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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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1.喷、刷漆应在专用工作间内进行,工作间应有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工作前,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间空气流通,并穿戴好防护用具,检查设备及电线绝缘情况。

2.工作中,对电线、电器设备施工时,必须先断电。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潦。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或戴通风面具。

3.油漆、喷漆作业场所10m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油漆里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5.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6.使用的各种油漆、洗涤济和其它易燃、有毒的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放入专用库内,挥发性油料,应放在密闭容器内。库房要放置消防器材“严禁烟火”标志。

7.需烘干的油漆工件,如用蒸气烘干,可随时烘干;如用电烘箱烘干,一定要等挥发物挥发完后,方准装箱烘干。

8.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9.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0.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种漆类易燃辅料及棉纱、破布等清理集中,妥善存放。毛刷、喷枪、工夹具洗净,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更不能放在暖气管、烘干箱和电器等热源地方。

浸漆工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齐,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注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产品入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入指定箱内。

8.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洗涤工

1.洗涤工房内,所有设备线路,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加热设备应设在单独房间内。

2.穿戴好防护用具,工作时应开动通风机,以排除蒸发气体。?

3.严禁将烟火,饮食,引火物(火柴、打火机等)带入作房内。

4.应在指定地点设置防火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绝不允许用水扑救。

5.严禁使用铁制器具及塑料制品,器具应用有色金属或镀铜、锌铁皮制作。

6.工作完后应将汽油、酒精、漆类等易燃物品收装到密闭的器具内。存放量不得超过一般用量。

7.使用过的废汽油、煤油,酒精或废漆等易燃品,要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定期进行回收。严禁排入下水道。

篇2: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第1条清罐作业部门应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2条清罐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3条清罐的方案及安全措施,经讨论后,由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4条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分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5条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第6条安全(监护)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7条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监护)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8条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

第9条为确保安全,进罐作业必须实施入罐作业票制度。

第10条为了防止清罐作业人员中毒,必须做到:

—、当油气浓度为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40%时,进入油罐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二、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并低于4%时,允许作业人员在不佩戴呼吸器具情况下短时间进罐作业,但应佩戴防毒口罩且每次作业不应超过15分钟;同时,每工作日最多重复工作四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小时。在此浓度下,也可以使用类似过滤式的呼吸器具(如滤毒式防毒面具),但其气体空间的含氧量不应低于18%。

三、当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八小时作业。

第11条隔离式呼吸器具的供气,可根据不同条件采取自吸空气、手动供气、电动风机供气、压缩机供气、自带压缩空气型等方法。

第12条根据不同场所,选择的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尺寸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事项。呼吸软管内外表面不应被油类等污染。

第13条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清罐工具每次使用之后,必须清洗干净。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试验与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第14条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作业人员每天饭前且下班后应在指定地点更衣洗澡,换下工作服,用肥皂洗净脸和手并刷牙漱口。

第15条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并应有专人值守。

第16条由于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17条当油罐及其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其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入该场所进行清罐作业时,必须做到引入该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用电规定。在该场所应严防铁器等相撞击。

第18条当作业场所的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0%时,禁止入罐清洗作业。

第19条禁止在雷雨天(或气压低)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的大风天进行油罐的通风或清洗作业。

第20条电气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距作业油罐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第21条垫水或充水使用的进水管线,不应采用输油管线,以防油品进入罐内。

第22条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应充分做好灭火的准备。

第23条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及鞋。

第24条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清罐作业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及使用高压水枪冲刷罐壁或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第25条引入油罐的空气、水及蒸汽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份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应做好可靠的接地。引入罐内的金属管线,当法兰间电阻值大于0.03欧姆时,应进行金属跨接。

第26条机械通风机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27条风管应使用不产生静电的材质,禁止使用塑料管;并应与罐底或地面接触,以使静电很快消散。

第28条清罐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鞋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第29条油罐清洗作业宜避开严冬或盛夏季节。

篇3:操作低温液体贮罐槽车安全防护规程

操作低温液体贮罐及槽车,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执行。

1.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低温液体时,应戴上干净易脱的皮革,帆布或棉手套。若有产生液体喷射或飞溅可能,应戴上护目镜或面罩。处理大量低温液体或低温液体严重泄漏时,应穿上无钉皮靴,裤脚在皮靴外面。

2.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液氧时,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穿戴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子的鞋。操作人员的工作服若已渗透了氧,则不得进入有明火的场所。必要时,必须更换衣服或经过充分的吹除,在大气中至少吹除15分钟。

3.在进入通风不良,有发生窒息危险场所处理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及其气体时,必须分析大气含氧量,当含氧量低于18%,操作员必须戴上自供或防护面具,并需在有专人监护下进行操作处理。空气中含氧检测方法可用“化学分析法”来测定。

4.操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冻伤应迅速到医院治疗。

篇4:流动加油车安全操作规程

1.流动加油车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车棚,车棚要远离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和灭火器材。

2.流动加油车上路行驶,要保持安全车速,注意避让其他车辆,选择行车路线,尽量避开有明火作业的施工工地。雨季运油时,要远离高压线、变压器等容易产生火花的电器设备。

3.做好特殊季节的安全防护。夏季应采取防晒措施,要经常检查高压阀门和安全防护阀,确保有效使用。冬季输油管路、阀门发生凝固、冻结时,禁止用明火烘烤解冻。

4.流动加油车加油完毕,要检查各部阀门、接口,避免跑、冒、滴、漏。要锁好加油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流动加油车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加油车、罐等。

6.流动加油车加油员要经过专门培训,有一定的消防常识,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一日三检”制度,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7.加油前,除按规定要求做好常规的检查外,还要对储油罐的接口、阀门、高压防护阀、输油管、加油枪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有效,方可启动使用。

8.加油时,应随时注意加压泵的工作压力,不要超过额定压力,避免因超压造成流动加油车输油管崩开发生跑油、漏油现象。

9.加油员在加油操作时不得吸烟,并严禁吸烟人员接近油罐。加油车、罐周围5米距离内禁止明火。

10.加油员定期(每季度)对储油罐的进油口、出油口、输油截门、高压防护阀、加压泵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报在“检查记录”中。

11.在流动加油车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柴油泄漏情况,应立即检查泄漏部位,进行应急处理。同时,清理泄漏的柴油,避免明火接近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对柴油加油车整体进行检查,排除隐患,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篇5:加油员安全操作规程

1、当加油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位置等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主动将油箱盖打开。

2、询问加油牌号、加油数量,将加油机泵码回零,请顾客确认后,方可持枪加油。

3、加油过程不准将油枪交给顾客操作或将油枪固定放在油箱口自动加油,防止冒、溢油品。

4、禁止向塑料等非金属容器内直接加油。

5、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应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加油。

6、高温电闪或雷击频繁时暂停加油作业。

7、发生洒、冒油品,应擦拭干净,方可继续加油。

8、加油完毕,应帮助顾客盖好油箱盖,请顾客确认加油数字,收职现金或油票,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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