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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及国家关于通风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矿山井下采矿通风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井下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一般要求

1、本矿井采用两翼抽出式机械通风,必须保证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的风量、风质、风速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程》规定的标准。在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有效风量率不低于60%,氧气不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4PPm,二氧化氮不得超过5PPm,风源含尘量不应超过0.5mg/m3。

2、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巷道地点?最低风速m/s?最高风速m/s?

回采矿房?0.15?4?

掘进巷道?0.25?4?

运输巷道?0.5?6?

中段主要进、回风道??8?

第二章?主扇管理

3、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

4、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lO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

5、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主扇工每班都应对扇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

6、在机房醒目处要悬挂主扇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建立主扇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点检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薄等记录。

7、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倒换主要通风机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采矿车间机电部门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扇,作好检查记录备查。改变主扇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编制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必须检测调整后的主扇性能。

9、主扇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因故停机要立即上报安全处。未经过主管经理和部门同意私自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造成后果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10、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第三章?局扇管理

11、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12、压入式通风必须设在新鲜风流中,局扇离巷道地面距离不低于30厘米并固定。

?13、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lO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lOm,抽出风筒的人口应滞后压人风筒的出口5m以上。

?14、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风筒,悬挂时要逢环必挂,必须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

?15、局扇必须指定人员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16、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第四章?通风系统管理

17、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审批。

18、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落实。

19、矿井的一切通风安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调整、迁移、拆除通风设备设施的工作,必须经单位主管门批准并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任何人不准随意拆除通风设备设施。

20、因主扇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旧巷或打开封闭区时,必须经通风人员检测确认无有害气体并且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1、每个中段回采结束由采矿车间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封闭溜井、采空区及影响正常通风的联络巷道,确保下一个中段的安全通风。

22、因生产需要设置的密闭、风门、安装局扇等由采矿车间和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实施,由于施工不及时而造成后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全责;通风系统改造需要安装通风设备设施及通风构筑物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3、矿井通风系统的主要设备设施由使用单位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影响通风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逐级上报。

第五章通风工主扇工岗位职责

24、通风工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3)班前、班后及风机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当电压与标准电压差值在+10%和-5%时,不准起动风机,并通知当班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故障时方可启动。

5)定期向领导汇报井下通风情况及通风系统状况,并提出解决措施供领导参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做到定期测风,井下通风困难时期要每周测二次,正常时期每周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7)每周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检测不少于一次,对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地点,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对因检测不及时而发生事故负责。

25、主扇工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主扇风机操作规程实施操作,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2)风机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逐级汇报,及时处理。

3)主扇风机运行期间,机器发出异常响声,轴承部位温度超过60℃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发现不及时而发生事故负全责。

4)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脱岗、不睡岗。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要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篇2:S矿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200毫米以上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10m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装局扇)。

(2)、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后,必须安装局扇。

(3)、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的上风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10m的下风侧;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务必及时补好。

(6)、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7)、通风组定期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并定期进行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8)、通风组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采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篇3:煤矿通风安全装备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158、165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结合我矿百善字(94)104号文件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现制定对我矿安全装备及各种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安全装备的管理规定

1.监测队负责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调试、拆除的日常工作;

2.安全装备的安全质量应符合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3.建立安全装备台帐、集中管理;

4.建立安全装备检修记录,及时填写,积累检修经验;

5.井下使用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6.井下装备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看管,凡发生装备被损坏的追究当班班(队)长责任,对需要经常移挪的装备,只许采、掘班(队)长在瓦检员和放炮员的监护下,按规定移挪,严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装备停用后,由监测队回收待用;

7.维修工要认真负责装备的维修质量,精心钻研业务,提高维修质量,为矿井安全监测提供安全保障。

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规定

1.监测队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校正工作,做到帐、物、卡记录齐全;

2.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做到集中保管、维修、发放及环境卫生整洁;

3.编制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年度送检计划;

4.在架使用的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保持完好,具备计量合格证,严禁无证使用;

5.监测队负责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检定证书的存档工作。

三、安全仪器仪表的发放范围

1.便携仪的配备范围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通风和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

2.其它仪器仪表的发放使用人员是通风区职工。

四、发放地点

发放地点设在通风区安全监测队仪表发放室,便携仪及各种仪器仪表凭牌个人领取。

五、维修管理

1.通风区设专职人员对便携仪及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管理发放工作;

2.各单位要对使用安全仪器仪表的职工加强教育,要爱护安全仪表,不得无故损坏丢失;

3.维修发放人员要熟悉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每天负责对在架仪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填写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对需要使用仪器仪表人员进行登记,统计后报通风区,由通风区根据仪器仪表数量和和单位需求量进行计划分配;

2.丢失牌子应立即申请办理,凡因牌子丢失,仪表被他人领走,由本人负责赔偿;

3.损坏丢失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及配件,发放人员有权扣下牌子及时办理赔款手续。如不及时办理赔款手续,而影响工作或打骂维修发放人员,移交矿保卫部门处理。

篇4:G矿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包括通风内容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生产队组;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瓦斯防治中心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地测防治中心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防治中心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地测防治中心下达通知书后,矿调度指挥中心每班必须向瓦斯防治中心通报掘进进度,瓦斯防治中心值班员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汇报当日值班科长。

(3)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4)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7)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矿总工程师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矿长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其它贯通,瓦斯防治中心必须派一名科长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8)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形成正常的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同时要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的瓦斯浓度和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如果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9)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

3、未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采空区、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一旦贯通,按事故追查处理。

篇5:S矿盲巷通风管理制度

1、凡是井下6m以上不通风的独头巷道称为盲巷,技术管理中心在安排生产时,应避免出现盲巷。

2、若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造成盲巷时,技术管理中心必须书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说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瓦斯防治中心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处理。

3、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采区应设置栅栏,严禁任何人员入内,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

4、密闭要设置距盲巷口6m范围内,并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密闭前设置栅栏(距盲巷口不超过2m),并悬挂好说明牌、瓦斯检查牌、警标牌等。

5、瓦斯防治中心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账,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定期检查,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管理方式等。

6、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写在检查牌上。

7、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盲巷密闭、栅栏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

9、瓦斯防治中心每周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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