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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湖南省华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文件、项目管理手册的要求,项目应在工程进场之初开工之前进行危险源辩识,确定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上报华达公司技术部备案。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为持续辨识、评价和控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达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措施。1、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与生产、生活、产品、服务有关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2、步骤及方法第1步:危险源辨识①辨识范围a、所有人员,包括项目部、项目部内的员工,以及合同方的人员和参观访问者。b、所有活动,包括常规活动(指正常的施工生产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偶然发生的事件,如临时抢修等)。c、所有设施,包括(自有和租用的)建筑物、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②辨识内容a、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地貌、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b、施工工序:物质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稳失控状态等。。c、.特殊场所:如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油料库、易燃与危险品库等。d、有害部位:如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作业部位。③辨识方法:辨识采用询问、交流、现场观察、查阅记录等方法,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相关成员在现场进行辨识,填写《危险源辨识清单》。第2步:风险评价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组织进行,采用作业条件危险(LEC)评价法进行风险评价。公式:D=LEC式中:D——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照表内分数值,确定L、E、C不同的分值,三者之乘积即是风险值D,表明其不同的风险等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完全可能预料10相当可能6可能、但不经常3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5极不可能0.2实际不可能0.1?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连续暴露10每天工作时间暴露6每周一次暴露3每月一次暴露2每年几次暴露1非常罕见的暴露0.5?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分数值大灾难,许多人死亡100灾难,数人死亡40非常严重,一人死亡15严重,有重伤7重大,致残3引人注目,需要救助1?危险等级划分—D危险程度分数值风险等级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或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大于160高度风险显著危险,需要整改控制70—160中度风险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0—70低度风险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小于20较小风险评价时,每人填写一份《危险源LEC评价表》,按所有人打分的平均值确定D值。中度以上风险应确定为重要危险源,低度风险确定为一般危险源。对评价后确定为中高度风险的重要危险源,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建立项目《重要危险源清单》,放安保部存档备案,交按照危险源清单一一对应进行落实。第3步:风险控制①风险控制原则:针对评价出的重要危险源必须由项目经理和技术主管组织有关人员制订风险控制方案(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制订应急预案。对一般危险源,进行员工安全意识方面的培训教育,主动消除风险。②风险控制方案制定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逐级进行技术交底,直至施工作业班组和操作者。③风险控制方案制定后要进行评审,确保不再发生新的危险源。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负责人要始终进行监视和测量。二、对高度风险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A、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B、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C、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D、紧急事故(状态)的类型及内容;E、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F、应急联络方式;G、应急救援工作程序流程图;H、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三、伤亡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应立即报告安保部或项目经理部或总工程师;2、安保部或项目经理部或总工程师或有关部门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监察部门、公安、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4、一般伤亡事故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5、重特大伤亡事故在2小时内除可逐级上报外,也可越级上报;6、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7、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⑷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⑸事故报告单位。8、事故登记:事故登记一般由专职安全员承担,及时准确地填写《事故登记表》一式四份,队存留一份,其余报送安全质量管理科、公司总经理和工会委员会各一份。分送时间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完成。事故登记表是事故统计分析的基础资料,应永久性存档保留。填写事故登记表的要求是:⑴要严肃认真,各项内容要写清楚,不得错写或漏填。⑵填写职工姓名时不能乱用同音字或非标准简化字,以免造成日后查找困难。⑶年龄应写周岁,不应写虚岁。⑷应按起因物填写事故类别,防止把起因物与致害物混淆。⑸填写事故主要原因时,应从诸原因中找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防止把两三种原因全部作为主要原因填入表内。9、对于漏报、隐瞒和拖延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等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报有关机关严肃处理。

篇2:重大危险源安全制度范例

1、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的结果,各项目经理部对未列为重大危险因素的危害(一般隐患、违章)可由项目的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组织整改,维持现有的运行控制、加强管理。

2、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对《OHS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结果一览表》及《OHS重大危险源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通过内部信息沟通与已发布。

3、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及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应每年进行一次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险的辨识和评价。

4、公司关注各级职业健康安全文件、信息,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的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措施的符合性、有效性。必要时及时更改。

5、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辨识、危险评价的主要评价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

6、各项目经理部应将全年工程项目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辨识、危险评价调查表和控制措施予以保存,并在年终备份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公司每年进行一次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险的识别与评价的依据。

7、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措施、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履行监督职责,以确保其有效实施。对发现识别和评价的问题作为纠正的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就是对项目部施工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专业监察、调查,评估我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情况,以确保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以落实;建立重大事故应急系统(即场外应急计划),以便对突发事故进行掌控。

2、范围:整个廊沧高速10合同段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程序:按规定对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监控;安全部对项目经理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施工现场领工员、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机具、行为、场所或作业等。

第三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作业队、人员和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项目部任何人均有权向进行制止和监管。

第五条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第七条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项目安全部门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在每年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报告核销。

第十四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十五条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第十六条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七条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作业队和人员。

第十九条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三条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四条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适时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二十五条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安全环保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安全环保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三十七)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为秉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安全警示工作落实到位,我单位全履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制度要求,现场技术人员在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相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告知可能存在的因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让对方签字认可,切实履行危险告知义务。同时,在危险作业地段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高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对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设置危险告示,以防止外人进入,发生不可知的危险;对工地上可能发生危险地段或部位要采取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示,以防止因不知而导致的伤害。

通过危险告知制度,相当于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了两次安全技术交底,更进一步明确了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源并说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不仅提高了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还能起到警告和告诫的作用,使作业人员有更高的危机意识,督促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从事危险作业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篇4:某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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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投安委[2005]1号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8、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9、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3、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五章监督管理

14、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单位监督;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直接监督;发电单位要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5、发电单位构成国家、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部位,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16、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17、各单位要按照所在电网的要求,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检定工作,落实防止污闪的技术措施、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加强对隔离开关的检修和维护,防止支持瓷瓶的折断。

18、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9、储存或现场使用炸药、雷管时,各单位要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和使用,储存和使用环节做到“双锁、双管、双领、双退”。储存应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严禁库区用火或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储存量应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使用中必须由专职人员按规程操作,并设立警戒区,完善领取、清退制度。

20、加强现有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品,淘汰的放射性物质必须移交环境保护部门。

21、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22、除生产和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外,各生产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1)接送员工休假、上下班的通勤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2)柴油罐、乙炔库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设计、生产运行、操作、检修维护的规定。落实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预防措施,使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量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

23、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第六章附?则

24、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5、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5: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范本

1.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下列设备、设施、区域属于重大危险源:该工程锅炉,其额定蒸汽压力为13.7MPa,大于2.5MPa,其额定蒸汽量为480t/h,大于10t/h,故该工程锅炉是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该工程锅炉为三级重大危险源。2.安全现状评价符合性检查评价依据《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防止电力市场安全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国家电网生[2003]409号)等中的相关条目,对锅炉设备及其系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本次安全现状评价主要是检查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及技术措施是否全面。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部分合格”三种结果,用“√”表示该条检查内容“合格”,用“×”表示该条检查内容“不合格”,用“≈”表示该条检查内容“部分合格”。其结果如下表:锅炉设备及其系统安全检查评价表序号检查内容评价依据检查结果实际情况1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1.12√有相应的保护装置2锅炉设置炉膛安全保护装置,其主要保护功能有:监视油枪点火,防熄火和全炉膛燃烧工况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有安全阀排气口3锅炉高温高压集汽箱设有安全阀排汽口。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有安全阀排汽口4除氧器及高压加热器均装设安全阀排汽口,安全阀排汽引出管接至厂房外或适当高度,以防安全阀动作伤人。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有排汽口,排汽口接至厂房外5在锅炉的汽包、过热器出口,再热器进出口均设有一定数量的安全阀,以防止锅炉因超压而引起和爆炸事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均设有安全阀6主蒸汽管道和高温蒸汽再热管道上装设蠕变监测段和蠕变测点。防止超温爆管,该处保温为活动式结构,在蠕变监测段处设置测量平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有蠕变检测点7在主汽管道和再热段蒸汽管道通过运转层的位置上,装设三向位移指示器,以便检查管道补偿及支吊架工作情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有三向位移指示点8为保证除氧器的安全运行,在除氧器及除氧给水箱上均设置有全启式安全阀。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有全启示安全阀9对空排放的锅炉点火排汽管,应装设消声器。锅炉安全门排汽管,宜装设消声器。DL612-1996√装有消声器10各台锅炉的供油管道上,应装设快速切断阀,并应伴有供试验用的旁路阀门。各台锅炉的回油管道上,宜装设快速切断阀,也可装设止回阀。DL5000-20008.4.8√设有快速切断阀11锅筒和集箱应装设膨胀指示器。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二十五条√装设有膨胀指示器12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并尽可能装在锅筒、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阀和锅筒之间或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的出管和阀门。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三十一条√安全阀的安装符合要求13安全阀上必须有下列装置:

(1)弹簧式安全阀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

(2)冲量式安全阀的冲量接入导管上的截止阀要保持全开并加铅封。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三十四条√安全阀装置齐全14安全阀排气管和疏水管上不允许装设阀门。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三十九条√无阀门15每台锅炉必须装有锅筒蒸气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还应在下列部位装设压力表:

(1)给水调节阀前;

(2)可分式省煤器出口;

(3)过热器出口和主汽阀之间;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四十四条√设有相应的压力表16选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额定蒸气压力大于或等于2.45MPa的锅炉,压力表的精确度不应低于1.5级。

(2)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最好选用2倍。

(3)压力表表盘大小应保证司炉工人能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压力表选用符合要求17压力表的装置、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出工作压力。压力表装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应封印。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四十六条≈现场压力表未投运。压力表刻度盘上无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18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个彼此独立的水位表。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装有4个水位计19水位表应有下列标志和防护装置:

(1)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表玻璃板(管)的下部可见边缘应比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水位表玻璃板(管)的上部可见边缘应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

(2)为防止水位表损坏时伤人,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如保护罩、快并阀自动闭锁珠等),但不得妨碍观察真实水位。

(3)水位表应有放水阀门(或放水旋塞)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五十二条√水位表有相应的标志和防护装置20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锅筒之间的气水连接管上,如装有阀门,在正常运行时必须将阀门全开。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运行时全开21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器(高、低水位警报信号须能区分)、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还应装蒸气超压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六十条√有相应的标识字22锅炉管道上的阀门和烟风系统挡板均应有明显标志,标明阀门和挡板的名称、编号、开关方向和介质流动方向,主要调节阀门还应有开度指示。阀门、挡板的操作机构均应装设在便于操作的地点。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六十五条√采用自动给水调节23锅炉,应装设自动给水调节器,并在司炉便于操作的地点装设手动控制给水的装置。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百七十条√现场照明良好24锅炉汽包水位计、就地热力控制屏、测量仪表屏及除氧器水位计处应装设局部应急照明。GB50229-20069.2.3√符合要求25烟囱的顶端按照规定装设航空障碍标志灯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有障碍标志灯26锅炉的平台、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扶梯和平台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能顺利通向需要经常操作和检查的地方。

(2)扶梯和平台应防火、防滑。

(3)扶梯、平台需要操作及检查的炉顶周围,都应有铅直高度不小于1.05m的栏杆(20m以上不小于1.2m)、扶手和高度不小于100mm的挡脚板。

(4)扶梯的倾斜角度以45-50°为宜。如布置上困难时,倾斜角度可以适当增大,但不宜超过70°。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第四十九条≈锅炉扶梯符合要求。除氧器上部平台不符合要求。3.评价分析安全措施符合《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防止电力市场安全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国家电网生[2003]409号)等规程规范中的要求,共检查项目26项,24项合格,2项部分合格。至出具报告时止,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根据评价过程中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整改,评价小组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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