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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1.目的:

对重大危险、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有效控制,以降低风险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实现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的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职业健康安全危险及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审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并组织指导落实,对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状况负责。

3.2综合管理部配合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并为落实方案提供必要的资源。每年至少一次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在管理评审会上,形成书面评价报告)。

3.3.工程部安全专员负责编制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审核部门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提议,对职能部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和纠偏。

3.4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相关的运行控制。

4.工作程序

4.1运行控制的内容

4.1.1建立应急预案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维护员工职业健康并对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规范。

4.1.2对所有作业场所、工艺过程、机械、装置及员工与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有关活动的控制。

4.1.3对相关方提供货物、设备、服务中带来的危险和环境影响的控制。

4.2运行控制的方法

4.2.1对于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通过设定控制的目标、指标和相应的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4.2.2对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通过公司已经形成的管理制度、规程、办法,减少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的影响。

4.3运行控制的实施

4.3.1对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根据公司的方针、目标、指标,按照《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定管理方案,并进行实施。

4.3.2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通过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已有的规定、制度、施工方案、措施等文件的落实能消除和控制重要危险、重要环境因素,以这些文件进行运行控制。

4.3.2.1对于生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危险废弃物制定《固体废弃物控制制度》进行控制。

4.3.2.2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制定《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进行控制。

4.3.2.3对生活、施工中所利用的能源和资源,制定《节能降耗制度》进行控制。

4.3.2.4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执行公司的《安全事故处理控制程》进行控制。

4.3.2.5对作业场所的机械、装备使用过程中环境因素和危险的控制,执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4.3.2.6对施工过程环境因素、危险的控制执行《施工过程控制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防护控制。

a)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b)对女职工、未成年工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证其职业健康与安全。

c)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购置发放。

d)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特种作业人员、女职工、高处作业人员及全体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对检查情况填写《职工体检表》,并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

4.3.2.7对于公司所用油漆涂料等化工用品和沥青类油料执行《化学品、油品使用管理制度》

4.3.2.8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标识执行《安全标识使用管理控制制度》

4.3.3对于公司购买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存在的职业健康风险、环境因素,制定控制措施,执行《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制度》,并将这些措施通报供方及相关方,确保他们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

4.3.3.1对采购服务过程中环境因素/危险的控制,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4.4对新增项目在施工前要按照《新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制度》,识别和评价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和影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

4.5运行控制的监视与测量

4.5.1公司由主管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的副经理每半年组织对运行控制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4.5.2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过程的运行控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工程管理部。

4.5.3对监视与测量执行《环境与职业健康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4.6运行控制的修订与评审

4.6.1公司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每年对运行控制程序进行一次评审,保持其适宜性和有效性,并加以实施。

4.6.2在引进新的作业方法、材料、工艺和设备之前或组织机构、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时,要执行《环境因素和危险辨识与评价程序》,对环境因素、危险/风险进行补充识别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更改运行控制的文件和方法。

5.记录

5.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D-j-446-01

5.2《安全技术交底卡》*D-j-446-02

5.3《职工体检表》*D-j-446-03

篇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策划,及有关的服务、产品、活动进行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3职责

3.1集团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本程序负责。

3.2集团公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分别组织对所属施工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审核并检查执行情况。

3.3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提供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负责施工过程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情况的监察与督导。

3.4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分公司分别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5集团公司/分公司办公室(公安部门)负责对机关办公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

3.6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施工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对与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关的活动、产品、服务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环境污染,降低风险,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水平,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应对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充分调查、参照公司已经辨识、评价发布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清单》、《重大风险源清单》,识别并相应建立本项目的清单。如果项目调查存在新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按照《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和《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程序》执行,以对集团公司、分公司形成的清单进行补充完善。

4.2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评价结果,制定目标和指标计划表,策划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包括:

a)目标和管理方案;

b)运行控制措施;

c)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d)培训;

e)监视和测量。

4.3项目经理部对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风险因素制定控制措施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根据目标/指标实现的需求对符合《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中4.3.1.1要求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风险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并具体实施与控制。对一般环境和风险因素通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运行控制要求及日常检查来控制。对易造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偏离的过程或活动,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应编制详细地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操作规程,以指导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并实施过程控制。

4.4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将制定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向施工人员分级进行交底,所有的技术交底应有记录。

4.5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机构体系和制度体系)。定期召开生产交班会,监督、检查和通报环境、安全和其他重要的管理工作情况。

4.6各项目经理部合理配备人、财、物,依据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对环境影响和风险进行控制。

4.6.1对产生的施工噪声、粉尘及污水的排放,各项目经理部应按集团公司《施工噪声控制办法》和《施工现场扬尘、污水排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扬尘及污水排放实施控制和管理。

4.6.2对办公、施工生产、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集团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弃物实施控制和管理,各项目经理部行管部门指定人员统一进行处理。如委托相关方处理,应对相关方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价,确认具备处置能力后方可签署委托协议。

4.6.3对集团公司各单位办公、施工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能源资源的消耗,执行集团公司《节能降耗控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4.6.4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弃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易燃、易爆品、防火控制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使用和贮存地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4.7施工作业人员应配齐适合本工种作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4.8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提高个人防范和保护意识。

4.9在相关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指导、学习或参观访问时,除进行环境、安全教育或签约外,各单位应予识别风险、控制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伤害相关方(人员)或员工。

4.10选择物资供方、工程/劳务分包方时,在合同中或附加协议中对供方提出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在物资供方的物资、工程/劳务分包方人员第一次进入施工现场时,项目经理部对其进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将有关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程序和要求通告相关方,并对其行为进行监控,择优使用符合集团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供方。在运行过程中,项目部要对物资供方、工程/劳务分包方进行相应的监控和测量。

4.11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领工员)负责施工活动中环境和风险因素的控制,环保监测/节能人员和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的环保、劳保与安全防护的协调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日常检查记录表》。

4.12集团公司/分公司公安部门(办公室)负责对本机关办公区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集团公司/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处置,负责制定本机关的节水、节电、纸张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

4.13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情况的监察与督导,分公司每半年对项目部进行一次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当出现不符合时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14各级工会、宣传部门应组织相应活动进行宣传和发动工作,提高员工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意识,营造全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氛围。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QB/ZTSJ-C*-02

5.2《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QB/ZTSJ-C*-03

5.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QB/ZTSJ-C*-04

5.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程序》QB/ZTSJ-C*-05

5.5《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QB/ZTSJ-C*-17

5.6《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QB/ZTSJ-C*-23

5.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8《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5.11《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5.12《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13《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5.14《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6记录

6.1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可参照15-5表格式,也可与技术交底记录合并使用)

6.2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日常检查记录表

6.3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

6.4水(电)量消耗节超情况报表

6.5材料消耗节超情况报表

6.6《危险品收发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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