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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方面安全隐患认定安全技术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一)安全隐患认定

1、通风系统方面安全隐患认定:

(1)因巷道失修造成矿井通风阻力过高,对主扇安全运行有影响的;

(2)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3)辅扇、局扇的安装和管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局部通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出口风量不能满足稀释瓦斯要求的;局部扇风机运转不正常,掘进工作面出现无计划停风的;

(4)通风巷道、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断面小于设计断面2/3的;

(5)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无措施、不审批措施、措施不落实的;

(6)反风设施不完好的;主要风门未实现联锁的;

(7)采掘工作面及峒室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2、瓦斯管理方面安全隐患认定:

(1)不按规定处理瓦斯超限、排放瓦斯的;

(2)启封密闭不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的;

(3)采煤工作面隅角等易发生瓦斯超限地点没采取防止瓦斯超限措施的;

(4)末及时封闭盲巷、临时停风地点末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进入的;

(5)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min,掘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1m3/min,未按重点瓦斯区管理、无专项瓦斯管理措施的;

(6)井下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的;

(7)下井干部、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流动电钳工等特殊工种不携带瓦斯报警仪,或不对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的;

(8)监测系统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9)通风值班人员不审阅瓦斯日报,存在问题没及时处理的;矿长、总工程师不按规定审阅瓦斯日报并签字的;对重大通风问题没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不按规定制订、修改或未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的;

(10)受小煤窑有毒有害气体威胁,未制定专项预防措施的。

3、综合防尘安全隐患认定

(1)未建立健全防尘责任制或防尘责任制没全面落实的;

(2)矿井防尘系统不完善的;

(3)防尘措施不落实,防尘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4、防灭火安全隐患认定:

(1)没有建立健全各级人员防灭火责任制或责任制没有全面落实的;

(2)井上下的防灭火制度和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或有关规定的;

(3)消防系统不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存在严重缺陷的;

(4)采用化学注浆方法处理采掘工作面片帮、冒顶使用可燃性化学材料的;

(5)开采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煤层,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取防止自燃发火措施的;

(6)存在火区的矿井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46条至250条的有关规定对火区进行管理的。

5、井下爆破方面安全隐患认定:

(1)火工品的运输、储藏、保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

(3)井下放炮不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执行的。

6、本专业出现的“三违”行为。

7、其它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的。

(二)“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技术规定

1、“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治理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隐患存在的地点,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

(2)隐患治理的时间及受影响范围;

(3)隐患治理要求达到的目标;

(4)治理前需做的准备工作,治理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5)隐患治理必须遵守的《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6)隐患治理的人员分工,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

(7)治理后的检查与验收。

2、“一通三防”隐患治理过程的保证措施

(1)“一通三防”隐患治理必须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2)通风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负责验收。

(3)安监部门负责对治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3、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的人员素质

参加“一通三防”隐患治理的人员,必须具有“一通三防”方面的常识,特殊工种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掌握具有与治理隐患相关的知识;负责隐患治理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熟练的技能。

4、“一通三防”隐患治理强制执行的措施:

(1)矿井通风阻力大,对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的,必须制订降低矿井通风阻力的措施,并限期解决。

(2)因巷道变形或堆放物料造成通风断面减小,风速超限的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通风断面符合要求。

(3)采煤工作面隅角必须采取抽放、引排、扩散稀释、减小隅角空间、采用隅角射流喷雾等防止发生瓦斯事故的措施。

(4)局部通风风筒管理不符合质量要求,出口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稀释瓦斯需要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巷道贯通和调整通风系统必须制定措施并审批,现场必须明确人员统一指挥。

(6)处理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时必须执行“三级排放”制度;,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必须采取断电撤人措施。

(7)井下临时停风地点必须设置栅栏、警标;长期停风地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启封密闭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8)必须按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9)可能受小煤窑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的地区,必须制订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0)安全检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

(11)区(队)、班组长、下井干部,电钳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工作前检测工作地点风流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12)高瓦斯放顶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时,必须制定防止瓦斯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消防、防尘系统必须完善;消防、防尘责任制必须逐级落实;消防、防尘设施必须安装到位,使用正常。

(14)采掘工作面处理偏帮冒顶注浆严禁采用可燃性化学材料,特别是聚氨酯注浆液。

(15)火工品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井下违章放炮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纠正处理。

(16)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篇2:一通三防方面特殊生产工艺认定安全技术规定

以下工序,为通风管理特殊生产工艺,在管理、施工、操作过程中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措施并对有关人进行技术培训。

(一)处理瓦斯超限、排放瓦斯安全技术规定

1、安全技术措施:

(1)处理局部瓦斯超限,必须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超限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应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排放瓦斯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41条、129条执行。必须严格执行“三级排放制度”。

(3)临时停风的采掘工作面,沼气浓度不超过3%时,由当班瓦斯员、安监员、电工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常规排放瓦斯措施在现场组织排放。

(4)若超限地点的沼气浓度达3%及以上,排放回风流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和有人工作的地点时,要制订专门的安全排放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总工程师明确人员负责现场排放工作,并签字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5)若超限地点的沼气浓度达5%以上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排放回风流影响范围大,排放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矿山救护队组织排放。

(6)排放措施中要有对瓦斯积聚的数量和排放需要的时间进行预计的内容。措施中要明确受排放回风流影响的地点,站岗地点,撤人、断电范围,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通讯方式,瓦斯监测点位置,风流控制方法等,要以图文说明。

(7)排放瓦斯应采用风筒加接短节由外往里逐段排放法或风筒错口法,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汇合处的CH4或CO2浓度不得超过1.5%。

(8)排放人员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3%以上的地点,采用光学瓦斯鉴定器测量瓦斯浓度时,不得在瓦斯浓度大于3%的地点读数,应在新鲜风流中读取数值。

(9)严禁采用“一风吹”法或连续停开局扇法排放瓦斯。

(10)排放具有串联关系的巷道,或排放因停电、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多个巷道瓦斯超限,必须按顺序逐个排放,由进风侧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负担区域排放完后,方可排放被串局扇或

第二台局扇负担区域的瓦斯,严禁多头面同时排放。

(11)排放瓦斯的局扇应实行“三专”供电,排放期间须派电工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运转正常。

(12)排放完后,瓦斯员要对整个巷道及受回风流影响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均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稳定30min没有变化后,才可以人工送电,恢复生产。

(13)排放瓦斯前后都要向矿调度汇报,规模较大的排放要向集团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2、保证措施:

(1)建立瓦斯超限分析制度,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查清超限原因,找出责任者,并对责任者进行教育,并制定预防措施。

(2)建立排放瓦斯措施会审制度,排放瓦斯措施要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调度、安监、技术、机电、生产等部门进行会审,以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靠性。

(3)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对于较大的瓦斯排放,矿要成立以总工程师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井上、井下排放瓦斯负责人,排放瓦斯的全过程和主要环节,安监部门都要派专人进行监督,确保排放措施落实。

(4)要明确三个责任,即:明确撤人和警戒者的责任;明确断电范围和实施断电和完好检查者的责任;明确现场指挥者的责任。

3、强制执行措施:

排放积聚浓度达3%及以上的瓦斯时必须执行三个原则:即撤人原则:受排放回风流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断电原则:受排放回风流影响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限量原则:排放瓦斯必须采取控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的措施。

4、技术培训内容:

(1)瓦斯员、兼职瓦斯员、安监员、放炮员、生产单位的班组长、电工等特殊工种接受有关瓦斯知识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2)对以上各工种培训的内容除以通风、瓦斯常识,矿井瓦斯涌出情况,《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相关内容为主外,还要对其进行处理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方法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培训。

(3)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篇3:皮带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与未然,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制止“三违”规定,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皮带机安全隐患的排查

1、对实行对安全隐患进行“三级排查”制度。即:由区队、班组、个人分级定期排查隐患、综合管理的办法。排查事故隐患的方法内容按公司《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2、区队每周五安全活动日,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由队长、技术负责人主持对本区队施工范围内下周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排查内容应写明隐患项目名称、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及验收负责人属日常重点管理项目的应写明日常重点管理整改负责人,同时总结本周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

3、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每班由班组长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后,将存在隐患填入《隐患排查表》,并写明主要处理意见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核实后,由班组长、安全员双方签字,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区队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班组长负责协助副队长做好隐患项目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与有关班组制定详细的隐患处理措施,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3、区队每周排查的隐患,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整改,管理人员进行巡回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

4、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对班组无法解决的隐患,班组长和安检员要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隐患登记本上注明。区队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落实解决。安全员、班组长要对现场未整改完的隐患进行现场交接签字,并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5、区队、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达到哪个等级(A、B、C、D、E级),有关部门必须按相应等级进行管理。

三、安全隐患的验收

1、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隐患项目的验收负责人,班组长协助副队长做好验收工作。

2、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验收负责人组织有关班组进行验收。对A、B级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在完成后,由区队长组织验收。

3、对已完成验收的A、B、C级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26日前将《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验收卡》进行登记备案。

四、处罚

1、根据规定,区队不按期排查,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100元,迟报每天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50元;班组不按规定排查隐患,对班组长、安全员各罚50元。

2、已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对整改负责人按以下标准罚款:每项B级隐患对副队长罚款150元;每项C级隐患对责任区(队)长罚款100元;每项A、B级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100元;每项C级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50元。

3、因专业安全隐患排查班组漏排重大事故隐患,每条对副队长、班组长各罚50元;班组漏排安全隐患,每条对班组长、安检员各罚10元。

4、对不按期组织或参加验收的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因验收不负责任,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而签字销号者,对参验人员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管理责任。

附:运输专业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运输专业

1、皮带系统内各种安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2、采区运输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胶带有无撕裂、带扣是否完好。

4、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5、排水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篇4: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隐患的预防及管理,进一步提高和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评价工作,保证在生产过程中,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规定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监总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等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成立重大隐患整治、评价组织机构。(1)重大隐患整治、评价组织机构图

(2)成立重大隐患整治、评价机构领导小组

组长:王光荣副组长:冯忠利(安全副矿长)?王文辉(生产副矿长)冯吉勇(机电副矿长)邵承武(通防副矿长)杨立国(总工程师)成员:办公室主任:王辉辉通风部部长:贾作岭机电部部长:梁永明调度室主任:陈守亮生产部部长:郝宏富安全部部长:李?军劳资部部长:刘艳海??供应组组长:小?军采煤队队长:乔兴斌掘进一队长:任邦根??掘进二队长:王光明开拓队队长:李明解通防队队长:王庆生机电队队长:好正文运输队队长:王曾伟重大隐患整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由冯忠利兼任办公室主任。三、领导小组职责(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及时发现处理隐患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重大隐患整治评价、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等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按级管理为主的预防及整治管理体制。(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发挥群体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隐患整治、评价管理机制。(4)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事故的发生。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办法:每月由领导小组对全矿重大安全隐患组织一次排查、整治,然后进行整改效果评价,各相关职能部门分专业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和统计工作。五、重大安全隐患的预防、整治评价细则。按照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其它等。(一)顶板1、发生的区域、地点。顶板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修复巷道、地质构造带等地点。2、征兆响声、掉渣、片帮裂缝、离层漏顶、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顶板的淋水量增大。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掉渣,顶板的裂缝增加或裂隙张开,并产生大量的下沉。3、隐患评价出现冒顶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修复巷道、地质构造带。轻者可以通过加强顶板维护解决,重者可以影响生产,造成人身伤亡。4、顶板事故的预防及整治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如有顶板事故的预兆,立即停产撤人。经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评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相关的措施进行整治。2)如发生冒顶事故(1)首先,必须先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向被堵压人员处输送新鲜空气,并把后路和顶板清理维护好,保证后路畅通、安全。(2)处理冒顶前,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步进行的原则,要排查冒顶地点附近的支架情况,采取措施因地制宜地进行加固,确保在抢救中不会再次冒落;另外要对后路进行找顶加固,保障退出时的安全。(3)处理冒顶区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如冒顶严重无法通过时,可采取打绕道的方法抢救人员。若遇险者被碎煤矸所埋,清理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不可用镐刨的方法扒人;若遇险者被煤岩块压住,应用千斤顶或液压起重器等工具把煤、岩块抬起,绝不可用锤砸的方法破岩(煤),使遇险人员近一步受到伤害。抢救被埋压的人员时间较长时,可通过管路向遇险人员送饮料或食物。(二)瓦斯超限、煤尘爆炸。1、发生地点采空区、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中。2、征兆:瓦斯超限无明显征兆,现场安检员、瓦检员。跟班领导要对现场的瓦斯浓度按照规定观测,调度室充分利用监测监控实时观测。3、瓦斯隐患评价我矿煤尘具有爆炸性,当瓦斯超限满足爆炸条件,造成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4、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及整治。1、严格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原则。2、采掘工作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当瓦斯浓度超出规程规定,立即停产,制定措施进行整治。3、合理配风,及时稀释井下采掘作业场点涌出的瓦斯;严格执行瓦斯检查的一系列规定。一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采取科学的措施予以处理,正确、及时消除瓦斯超限。4、严禁火源下井;密闭井下自燃发火区;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防电气火花的产生;严格执行井下防静电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静电火花的产生;严防机械火花的产生。5、各工队,按照煤尘治理制度定期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皮带巷、运输巷等视角区域的煤尘进行冲洗。6、井下各区域,按照“一通三防”相关规定完善喷雾设施,保证每道喷雾都能正常使用。(三)火灾隐患1、发生地点采掘工作面、采空区、设备点等。2、火灾出现的征兆自然发火事故前的征兆:有煤油味、松节味、一氧化碳升高、烟雾等。外因发火事故前的征兆:有焦糊味、有烟雾、一氧化碳升高等。3、火灾重大隐患的评价(1)内因火灾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遗煤较多,供氧积热条件较好等造成的自燃发火事故。一旦发生内因火灾,其危害程度严重,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2)外因火灾1)不及时更换防爆性能差的设备,一旦失爆,发生电器爆炸,可能引起火灾;2)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因没有专人值班,电器失修,长期下去可能发生火灾;3)漏电继电器、电焊、综合保护失灵,接地系统不符合规程要求,当发生短路故障时,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易引起火灾;4)井下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遍及各类巷道,由于井下潮湿、绝缘老化、机械外伤、吊挂不当、保护失灵等方面的原因,使电缆线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5)烧焊不按措施执行,不留监护人,遗留火种不清除,易发生火灾;6)因其它原因而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4、重大火灾隐患的预防及整治(1)预防矿井外因火灾的主要措施是防止井下出现明火,电火、炮火。防止明火的措施是: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井下一般严禁从事电焊、火焊工作,如必须焊接时,要制定专门措施报批;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防止电火的措施是:井下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并做到设备性能完好;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防止炮火的措施是:使用安全炸药,不准将药卷内的消焰粉倒掉,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动力线放炮;炮眼封泥要装满,并使用水炮泥;严格按规程规定装药、连线和放炮。(2)预防矿井内因火灾的措施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一是减少发火隐患,预防煤炭自燃。在开采技术方面,要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和开采程序,合理布置采区,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段间、区间煤柱,以提高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矿井先天防火能力。在通风技术方面,要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采取均压防火措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等,以减少漏风。一是预防性灌浆,注阻化剂、惰性气体等。二是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三是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如加强“三道,维修,加强对废旧巷处理,及时充填煤巷碹,及时处理高温火点等。当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最先发现的人员应尽可能直接灭火,尽量控制火灾的发展。并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的地点和性质、范围等情况。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扑救,人身安全又受到威盼时,在弄清火情的情况下,灾区人员要迅速撤离或就近尽快撤入避难硐室。如通路受阻,则应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或等候救护(四)水害隐患1、发生地点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等。2、预兆“挂汗”、“挂红”、出现雾气、空气变冷、“水叫”等3、水害隐患的评价矿井水害是煤井安全生产的灾害之一,由于我矿开采历史长,汛期如地表水通过地表沉陷地段或古井溃入井下,受采动影响的煤层裂隙水、地下水都有有突水的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隐患分析如下:a)汛期地表积水:由于我矿井田范围内有高山存在,在汛期降雨期间会造成山体滑坡或引发洪水,一旦通过古井或其他方式溃入井下,对矿井造成成威胁。b)煤层裂隙水和地下水:煤层裂隙水和地下水一旦通过煤层裂隙溃入井下,从而对矿井造成威胁。c)采空区积水、老窑水一旦溃入井下,从而对矿井及人员造成威胁。4、水害隐患的预防及整治(1)矿井水害的预防措施预防水害的预防措施可以概括为防、排、探、放、疏、截、堵7个字。防:即井上下防水设施及防水措施;排:即井下排水设施和排水能力;探:即井巷探水;放:即对老空区积水、可疑水源采取放水,或超前放出顶板水。疏:即疏水降压或疏干有害含水层;截:即留设各种防水煤柱隔阻有害水源;堵:即注浆堵住水口,或加固裂隙带,充填溶改造含水层,加固底板度。(五)运输事故隐患1、发生地点主副斜井提升系统、主要运输巷、采掘工作面运输巷等。2、运输事故征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绞车稳固不牢靠、钢丝绳断丝增大、直径减小;设备不完好;电机电流、电压参数出现异常等。3、运输事故隐患评价我矿现有副斜井主提升机一台、行人斜井猴车一台,集中运输巷有皮带运输机一部、候车一台,集中轨道巷有1.6绞车一台,担负着矿井材料物质和人员运输重要任务。提升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电动机转子开焊、钢丝绳断绳等事故。当发生事故,会影响矿井材料物质运输,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4、运输事故的预防及整治矿井运输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由于矿井运输具有工作范围广,战线长,设备设施流动性大,涉及人员多等客观因素,矿井运输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是由人的不安全因素引起的,同时也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运行环境差有着密切关系。控制运输事故,采取以下措施:(1)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时,严禁人力推车。(2)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3)完善运输设备过速保护、过流和欠电压保护、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4)定期由专人检查、维护运输设备保护装置性能,对出现异常等问题及时修复。(5)斜坡运输必须加设速度挡车器、“一坡三档”拦车装置,并确保灵敏可靠。(6)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运输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矿井运输安全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提高全体员工的运输安全意识作为首要大事来抓。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条例等的学习教育,通过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使全体员工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自觉性。加强对全体员工尤其是从事矿井运输工作中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对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殊岗位操作。六、重大安全隐患预防、整治评价落实情况(一)隐患预防、整治评价落实1、严格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得生产。2、隐患整治评价领导小组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评价工作。对矿井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重大隐患,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出预防、整治方案和措施。3、当出现重大隐患的,领导小组按照工程量给出整改期限,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措施及整改期限组织落实整改。4、重大隐患整治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跟踪落实监督。5、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及时上报销号,并做出隐患整改效果评价。6、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区队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报表必须字迹清晰,参加排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签字,字迹清晰,不得涂改。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或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二)整治要求:1、隐患整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整改,重大隐患领导小组实行跟班制度,现场监督指导、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整改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3、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严禁生产。4、隐患整改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篇5:安全隐患信息采集闭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大隐患监控力度和整改力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管理如下制度:

信息中心设在安全监察部,主任由000担任,配备专职(000管理人员,负责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及管理。

二、安全隐患信息采集

1:图纸和“三项评价”基础资料会审隐患信息

每月中旬及下旬前,由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图纸和“三项评价”基础资料会审,并有会审记录,对会审出来的安全隐患信息,由安全信息中心负责分类,建立台账,工程师负责审核把关。每月没有组织图纸及“三项评价”会审,对工程师罚款20元/次。每有分类、建立台账或分类不准确,对信息中心负责人及工程师各罚款10元/次。

2:安全检查隐患信息

每周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亲自带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参加人员:“五职矿长”,专业负责人,区队长。每周不组织安全大检查,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参加,对董事长或总经理罚款50元/次。

3、安全隐患检查范围

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巷道、硐室、地面机电房、炸药库等。检查重点:主、付井提升、斜坡运输、“一通三防”、监测监控、防治水、顶板管理、“三项评价”、措施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供电、火工品管理、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检查覆盖100%。否则罚款50元/处

4:检查人员包括

专职安检员、专业技术人员、区队干部、部室管理人员、矿领导、检查人员下井升井后必须到安全隐患信息中心填写安全隐患信息笔录,笔录要分专业,分系统,要求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隐患信息中心负责分类,建立台账,对信息中心负责人、安全矿长、董事长各罚款20元/次。

5:安全互检和上级部门检查隐患信息

安全互检和上级部门检查的笔录,陪检人员要及时收集交到安全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分类、建立台账安全矿长负责审核、把关,没有分类、建立台账,对信息中心负责安及安全矿长各罚款10元/次。

6:调度及自动化监测隐患信息

有调度室负责分类、建立台账,生产矿长负责审核把关。没有分类、建立台账或分类不准确,对调度室负责人及生产矿长各罚款10元/次。

三、安全隐患信息分类处理

1: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现场处理的,检查人员盯在现场处理;

2;危及安全生产的,检查人员责成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或施工人员)立即停工(或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安全隐患不能够现场处理的,安全信息中心负责登记、分类、建立隐患台账、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上报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分级处理。A、B级由安全矿长负责立即用书面形式向二级管理单位汇报。C级由领导小组负责下安全隐患处理指令,一式三份(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各一份)。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负责隐患处理,监管部门负责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监督。隐患处理完后,施工单位负责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监管部门确认隐患处理后安全信息中心方可把隐患注销。隐患达到注销条件前,仍按隐患进行管理,直到整改消号为止。没有下达安全隐患指令通知书,指定整改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对相关系统领导罚款20元/条。

4:对分公司组织查出的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工作检查而矿井未查出的重大问题,对主管负责人进行加倍处罚。

5:每周五,安全监察部、生产部、调度室、通风部分别在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安全隐患信息,调度室及自动化监测信息和“一通三防”隐患信息整改落实情况,否则对责任部门系统负责人罚款10元/次。

6:由安全部负责在调度室悬挂安全隐患信息排版,并及时填写安全隐患信息整改进展情况,填写不及时对安全部负责人罚款5元/次。

7:矿各系统成立兼职安全信息管理员,负责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式管理工作。不配备兼职管理人员、信息网络不畅通,对各系统罚款20元/次。

四、考核奖惩办法

1、为加强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式管理考核的领导,矿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000

成员:

负责对矿各系统及责任人的考核工作。

2、每月由安全部组织对矿内部安全信息采集及闭环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实行百分制。

4、矿考核与分公司考核挂钩,分公司考核得第一名对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奖励2000元;第二名对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奖励1000元。分公司考核得最后一名各罚300元,罚款有领导小组根据各系统责任大小划分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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