当油气浓度为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40%时,进入油罐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二、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并低于4%时,允许作业人员在不佩戴呼吸器具情况下短时间进罐作业,但应佩戴防毒口罩且每次作业不应超过15分钟;同时,每工作日最多重复工作四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小时。在此浓度下,也可以使用类似过滤式的呼吸器具(如滤毒式防毒面具),但其气体空间的含氧量不应低于18%。
三、当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八小时作业。
第11条隔离式呼吸器具的供气,可根据不同条件采取自吸空气、手动供气、电动风机供气、压缩机供气、自带压缩空气型等方法。
第12条根据不同场所,选择的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尺寸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事项。呼吸软管内外表面不应被油类等污染。
第13条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清罐工具每次使用之后,必须清洗干净。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试验与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第14条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作业人员每天饭前且下班后应在指定地点更衣洗澡,换下工作服,用肥皂洗净脸和手并刷牙漱口。
第15条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并应有专人值守。
第16条由于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17条当油罐及其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其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入该场所进行清罐作业时,必须做到引入该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用电规定。在该场所应严防铁器等相撞击。
第18条当作业场所的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0%时,禁止入罐清洗作业。
第19条禁止在雷雨天(或气压低)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的大风天进行油罐的通风或清洗作业。
第20条电气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距作业油罐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第21条垫水或充水使用的进水管线,不应采用输油管线,以防油品进入罐内。
第22条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应充分做好灭火的准备。
第23条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及鞋。
第24条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清罐作业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及使用高压水枪冲刷罐壁或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第25条引入油罐的空气、水及蒸汽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份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应做好可靠的接地。引入罐内的金属管线,当法兰间电阻值大于0.03欧姆时,应进行金属跨接。
第26条机械通风机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27条风管应使用不产生静电的材质,禁止使用塑料管;并应与罐底或地面接触,以使静电很快消散。
第28条清罐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鞋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第29条油罐清洗作业宜避开严冬或盛夏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